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黔東南州公務員、人民警察少數民族考生加分工作有關事宜通知

根據《貴州省2018年省、市、縣、鄉四級機關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公務員工作簡章》和《貴州省2018年法院、檢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機關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錄人民警察工作簡章》的有關規定,我州將於近期開展少數民族考生加分審核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分對象

根據《簡章》規定,公務員職位和人民警察職位(不含地方稅務局、審計局等省垂管系統)的加分對象為:

1.符合下列條件的在筆試成績中加5分。

少數民族考生報考各級政府民族事務管理部門的;少數民族考生報考的單位在民族自治州及所轄縣、鄉鎮(街道辦事處)的;少數民族考生報考的單位在民族自治縣及所轄鄉鎮(街道辦事處)的;少數民族考生報考的單位在民族鄉的。

2.少數民族考生報考定向招錄少數民族職位的不予加分。

3.少數民族考生報考公務員基層培養項目職位的不予加分。

二、加分方式

1、我州少數民族加分工作不採取現場加分的方式,不設現場加分點。

2、加分工作以考生網上報名填報的信息與公安部門戶籍人口信息管理系統信息進行對比確認的方式進行;相關信息對比一致的,視為審核合格,予以加分。

3、對部分考生網上報名填報的信息與公安部門戶籍人口信息管理系統信息不一致或存在異議的,將電話通知考生攜帶相關材料到現場進行加分審核,審核合格的予以加分。

三、有關事宜

少數民族考生加分審核結果將於筆試結束後在“黔東南州人民政府網(http://www.qdn.gov.cn/)”;“黔東南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qdn.gzrst.gov.cn/)”上公佈,請考生密切關注,同時保持通訊暢通,便於招錄部門進行聯繫。如因考生未及時閱覽網站公佈的信息而造成本人不能加分的,後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諮詢電話:中共黔東南州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科

0855—8222358

黔東南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錄用和培訓科

0855—8256229

黔東南州公務員招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8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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