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餐飲、酒店等企業因疫情而導致停產停業,甚至倒閉。企業能否解除與員工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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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疫情帶來的不可抗拒等情況,企業也不能單方面解除與員工的勞動合同,應在遵循勞動法的前提下,與員工協商妥善處理,避免造成員工心裡的不滿情緒以及社會的不穩定局面,僅供參考,希望能帶來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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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因為疫情原因導致很都企業無法經營導致經營困難、甚至很多企業也因為而倒閉關門。

一、關於此次疫情的法律定性,是否構成不可抗力?

記者:近期不少企業反映,受此次疫情影響,很多合同規定的義務不能正常履行,請問法律對此有什麼針對性的規定?
法工委:當前我國發生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這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為了保護公眾健康,政府也採取了相應疫情防控措施。對於因此不能履行合同的當事人來說,屬於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根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從上述全國人大法工委的答覆可知,此次疫情構成不可抗力。

二、疫情屬於不可抗力,那是否屬於勞動法上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

(1)此次疫情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這裡的變化是指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時的基礎或環境的客觀事實發生了變化,是客觀性的變化,而不是主觀性的變化。疫情導致的影響顯然是客觀性的變化。
(2)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發生的時間是在勞動合同成立後終止前。如果發生在勞動合同訂立前,當事人在意識到可能發生客觀情況的變化仍然訂立勞動合同,這表明其願意承擔相應的風險。
(3)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是當事人不可預見,並不可歸責於當事人的原因。主觀上,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是當事人在訂立勞動合同時不能預見,而且雙方都沒有過錯。這些變化也是當事人不可控制的,疫情的發生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都不能控制的,公司因為疫情導致雙方不能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可以認為是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

(4)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後如果繼續履行合同對另一方將顯失公平。因為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繼續維持勞動合同的權利義務關係,將會嚴重損害另一方的利益。

三、能否因為疫情而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答案是“能”

因為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三)款規定,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綜上,因疫情導致無法經營可以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但是需要進行合法解除,也就是對勞動者進行經濟補償,而不能說只是解除勞動合同而不進行經濟補償。不進行經濟補償則會構成違法解除,違法解除則需要支付經濟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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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講法的層面:

提主的問題,是個法律問題。按照法律規定“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在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時,當事人雙方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某些內容。變更勞動合同,需要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至才可,如果雙方當事人就變更勞動合同不能達成協議,企業有權解除勞動合同”。疫情的出現,對於企業來說是不抗力,由於不可抗力導致企業與勞動者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無法履行合同。企業依法作出補償,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再講情的層面:

因為這次疫情,俏江南因為解僱了幾個員工就被推上了風口浪尖。西貝、海底撈因為這次疫情也損失了幾個億,疫情再不得到控制,恐怕維持不了幾個月;老鄉雞的老闆手撕員工的減薪請願書,看似瀟灑的背後,老闆要有多少個不眠之夜。

這次疫情讓整個餐飲業老闆只有一個念頭“活下去”。

“皮之不存毛將覆焉”,這就話的意思是皮都沒有了,上面的毛還能長嗎?還有一句話“唇亡齒寒”意思也差不錯。企業發生問題時,員工可以跳槽,而老闆只能跳樓。


我個人比較感性,並且發生這次疫情導致的損失,不是由於老闆的主觀原因造成的。如果因為疫情導致企業確實無力經營下去,希望大家對老闆多一些理解。如果之前老闆沒有拖欠過工資,一直對待員工不錯,不如好聚好散,沒準有一天會江湖再見亦是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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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的允許之內做什麼都是可以的。應該一切按照勞動法辦事。但是具體的事情具體的看。特殊時期應該特殊對待。如果你是破產了,那麼當然解除了勞動合同。如果你是在停業期間,我不建議解除勞動合同這樣做。這樣做既違背道德也違背法律。


傑克52208


只要是企業確實無法在正常經營下去了,也採取了多方面的措施確實無法在維持公司的運營,作為企業只要是依法依規解出勞動合同,按照相關規定對各級員工也進行了相應地補償,是可以解除與員工的勞動合同的。


生活達人小羊


疫情期間企業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因具體情況而談,原則上應大局考慮——我國是一個法制社會,在法律允許的情況下完全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myshg我心飛翔


我想應該是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且不一定非要培嘗員工的損失,因為企業也是受害者。若是企業還能存活肯定不會解除和員工的用工合同的,企業也是無路可走了,才出此下策。


付學菊148


你好,我來發表一下個人觀點:這個首先用人單位要提前跟員工解釋清楚,是不可抗拒的因素導致不常正常營業,甚至倒閉,按照合同上籤訂的協議,可以商量解決,畢竟公司都要倒閉了員工不可能還呆在那裡是吧?


冰三


倒閉自然而然解除合同,無力迴天


迎客松祥子


是的,同時也是一次機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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