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防疫物资告急!口罩、防护服、额温枪如何出口?


全球防疫物资告急!口罩、防护服、额温枪如何出口?


如今,疫情蔓延全球,截至3月16日,中国以外的151个国家和地区累计确诊病例达86485例,累计死亡3287例。包括意大利、西班牙、法国、伊朗等在内的欧洲、中东地区的情况最为严峻,美国疫情也不容乐观。

与此同时,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物资也出现告急,口罩、消毒洗手液、测温仪等疫情相关产品的个人购买意愿大幅提升,多地面临脱销情况,疫情严重的地区甚至出现了防疫物资短缺和抢购潮。

  • 美国:美国卫生部长称,美国卫生系统将需要大约35亿个口罩,而目美国战略性国家储备中约有1200万个N95口罩及3000万个外科口罩。目前的口罩库存总量仅为爆发时期需求量的1.2%。
  • 日本:往年,日本口罩年需求量是55亿个,70%来源于海外代工,其中医用口罩9.9亿,占18%,而现在口罩需求激增至通常的约5倍,日本市场近期每个星期需要生产1亿只口罩。日本经产省和厚生劳动省对120家口罩企业提出增产要求,对需要为此投资设备的企业给予补助。同时,为应对口罩缺口,日本已经宣布将逐步恢复从中国市场进口口罩。
  • 韩国:韩国口罩需求增长高达76.5倍。韩国政府称,当前韩国境内口罩日产量平均为1100万只,相比前两周产量已翻倍,但仍面临供应紧缺问题。韩国于2月26日也宣布对出口口罩进行监管,要求将口罩出口量控制在生产总数的10%以内。
  • 伊朗:伊朗全国生产口罩的工厂已全面运转,但产能仍未能完全覆盖疫区人口。在首都德黑兰,带呼吸阀口罩价格已上涨十倍,但仍然供不应求。

多国甚至推出了口罩、防护服等防护和医疗物资的“出口禁令”。许多国家纷纷向中国伸出了求援的双手。

中国作为全球口罩、防护服的最大生产国和出口国,在面对此次突如其来的疫情时,中国企业迅速复工复产、扩能增产、甚至转产医用防护服和口罩,为防疫物资的生产贡献力量。

2020年1-2月,就有超过3000家企业新增“口罩、防护服、消毒液、测温仪”等业务。截至3月6日,全国口罩日产量已超过1亿只,其中,医用N95口罩日产量从20万只达到160万只,医用防护服从疫情初期日产不足2万件跃升至达到50万件。

中国也担当起大国责任,没有禁止或者限制防护服口罩等防护物资的正常出口,并且,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明确表态鼓励防护服口罩等物资的出口。

商务部外贸司表示,口罩属于自由贸易产品,中国政府未设置任何贸易管制措施。疫情发生后,商务部也从未发布过有关口罩及其生产原材料出口的禁令,企业可以按照市场化原则开展相关贸易。

那么,防疫物资如何出口?需要哪些资质?应该提供什么资料?各地标准有什么区别?

出口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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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罩及防护服等防护物资的HS编码表

对于普通口罩等非医疗器械管理的疫情物资,没有监管条件,有进出口权的企业,就可以直接出口。涉证的口罩等疫情物资,需要产品三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有医疗器械相关);产品备案证或者注册证;厂家检测报告。

另外,如果是企业想赠送或者代替海外关联公司采购,需要提供采购商和生产商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普通和医用,是指用途。药监局管理是按照产品品质和标准来管理的。

二类和三类的医疗器械的口罩,需要备案证或者注册证,才能出口。

某些贸易公司没有医疗器械的资质,只要厂家提供三证是完全可以出口的。当然外贸公司的营业范围最好包括劳防用品等内容,这样出口退税都更安全。

但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出口伊朗还是比较复杂的,需要在伊朗申请COI认证,中文为符合性核查,是伊朗进口强制发件要求的相关检查。

目前伊朗N95口罩和普通三层口罩、呼吸器、手术服、核酸检测试剂盒、个人防护用品、防护面罩和防护服等物资告急。为鼓励进口,2月26日伊朗《经济在线》报道,伊朗市场口罩的进口关税从55%降到了5%。

另外,熔喷布并不属于医疗器械,因此不需要医疗器械证明。关于是否为医疗器械,可以前往国家食药监局官网查询。

对于口罩是否合格,可以在国家药监局查询。登录官网(http://www.nmpa.gov.cn),然后点击“医疗器械”-“国产器械”的栏目。根据页面指示,输入该款口罩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号或企业名称等,就可以知道与产品相关的企业生产信息,批准文号信息,即可知道是否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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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国要求

出口国外还需要通过目的国当地认可的资质审核,并且出口产品必须符合各地的标准要求。

01 美国

提单,箱单,发票。口罩、防护服等医疗用品必须要取得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认证才可以在美国本土市场进行销售。

对于个人快递几百个口罩到美国,根据规定,个人行邮目前也是不禁止出口的。一般快递美国,可以考虑FEDEX、UPS、DHL、EMS、SF等快递公司。DHL会要求寄件人提供美国的FDA认证,也有的DHL、FEDEX拒收。但可以尝试邮局邮寄,或者在邮寄前,先电话咨询各个快递公司。但是,目前口罩没有美国FDA证,美国海关是会拒绝入境的。

根据HHS(美国卫生及公共服务部)法规,NIOSH(美国国家职业安全卫生研究所)将其认证的防颗粒物口罩分为9类。具体的认证则由NIOSH下属的NPPTL 实验室操作。

在美国,按过滤网材质的最低过滤效率,可将口罩分为三种等级——N、R、P。N类的口罩只能过滤非油性颗粒物,比如:粉尘、酸雾、漆雾、微生物等。空气污染中的悬浮微粒,也多是非油性的。R类口罩只适合过滤油性颗粒物及非油性颗粒物,但用于油性颗粒物时限制使用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P类口罩则既可过滤非油性颗粒物,又可过滤油性颗粒物。油性颗粒物比如:油烟、油雾等。

根据过滤效率的不同,又有90、95、100 的差别,分别指在标准规定的测试条件下最低过滤效率为90%、95%、99.97%。N95不是特定的产品名称。只要符合N95标准,并且通过NIOSH审查的产品就可以称为“N95型口罩”。

02欧盟

提单,箱单,发票。在欧盟,口罩属于PPE个人防护用品,“危及健康的物质和混合物”。2019年起,欧盟新法规PPE Regulation (EU) 2016/425强制执行,所有出口欧盟的口罩必须在新法规的要求下获得CE认证证书。

03日本

提单,箱单,发票。如果需要投放市场产品必须满足日本的Pharmaceutical and Medical Device Act (PMD Act),在PMD Act的要求下,TOROKU注册系统要求国外的制造商必须向PMDA注册制造商信息。

口罩要求包装上印有ウィルスカット99%的字‪样都是超过国内过滤效率95%(N95口罩)标准的医用口罩。

PFE:0.1um微粒子‬颗‬粒过‬滤‬效率

‬BFE:细⁡菌⁡过滤率

‎VFE:病毒过‪滤 率 

ウィルスカット:病毒拦截

04韩国

需要提单、箱单、发票、韩国进口商营业执照。韩国进口商必须到韩国药监局(www.kpta.or.kr)提前备案进口资质。

企业自用又是受赠的情况,可以自行进口,不需要有相关资质。

口罩还需要有详细的原产地标识,如果是中国制造务必有标签:Made in China, 生产厂家信息,保质期,还要准备成分含量说明,制造工艺流程,这些文件都有了还没有结束,还需要货物到了韩国以后进行精监化验送交样品到实验室,化验合格后方可进入韩国市场销售流通。

05澳大利亚

需要提单、箱单、发票。口罩标准AS/NZS 1716:2012是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呼吸保护装置标准,相关产品制造流程和测试必须符合本规范。

该标准规定了防颗粒口罩制造过程中必须使用的程序和材料,以及确定的测试和性能结果,以确保其使用安全。

欧盟和美国认证

说到出口,大家最优先想到的就是进行欧盟注册。根据广州领科医疗科技的介绍,口罩在欧盟是属于Ⅰ类分类的,但是!灭菌类的口罩是属于Ⅰs类,不论是按照MDD还是MDR,Ⅰs类都是要经过公告机构审核的,按照目前各个公告机构的情况来看,想在疫情流行阶段取得新注册产品的证书,估计是没什么希望的。

欧盟注册除了Ⅰs类以外,也可以是非灭菌的Ⅰ类。在这类产品分类下,不论是13485体系还是产品注册本身,都是可以进行自我宣称的。但是可能大家对欧盟自我宣称与国内备案有些混淆,自我宣称不代表不需要写技术文档,该做的产品检测还是需要做,该写的技术文档还是需要写。

对于自我宣称的产品,在完成相关产品检测和技术文档撰写后,就可以找欧代签订代理协议,欧代递交到相关分管机构备案后,即可上市销售了。要注意,注册资料有可能会被分管机构抽检,并且在MDR法规下,欧代也会对注册资料进行审查,所以哪怕自我宣称符合的Ⅰ类产品,该做的功夫也不能少,不要有侥幸心态,不然可能连欧代都不会和你签协议。

随着MDR的实行,欧盟注册的复杂性逐渐加强,除了法规升级难度加大外,也增加了各种无法明说的不确定因素。小编猜测日后美国注册的需求会逐渐增高,将会出现部分制造商放弃欧盟注册而转向美国注册的情况。毕竟与欧盟注册相比,FDA有清晰的流程指引、明确的官方答复日期,最重要的是,审核费用要比欧盟注册大大的便宜。

FDA口罩的分类和国内不一样,并没有细分医用防护口罩和外科口罩两类,都以外科口罩作为产品分类(产品代码:FXX):

可以看到大家所熟悉的N95与外科口罩,都是属于2类分类。

此外,不管外科口罩是否灭菌,都是属于FXX,要走510(k)注册路径的类别,这点和欧盟不一样的。

N95口罩制造商首先要向NIOSH提出申请,由NIOSH评估是否是在其能认定的范围内,若超出其认证范围,则会转交至FDA进行评估。若在NIOSH的范围内,则由NIOSH接受审核,也就属于878.4040里面提到510(k)豁免范围之一了。而目前需求量最大的防病毒N95口罩是属于FDA管辖的、要走510(k)医疗器械注册的范围。

需要注意的是,哪怕是归FDA管辖的医疗用途N95口罩,也有部分的产品测试是由NIOSH评审的,包括:压差、颗粒过滤效率、呼气阀泄漏、生物相容性(过去由FDA评审,现在交给NIOSH评审)、可燃性(过去由FDA评审,现在交给NIOSH评审)、CPSC CS-191-53易燃性测试方法(16 CFR第1610部分)、服装纺织品易燃性标准NFPA标准702-1980 o穿着服装易燃性分类标准UL 2154、耐流体性(过去由FDA评审,现在交给NIOSH评审)、ASTM F 1862:外科口罩抗合成血液渗透性的标准试验方法。

NIOSH会将上述测试的评审意见交给FDA,除此以外,FDA也会对其他方面的产品性能进行评审,有且不限于:细菌/病毒过滤效率,其他生物相容性评估,例如气体通道安全性评估,毒理学等。

需要注意的是,FDA和NIOSH常规审核时间是不会改变的,这里着重分享的是因两个部门协同审核而增加的时间。

FDA会在收到NIOSH转交的10个工作日内,告知是否适合进行510(k)申请;接着,会在30个自然日内告知NIOSH是否需要临床数据;而关于510(k)的实质性审核,FDA会尽力在60个自然日内完成,这点和其他510(k)审核是一致的。

下面重点讨论所需要完成的产品检测部分。

外科口罩的性能检测,欧盟和美国的标准不太一致,美国有自己的标准:

Fluid Resistance Performance ASTM F1862;

Particulate Filtration Efficiency ASTM F2299;

Bacterial Filtration Efficiency ASTM F2101;

Differential Pressure (Delta P) MIL-M-36954C;

Flammability 16 CFR 1610

欧盟则是:EN ISO 14683:2019

当然,除了性能测试外,不论是CE还是FDA,最基本三项的生物相容性测试还要做的:细胞毒性、致敏性、刺激性。

生物相容性测试都要在GLP实验室进行,据了解,目前动物实验室也快准备复工了,如果不排队的话,这三项实验测试需要一个月周期,且价格也不贵。有些制造商为了省时间,会要求原材料(无纺布)供应商提供相关生物相容性报告,但是在这里是不建议的。因为按照FDA的一贯思维逻辑,是很强调测试产品与定型产品的一致性,倘若不是以已定型产品形态进行测试的话,需要写说明解释没有差异,但是毕竟制造过程中肯定是存在掺有杂质等不确定因素,对于口罩这种防护产品而言,这种说明都很容易被质疑要求发补,实在是得不偿失。

再补充,最近想做口罩海外注册的客户,也常常问到一个问题:国外是否有应急通道啊?在这里可以很负责任的和大家说,就算有,也是优先针对本土企业,我们作为海外制造商,就不要太奢求了。以美国为例,的确有EUA紧急授权状态,但FDA是没有权利宣布的,必须由国土安全部或公共卫生服务部授权,目前的确有一项针对新型冠状肺炎的EUA,也只不过是允许被CDC认可的本土实验室可以进行核酸检测。以此为例子,希望各位能够意会到国内外的差别。

三、全球口罩和医用防护服标准

全球主要国家或地区防护服标准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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