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在農村,都已去世,兒女在城裡上班,老家的房子是賣掉好還是留著好?

農裡農氣


這個問題阿麗來回答。

首先明確一點,農村的父母都已去世,老家的房子是賣是留,阿麗覺得主要還是要根據個人實際情況而定。

如果在城裡上班的兒女,以後還有回農村的打算,那最好不要賣掉。

很多從農村出去的人,在城裡有上班,已經在城裡安家立業了。但隨著年齡漸長,會非常懷念農村老家的風土人情。農村有城市沒有的自由、安逸,清淨,等退休後在農村有個老房子,再建個菜園子,可能是很多人嚮往的生活。

所以如果在城市上班的兒女以後有回農村居住或者養老的打算,那最好不要把父母留下的老房子賣掉。不光不能賣掉,平時還應該多加管理修繕防止倒塌,因為如果兒女戶口沒在村裡,房屋倒塌後會被集體收回宅基地,那時想建房也沒有資格了。


如果兒女在城裡上班,經濟條件還可以,那最好也不要賣掉。

農村的房子,就目前的大環境來說,並不值多少錢(除有些地方搞拆遷),可能賣個6萬、8萬的,也經不起花銷。而且房子一旦賣了,再想買就很難了,因為不是村集體成員是沒有權利買村內房子的。

所以如果城裡兒女經濟條件可以的話,能保留父母留的老房子,就不要賣掉。也是以防萬一,為自己留條後路。


如果兒女在城裡上班,並已經安家定居,也沒有回農村的打算,也沒有精力維護房子,那可以選擇賣掉。

現在農村有很多老房子,平時也沒有人管理,破舊不堪,成為危房,根本沒法居住。這些房子很大一部分都是老父母留下的房子,兒女又都在城裡工作居住。因為沒有回老家的打算,所以任由房子破損,不去維護。

像這種情況,阿麗覺得還不如賣掉的好。因為農村的房子一般無人居住,也沒人維護管理的話,3年、5年可能就會破舊不堪,再時間一長,還有倒塌的可能。

所以沒有回老家居住的打算,也沒有意願維護父母留下的老房子,那還不如賣掉的好。賣給農村的無房戶,促進農村宅基地房屋有效利用,這也是對國家對於農村宅基地管理政策的一種支持。


總結:農村父母去世,留下來的老房子是留是賣,總的原則是看自己以後還有沒有回去住的意願,如果有那就留著,還要不定時的進行維護;如果沒有,也無意去維護,那還不如賣了,免的倒塌後不能建也不能賣。

我是村官阿麗,歡迎大家關注!

村官阿麗


筆者認為:如果你不是急著用錢,農村的房子最好不要賣,為什麼呢?

首先,農村的房子現在賣不值錢,你賣了之後再想買就沒有機會了,再也買不回來了。

其次,現在農村集體土地可以入市交易了,農村的宅基地蓋的房子今後是可以賣的,你可以花點錢把農村的房子蓋大點,蓋個小別墅,現在城裡的別墅太差,根本不是別墅,也不值得買。你可以在農村蓋個大別墅,這種別墅將來就非常值錢,算是投資,這種投資回報非常高,將來你在農村蓋的別墅可以租,可以賣,如果拆遷你就發大財了。

其三,現在農村宅基地不讓賣給城裡人,你正好是父母在農村,都已去世,兒女在城裡上班,老家的房子蓋大點留著,誰也無話可說,合情合理合法。其實在中國真正的別墅只有自己在農村蓋的才是真正的別墅。將來有錢人都會到農村去養老,真正有錢的人會像歐美人一樣是住在農村郊區的,城裡高樓裡住的都是窮人,你現在把農村的房子賣了,等於是在最低價格賣掉了一次發財的機會。未來最值錢是農村的土地和農村的房子,農村山青水秀空氣新鮮,這些才是最值錢的。

隨著城市化的發展,大家都進城了,農村人越來越少,農村土地和農村的宅基地就成了稀缺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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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學家宏皓教授


父母親在農村,現在都已去世,孩子都在市裡上班,對於家裡房子的處置,真的是一個燙手山芋,扔了可惜,拿著燙手。

我家裡有套房子,是八幾年蓋的。因為是磚木結構,裡邊老是住家雀,把椽和簿子搗開,做成窩巢。房頂的土老是往下掉。沒法,只得找人住了進去。

別人白住不說,房子漏了,還要負責維修,一年下來,還要往裡投百二八十塊錢。

賣了吧,村子離市區只有二三十里萬一開發,一套房可能要換一套多樓呢,不賣吧,住不著不說,每年還要往上邊搭錢,真的讓人左右為難。

糾結來糾結去,前幾年,我一狠心把它賣了。開發是以後的事,為了鏡子裡的燒餅,這麼熬煎自己,值得嗎?

如果你的房子還打算回去住,那就留著,如果不打算住,趁早賣了算了,省的心裡常常牽掛著它。




石韮花開放的季節


個人建議堅決不會去賣,我就是農村的,姊妹三個,上學上班結婚我們都沒有把戶口遷走,都在市裡按了家,現在村裡宅基地已經飽和了想買根本就沒有,我們老家宅基地二十萬起很好賣,雖然我們都在外面,家裡的祖宅肯定是不會賣的,無論貴賤,那是我們的根無論我們走到哪裡,無論我們多大年紀時,當別人問起你們是哪裡人,我們會很有底氣的說我是陝西咸陽的!

當我老了,當我不在為生計奔波時,我想我們可以安安靜靜認認真真的享受田園生活!很慶幸我們是農村的,我們有宅基地✌✌✌✌✌✌






優寶媽媽123


看你的生存能力,生活狀態。你有錢,你任性,城裡一幢,村裡一幢。城裡上班,村裡休假。老了,拼不動了,回村裡享受那份安逸恬淡的生活。萬一趕上拆遷,呱唧一大餡餅。

村裡生我養我的地方,村裡我兒時的樂園,根之所在,情之所繫!故土難離,賣了,你就是離家的遊子,飄蕩的孤魂。還是自己留著吧!

你能力所困,為生活打拼。賣了,給孩子報個班吧!


豫東小韓生活記


從情感因素來看,當然還是建議留著。畢竟這個父母居住的地方,是自己出生的地方,是成長的地方,是自己的根,有著太多美好的記憶。留有房子在,至少還有一個歸宿的地方。

另外,從經濟來看,農村的房子只能在本村集體內流轉,無法在公開市場上進行流通,所以市場價值很難得以體現,未必值錢。而作為具有情感因素所在的房子,可出售的價格不高,這種情況留著也未嘗不可。

從法律規定來看,宅基地僅存在於農村,並且禁止城鎮戶口人員購買農村宅基地。現階段,城鎮人員擁有農村宅基地的合法形式便只有繼承。當然,因為不是農村戶口,這種情況繼承所得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擴建,待處於不可居住狀時,宅基地由集體經濟組織收回。所以,若是房子狀況不太好,可以考慮賣給本村集體。


葉律師


農村房子問題,我有自己的體會。

我父母就生了兩個兒子,一個是我,還有一個是我哥,雖然我在縣城買了一套房子,我哥在廣州也有幾套房子,但農村的房子不會賣掉的!相反,趁父母還健在,去年把父母上個世紀八十年代蓋的房子拆了,地皮一分為二,我哥現在手頭松點,回老家蓋了三層半樓房,還圍起一個小花園!留給我那一半地皮,我只能等有錢再回去蓋房子。

為什麼我哥急著蓋房而我不急呢?因為他的戶口早就遷到廣州了,而我的戶口還留在農村,老婆和小孩戶口也遷出縣城了。如果父母不在的話,遷出去的戶口,在農村就沒地可以建房子了。

現在農村的地越來越值錢了,上個月,村裡出了一份公告,國家現在大力建設美麗鄉村,廣東五線城市開始實行了,我那村得到政府補貼,規劃效果圖出來了,的確很美,有舞臺、籃球場、健身場所,村道擴寬硬底化,,兩旁栽種樹林,還有停車場、休閒釣魚場等等,家鄉變美了,我退休後,肯定要回農村養老的。

現在戶口由農村轉到城市容易,再轉回農村就有點難了!如果有套老房子,還是保留最好!


努力搬磚過日子


農村房子是個大問題,因我們家的人祖祖輩在外邊比在農村強,根抿歷史的實踐賣買由個人說了算,我看為人看事長,不計較個人利意,哪裡都有生存,我爺爺有套房孑,當年為了生活闖關東,走時家裡什麼也沒帶,領著四個兒孑走了,後來自己家人修,第一次石榴殺了,第一次棗樹,兩棵大棗樹吃完棗樹殺了打了傢俱,第三次楊樹全殺了自己蓋屋了,後來一畝多的院子大隊佔了,三個叔退休後拿手續找大隊幹部,幹部這樣說,你們在城裡住樓了,我叔回去長了一場大病太不合算了。我也是農村,我兩個孩子在單位工作,我們都出來教訓,房子我賣了,當時鬧的說三到四的,他們想送給他們,我賣自己家不要,賣給外人了。賣了放心,颳風,下雨房孑壞了,什麼也撈不到,哪裡黃土也埋人。I


用戶1753638237952


老家房子,千萬不要賣掉了,尤其是農村老家。

我老家的房子,就是父母1997年蓋好,並於次年入駐的。現在還好好的,逢年過節,還回去住。

你現在賣掉,上下樓10間,5萬都沒有人要。極大可能是兩三萬便宜賣了。

可是,你重蓋一個一模一樣的並裝修好,35萬起步,否則,蓋不起來。

所以,留著吧。兩三萬到手,意義不大。

但你想了,再建一個,得35萬。


董江波


老家的房子賣還是不賣?

在回答這個問題前我先講一個身邊的故事。

我大姐家的公婆有3個兒子,三個兒子都已經在城裡安了家,並且有正式的工作,其中二兒子還是一個項目工程公司的項目經理,在市區都三四套房子。她公公早些年也是在外面搞工程,一年也不回老家住一次。後來村裡有一戶人家要買他家的老房子,當時出價是7萬元,她公公想著自己也不回去住,以後回去的可能性也小,就把老家的3間房子賣給了別人。殊不知,世事無常,前年他的二兒子,也就是當項目經理的那個,

因為受重傷住院搶救才把命保住,而且他的項目經理職位也被撤銷,降為普通員工。而原來大姐公婆一直都住在二兒子的房子裡,日常開銷也由二兒子管理。二兒子出事後,生活過的也沒有原來富裕了,老兩口也不好意思一直讓二兒子給他們生活費用(城市的消費高,出門就要花錢,這個大家都知道),所以就有了想回老家的打算。

當他們和村裡的人溝通後,才知道自己已經沒有資格再買村裡的房屋了,想回去住是不可能的了。

到這時老兩口才悔不當初,如果當時不把房子賣了,也不至於落到回村裡沒有落角的地步。而且在他們把老家房子賣後的這幾年,老家開始搞拆遷,聽說他們那的房子,拆遷補償款至少在10萬以上,而且還另外分配安置房居住。但事已致此,也沒有辦法。偶爾他們也要回老家去辦事,借住別人家的房子時間長了也不是回事。現在每次回去一家老小都要登記賓館住。

所以從上面的故事我們需要明白的是,老家的房子一旦賣了以後,再想在村裡買一處就難了。

因為這是農村宅基地管理的基本政策,即“一戶一宅”,當房主把自己的宅基地房屋轉讓給別人時,就不再有申請新的宅基地的權利。

那麼,我們回到題主的問題,農村父母均已經過世,兒女都在城裡上班,老家的房子是賣掉好還是留著好?

個人覺得,如果兒女偶爾還會回老家,那儘量不要賣掉;如果兒女老了以後還有回農村養老的打算,也不要賣掉;如果自己也不缺3~5萬錢的也不要賣掉。

因為農村的房子即使賣也賣不了多少錢,而且根據農村宅基地管理法,一旦農村的宅基地房屋出售後,就沒有再申請建設的權利。也就相當於農村這個“根”徹底斷了。

當然,如果兒女現在或者以後都沒有回農村的打算,對老家的房子也沒有什麼留戀的,那也可以選擇賣掉。現在國家也提倡農村宅基地有效流轉,自己不住,長期也會荒廢,出讓給別人也算是對國家政策的響應。

以上屬於個人觀點,最終賣還是不賣還要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及意願來定。大家好我是鄉村徐哥!歡迎大家下方留言轉發+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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