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境外返回人员隔离期间费用自行承担 医疗费用分类处理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秦勇)3月18日,自贡发布通告,3月19日零时后从国(境)外到(返)自贡人员,其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产生的生活、住宿等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国(境)外到(返)自贡人员输入性病例医疗费用实行分类处理,确诊和疑似病例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按规定报销,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由个人承担。参加了商业保险的,按保险合同执行。经认定为困难人员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医疗救助。

自贡要求凡是从疫情较重国家到(返)自贡及经评估为高风险的人员,须接受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中风险人员须接受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纳入村(社区)网格化管理;低风险人员在体温检测正常的情况下,可正常出行和复工,纳入村(社区)网格化管理。

对拒不配合或故意隐瞒以及虚报填报,造成疫情传播或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情节严重的将依法处以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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