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人社部關於訂立電子勞動合同的函件已經出來了。電子形式的書面勞動合同訂立,表示了哪些東西呢?與紙質合同有哪些區別?對HR意味著什麼?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採用電子形式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近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印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訂立電子勞動合同有關問題的函》。文件明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採用電子形式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採用電子形式訂立勞動合同,應當使用符合電子簽名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可視為書面形式的數據電文和可靠的電子簽名。用人單位應保證電子勞動合同的生成、傳遞、儲存等滿足電子簽名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要求,確保其完整、準確、不被篡改。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和上述要求的電子勞動合同一經訂立即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按照電子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01、電子合同和紙質合同的區別
我們通過一張表,來稍微看一下兩者的差別
可以看到電子合同在效率和留存性上是具有顯著優勢的。對於HR來說,便捷可追溯的檔案在日常工作中是十分重要的,不僅作為人力資源六大模塊中的招聘和配置,一份合格合法的電子檔案在保存、管理和人力資源規劃,人才庫搭建的過程中能起到正向的作用。
02、HR使用電子合同的未來趨勢
電子合同作為契合當下數字化信息化時代背景的要求,同時也契合數據電文文件取代紙質文件的發展趨勢。有利於降低用人單位的管理成本,更符合環保的需要。
而電子合同的三個要素則是完整、準確、透明。
03、企業操作建議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體現協商一致。
在訂立電子勞動合同的情況下,一般採取電子郵件等方式,可以在訂立之前,採取幾輪溝通和協商,體現雙方協商一致。
2、確保雙方簽字的真實性。
在簽訂電子合同前,可以通過郵件等方式詢問,是否為勞動者真實意思,是否為本人簽名。《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字法》(2019修正)規定,可靠的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者蓋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使用嚴謹的方式保證雙方權利。
如企業對電子簽名方式不熟悉,可以要求勞動者在簽字時附上簽字的照片、或者採取視頻或者等形式錄製簽訂過程,保證雙方真實意思表示;
4、妥善保管電子簽字數據。
在雙方訂立電子勞動合同的之後,可以利用數據庫或者雲端的方式進行儲存,以防電腦或者系統等技術原因,導致相關資料丟失。
2019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字法》未來可能被廣泛應用,有可能屬於新的趨勢,銀行、第三方支付等企業已經採取電子簽名等方式,企業應該及時更新管理理念,同步推進操作方式。
根據《合同法》及《電子簽名法》的相關規定,電子勞動合同屬於書面勞動合同的一種有效形式。但簽訂電子合同也要符合法律規定的程序和要求,以避免相關的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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