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口罩可執行市場調節價

雲南:口罩可執行市場調節價

在雲南,口罩、消毒殺菌及防疫藥品可執行市場調節價了!

據云南省藥品藥品流通行業協會消息,今日,雲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下發了《關於繼續做好相關防疫用品價格監管工作的通知》,提出:

● 口罩、消毒殺菌及防疫藥品可依據生產經營成本和市場供求狀況定價,執行市場調節價。● 口罩、醫用酒精、額溫槍等防疫用品可實行價格自律承諾備案方式。流通企業向市場監管局做好價格承諾備案後即可執行,個體經營者除外。

● 經營者需嚴格遵守明碼標價規定,不得哄抬物價、捏造及散佈漲價信息。

對此,雲南省藥品藥品流通行業協會認為,此舉充分考慮了疫情期間的市場需求,既能夠有效調動企業積極性,全力保障防疫物資的供應,又對防疫用品的生產、流通企業起到一定的引導和約束作用。

云南:口罩可执行市场调节价

此前,廣西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答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認定哄抬價格違法行為具體標準有關問題的函》中提及,鑑於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時期,購進成本包括的運輸費用、人工費用等大幅上漲,為便於企業定價,並提高執法效率,經認真調研測算,在購進價格的基礎上,合理考慮商品購進發生的運輸費用、人工費用等,統一在購進價格基礎上加成45%作為購進成本,即:購進成本=購進價格×(1+45%),在此基礎上按上述進銷差價率計算公式計算出進銷差價率超過15%則應認定為哄抬價格違法行為。

據悉,疫情期間,多地出臺相關文件,稱“經營者在購進成本基礎上提高價格對外銷售,進銷差價率超過15%,認定為哄抬價格行為”。基於此,亦有部分藥店被舉報哄抬物價。

如今,隨著疫情逐步得到控制以及市場供應逐步穩定,已有部分地區發文,對藥店售賣口罩、消毒殺菌及防疫藥品等做出相關規定。

對於其他地區會出臺怎樣的舉措,我們也拭目以待!

云南:口罩可执行市场调节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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