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的“3·15”消費者權益日,證監會重拳“打假”,秀強股份、泰和科技、雅本化學同於3月15日晚間披露,三公司於近日分別收到《中國證監會調查通知書》,因涉嫌誤導性陳述等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等有關規定,中國證監會決定對三家公司進行立案調查。
其中,秀強股份曾因“特斯拉概念”在2月4日至18日連續11個交易日漲停,成為了“妖股代言人”;泰和科技、雅本化學也曾因“消毒防疫”和“抗疫藥物”的概念連續收穫漲停。
這意味著,無論是前期火熱A股的“特斯拉概念”還是“抗疫概念”,都已迎來監管部門一次“去偽存真”的系統掃描。
外界最為關注的是,這三家公司是因哪些違法違規事項而被監管部門重拳打擊?尤其是在新證券法實施後,監管部門對三家公司的“嚴打”又傳遞出了怎樣的信號?其它上市公司可否從案例中引以為戒?
秀強股份:互動平臺放“豪言”引股價飛漲
今年以來,特斯拉概念可謂是市場一大熱點。
春節後開市,秀強股份一度因“特斯拉概念”在2月4日至18日連續11個交易日漲停,股價漲幅巨大,成為春節後首批“妖股”中的“佼佼者”。
期間,深交所對秀強股份下發了一份《關注函》和一份《問詢函》。
公司於2月19日澄清:“公司不屬於特斯拉充電樁用玻璃產品的一級供應商;且目前尚未完成特斯拉太陽能屋頂玻璃的工程認證,能否接到特斯拉太陽能屋頂訂單尚存在不確定性”。
事實上,秀強股份與特斯拉的合作情況一直備受投資者關注,公司也多次在互動平臺上回應有關問題。
而公司初期的答覆是這樣的:“目前公司為特斯拉新能源汽車充電樁用玻璃的國內唯一供應商。”以及“公司為特斯拉新能源汽車用充電樁玻璃的二級供應商,為太陽能瓦片玻璃的一級供應商。”
1月16日和23日,秀強股份還在互動易上表示:公司目前正在按特斯拉要求提供光伏屋頂玻璃樣品,爭取儘快供貨。該公司還稱,公司的太陽能玻璃瓦片已經給特斯拉送樣兩次,數據經客戶確認是合格的。
2月4日,就公司太陽能玻璃瓦片給特斯拉的送樣進展,秀強股份進一步表示:“春節前公司已通過電話會議和特斯拉確認產品的參數指標;公司已就光伏屋頂玻璃產品向特斯拉報價。”
那麼,以上回應是否可以理解成:秀強股份給特斯拉供貨太陽能玻璃瓦片已經“穩”了呢?
如此誘人的想象空間,也讓秀強股份的股價“一飛沖天”,每股價格從3塊多一路飆升至最高13塊多。
在連續漲停期間,深交所也對秀強股份進行了關注和問詢。要求公司回覆“是否是特斯拉新能源汽車充電樁用玻璃產品的國內唯一供應、是否是一級供應商、公司特斯拉充電樁業務銷售的具體情況、以及特斯拉太陽能屋頂項目進展情況”,並且要求公司說明“是否存在以互動易平臺替代臨時公告的情形、前期直通公告是否存在選擇性披露情形、是否存在應披露未披露事項”。
2月19日,秀強股份在對深交所上述問題進行回覆時則稱,特斯拉不是公司充電樁玻璃產品的直接客戶,公司充電樁玻璃產品的訂單由特斯拉指定廠家下達,該廠家做成合格成品後供應給特斯拉,公司不屬於特斯拉充電樁用玻璃產品的一級供應商。
關於特斯拉太陽能屋頂項目,秀強股份表示,目前公司尚未完成特斯拉太陽能屋頂玻璃的工程認證,能否接到特斯拉太陽能屋頂訂單尚存在不確定性。同時,目前太陽能屋頂客戶只有特斯拉一家。
泰和科技:互動平臺發言“避實就虛”
再看泰和科技,公司此前已在3月8日被深交所通報批評,因公司有關“苯扎氯銨和次氯酸鈉以及擬生產的過氧乙酸等產品可用於新冠病毒防疫消毒”的披露不夠客觀、完整,遭到了深交所的紀律處分。
今年2月4日至7日,泰和科技股價連續四個漲停。在這背後,是公司在互動易和公告中關於自身產品是否可用於抗疫消毒工作“令人激動的表述”。
2020年2月2日,泰和科技在互動易回覆投資者提問時表示,“公司現在生產和經營的產品中,苯扎氯銨和次氯酸鈉可用於新型冠狀病毒防疫過程中的環境消毒工作”以及“公司擬生產的過氧乙酸,亦可用於新型冠狀病毒防疫過程中的環境消毒工作”。
2月6日,泰和科技披露《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公告》時又稱,泰和科技目前消毒劑類產品正常開工,主要產品苯扎氯銨和次氯酸鈉可用於環境消毒工作。
給投資者打開炒作想象空間的背後,泰和科技對深交所關注函的回函中卻稱,2018年、2019年及2020年1月1日至2月7日,公司次氯酸鈉的銷售收入佔比分別為0.03%、0.05%、3.57%,苯扎氯銨的銷售收入佔比分別為7.17%、8.22%、 6.72%,且苯扎氯銨主要用於水處理行業,少數客戶用於公共衛生消毒領域,過氧乙酸投產後對泰和科技生產經營及財務狀況不會產生重大影響。
基於此,深交所認為,泰和科技未在互動易回覆中客觀、完整反映上述消毒劑類產品相關業務的實際狀況。2月4日至6日,泰和科技股價異動,公司在《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公告》中也未披露消毒劑類產品收入佔比以及對泰和科技業績的具體影響,直至2月10日才在對深交所關注函的回覆公告中予以披露,違反了相關規定,故深交所對公司及有關負責人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
雅本化學:迎合市場熱點“報喜不報憂”
無獨有偶。針對有媒體報道,阿比朵爾與達蘆那韋能有效抑制新型冠狀病毒,今年2月4日,雅本化學在互動易平臺上表示,“公司子公司樸頤化學是阿扎那韋(Atazanavir)以及達魯那韋(Darunavir)關鍵中間體的主要供應商,其中達魯那韋主要生產手性藥物中間體,達魯那韋即達蘆那韋。”
2月5日,雅本化學股價“無懸念”漲停,此後又連續數日漲停。
對此,深交所於2月5日火速對雅本化學進行了監管關注。
2月7日,公司在股價異動公告中進一步表示,公司全資子公司樸頤化學生產應用於達蘆那韋的關鍵中間體手性環氧物。
手性環氧物是達蘆那韋的關鍵中間體,全球市場的供應都來自中國的三家公司,樸頤化學是其中的三家主要供應商之一,市場份額大約為15%至20%。並且,樸頤化學自2018年起採用生物酶催化工藝取代硼氫還原的危險工藝以製備手性環氧物,是目前市場上獨家掌握生物酶催化工藝的企業。隨著技術水平的不斷提升及市場對生物酶催化工藝接受度日益提高,市場份額在未來的2至3 年內會迅速擴大。
不過,公司在2月14日回覆深交所關注函時表示,手性環氧物銷售收入佔公司營業收入的比例較小,暫時不會對公司業績產生重大影響。
而對於交易所要求說明“公司在互動易平臺上回複相關信息是否存在主動迎合市場熱點、炒作公司股價的情形”,公司認為,最早於2月3日在互動易平臺回覆投資者提問中首次提及子公司樸頤化學生產達蘆那韋及阿扎那韋關鍵中間體,當時達蘆那韋並非市場熱點。公司不存在主動迎合市場熱點、炒作公司股價的情形。
“概念炒作型”信披監管趨嚴
上述三家公司被證監會立案調查,都是源於“涉嫌誤導性陳述等信息披露違法違規”,這是新證券法生效後的第一批有關信息披露違法的立案調查案件。
更加值得重視的是,這也是監管層對二級市場概念炒作、聯手坐莊操縱等行為的重拳出擊,從這個層面來說,本次批量立案有著非常特殊的意義。
新證券法已於3月1日正式實施。新證券法新設信息披露專章,進一步強化信息披露要求。包括擴大信息披露義務人的範圍;完善信息披露的內容;強調應當充分披露投資者作出價值判斷和投資決策所必需的信息;規範信息披露義務人的自願披露行為等。
同時,新證券法大幅提高對證券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對於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違法行為,從原來最高可處以六十萬元罰款,提高至一千萬元;對於發行人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組織、指使從事虛假陳述行為,或者隱瞞相關事項導致虛假陳述的,規定最高可處以一千萬元罰款等。
3月份以來,深交所已針對多家通過公告、互動易、微博微信等方式“蹭熱點”的公司給予紀律處分。3月8日,深交所又連開8張罰單。而本次證監會層面的立案調查,也可看作監管部門高度關注上市公司“蹭熱點”的一個標誌性事件,也是監管部門加大對違規信息披露查處力度的重要信號。
顯然,強行蹭熱點,無論手法多麼“高明”,最終都將面臨監管部門的“秋後算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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