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快報:援企惠企 河北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

河北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

2月至6月中小微企業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免徵

為紓解企業困難,推動企業有序復工復產,支持穩定和擴大就業,日前,河北省人社廳、省財政廳、省稅務局就階段性減免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以下簡稱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有關問題發佈《關於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的通知》。

根據通知,2月至6月,免徵中小微企業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2月至4月,對大型企業等其他參保單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減半徵收。新參保單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從辦理參保手續當月起按規定享受相應減免政策。享受減免和緩繳政策期間,參保單位應按規定及時辦理人員增減、繳費核定等社會保險費申報業務。

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企業,可向當地人社部門申請,逐級彙總至省人社廳,經省人社廳、省財政廳、省稅務局共同認定後,可緩繳三項社會保險費(包括單位繳費部分和個人繳費部分),緩繳期限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通知強調,各級政府要切實履責,全面實施全民參保計劃,依法依規擴面徵繳,嚴格基金支出管理,促進基金可持續發展。加強基金監測預警,統籌做好資金籌集安排,加快推進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省級統收統支,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基金支撐能力弱的地區,失業保險從省級調劑基金、工傷保險從省本級基金結餘中給予支持,確保各項社會保險待遇按時足額支付。各地要嚴格按照本通知規定執行,規範和加強基金管理,不得自行出臺其他減收增支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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