流动人员子女义务教育要在成都上学,需要一年职工养老保险,以个人名义购买的可以吗?

用户4754846827586


成都市级政策:

  为切实做好2019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根据相关精神,市教育局公布《关于做好2019年居住证持有人及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在本市居住务工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以及本市户籍跨区域居住务工人员,可以按照《通知》为其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视为一个区域,其它区(市)县各为一个区域)

       所需的材料有:

  1.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应于5月份的工作日向居住证(地)所在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提出入学申请,填报《成都市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申请表》,并出示下列材料的原件,提交复印件:

        ⑴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成都市居住证》(本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⑵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

        ⑶申请人与该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该区域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的相关材料);

        (4)截止2019年5月31日,申请人已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12个月的清单(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5)截止2019年5月31日,申请人已在该区(市)县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材料。

        2.积分达11分及以上(其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10分, 合法稳定居住指标或累计居住指标不低于1分)但未入户的居住证持有人,其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应于5月份的工作日向居住证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提出入学申请,填报《成都市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申请表》,并出示下列材料的原件,提交复印件:

        ⑴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成都市居住证》;

        ⑵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

        (3)申请人的居住证积分信息。

  于2019年5月的工作日向居住地所在的登记点提出入学申请。

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具体指什么?

  答:本《指导意见》中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目前,我市的市本级和区(市)县社保经办服务大厅、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已开通社保查询业务的社区劳动保障站,均可为参保人员提供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打印服务,不受参保人员社保关系所属地的限制。参保人员打印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时,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社会保险卡;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社会保险卡办理,经入学登记点网上验证后生效。(人社局咨询电话:12333)

所以个人名义买的社保可以!

>>>各区(市)县教育局咨询电话

  成都高新区 82829761

  成都天府新区 68772822

  锦江区小学 84557352

  锦江区初中 84557357

  青羊区小学 86631852

  青羊区初中 86638530

  金牛区 87769786

  武侯区小学 85061586

  武侯区初中 85077562

  成华区小学 84321830

  成华区初中 84364120

  龙泉驿区小学 84865929

  龙泉驿区初中 84847876

  青白江区 68936519

  温江区 82764596

  新都区 83976917

  双流区 85830519

  双流区 85830810

  郫都区 87931589

  都江堰市小学 87137687

  都江堰市初中 87133146

  彭州市 83708548

  邛崃市 88797410

  崇州市 82313235

  简阳市 27215517

  金堂县 84986955

  蒲江县 88551017

  大邑县 88218595

  新津县小学 82517032

  新津县初中 82517027





老张撩房


我是去年办的,当时交的是个人养老保险,一个月400多,已经顺利入学,现在政策不清楚,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年年都在变,后面越来越艰难。


生活不止眼前的枸且12


可以自己买的,我女儿班上好多家长都是自己买的,今年上小学了


予月麻麻


我们在郑州,今年孩子上初中,听说郑州的政策上高中也要有一年的社保,我们现在工作不稳定,没有社保,也在考虑是交社保还是转回老家,不过我们这好像可以自己交社保,每个地区政策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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