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從改革催生到全域統籌

2018-11-13 08:43 | 浙江新聞客戶端 | 通訊員 陳鏈芳

1986年, 勞動保險社會統籌工作正式施行,標誌著我市社會保險制度這一新生事物“誕生”社會保險:從改革催生到全域統籌

40年前,“社保”對人們來說,是一個從未聽說過的新名詞;40年後,社會保險已跟每個人息息相關,成為托起民生保障的安全網,守護著百姓的幸福。

1986年1月,當時的縣政府領導決定,縣屬集體企事業單位中的合同制(長期)工人全部納入由縣勞動服務公司組織實施的勞動保險社會統籌。勞動保險社會統籌工作正式施行,也標誌著我市社會保險制度這一新生事物“誕生”。

記者在採訪中瞭解到,32年前,與全國一樣,我市還未實行養老保險社會統籌,普通人甚至完全不知道這個概念,退休費的發放純粹是企業行為。那時,一些經濟效益差的企業,國家規定的退休人員生活補貼發不出,有的甚至連正常的退休費發放都困難,企業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無法保障。

今年60歲的毛餘慶,當時是嵊縣社會養老保險統籌辦公室業務科的一名工作人員,從事養老保險工作近30年,見證了我市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不斷髮展完善的過程。當時,政府部門開始嘗試社會養老保險統籌辦理,就是為了保障企業退休人員的正常退休費。

“養老保險僅限於縣屬集體企業勞動合同制工人,根據工種的不同,每人每月只需要繳納1元、1.5元、2元的樣子。”毛餘慶回憶。當時徵辦模式是企業出面辦理,毛餘慶和其他幾位同事在辦公室便能完成全縣職工養老保險的收繳工作。

1988年9月12日,嵊縣人民政府發出《關於職工養老保險基金統籌的試行辦法》,並於1989年1月1日起試行。按照這個辦法,全民所有制企業和縣屬集體所有制企事業單位的固定工、合同制職工都列入統籌範圍。後來,結合本地區實際,統籌範圍和對象不斷擴大,計劃內臨時工、農民工、“三資”企業中的中方人員、城鎮個體勞動者等逐步納入統籌範圍。

家住北郊社區的馬新江1981年參加工作,所在單位嵊縣化工廠(現浙江震凱化工有限公司)在1989年1月為他統一辦理了社會養老保險,馬新江也成為我市較早參加社保的一批職工。他回憶當初參保的情景:當時工資並不高,每個月要繳納一塊錢養老保險費。也有人覺得吃虧,因為原先不用繳納,但我想退休後可以享受政府統一發放的養老金,多繳點也是值得的。明年馬新江將退休,屆時每月能領取養老金4000元左右。

從年輕時入職參保繳社保費,到年老時退休拿養老金,目前,我市已有21.5萬人按月享受各類養老金待遇。

讓毛餘慶感慨的是,我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歷經1995年、1999年、2002年三次擴面,參保範圍越來越大,參保人數從幾百人迅速增加到數萬人。2017年,我市全面實施全民參保計劃,目前全市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總參保人數已突破55萬人,參加社保單位7149家,參保率達91%以上,參保範圍達到了全覆蓋,基本做到了應保盡保、應參盡參。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