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银行少给了钱离开柜台后,银行不认,是不是一样可以告银行不当得利?

湘军监控安防


先说【答案】,肯定可以。不管是银行还是客户,只要自身权益受到损害,都可以向司法机关寻求帮助。银行多给了客户钱,客户不还构成不得当利;银行少给了客户钱,银行不补同样构成不当得利。

  • 银行和客户是平等主体
在法律上来说,银行和客户都是平等的法律主体,谁也不比谁高出一等,法律审判的原则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 “离柜概不负责”是一纸空谈

现在很少还有银行在柜台上树立“离柜概不负责”的牌子,因为这句话本身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客户真短了钱,银行敢不给吗?作为银行员工来说,自家人知自家事,银行员工还真不敢不给,现在监控设备齐全、科技手段完善,想自己偷摸着拿点或者昧点客户的根本就不可能,客户也不需要担心。因为客户可以投诉,银行对于投诉事件是非常重视的、惩罚力度也极大,不夸张的说,少给你100,罚经办柜员和会计主管2000都有可能,谁会为了芝麻丢了西瓜,涉案金额过大的话柜员甚至有被辞退的可能性!


  • 银行与客户之间要互相理解
在现实当中客户与银行之间的矛盾点有很多,最主要的原因在于客户觉得银行“财大气粗”,存款利率较低、贷款利率较高,心里总有不忿情绪。但是,这和银行一线员工又有什么关系呢?毫不夸张的说,柜员干活最多、挣得最少、还经常被客户埋怨以及投诉,客户根本不知道小桂圆在不办业务的时候哭过多少回鼻子、受了委屈也只能自己受着,发钱的时候没有他们的事、罚钱绝对少不了他们,客户不高兴了可以吼他们、他们敢吼回去吗?真的,人与人之间最重要的是一定要互相理解,大家都高高兴兴的把业务办好、办利索才是目的!

综上所述,银行和客户之间是绝对平等的民事主体关系,既然客户有可能构成不当得利,那银行也是一样的,


奇葩财经说


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从法律的理论上如果银行少给你了钱,是属于非法获利,因此你有权利帮自己维权,去法院起诉银行。

但现实生活中很少有人会因为这种事情去起诉银行。首先在条件里你已经说了,你已经离开了银行,那么为什么不在银行当面点清数目呢?你都离开柜台了,到底是你对还是银行对,谁说得清楚,所以即使你去告了银行,也很难取证。再说了,什么录音啊、视频啊都是在银行的手里,你根本没办法取证来证实银行少个了你钱。

其次,你之所以在柜台没有发现银行给的钱少了,说明少的数目很少。毕竟银行少给你很多的话,从厚度上你肯定第一时间就发现了。而现实生活中如果你为了这几百块钱和银行大动干戈,就一点都不值得。先不说你要花时间打官司,你还需要支付起诉费、律师费等一些列钱,这些钱早就超出了银行少给你的钱吧。所以,即使官司你赢了,估计你也是亏的。

所以,取钱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在柜台前就点清自己的数额。


正商参阅


如果银行少给了钱离开柜台后,银行不认,是不是一样可以告银行不当得利?

在银行柜台办理业务少拿了钱就走了,这种情况肯定是有的,柜员也是人差错是在所难免的。但银行不认这点我觉得一般不太可能,首先每个柜员对于自己的系统库存现金与库箱现金每天至少轧库两次,而且第二天要交接给别人,故一定会要好正账实相符才能交接的,就算柜员本人没有发现,结交的柜员一定也能发现问题,这时候就是银行所谓的差错了,当差错发生时一般会根据当天的流水账及传票结合监控逐笔筛查,根据柜员的当天记忆,一般很都能及时发现差错的原因。

而如果没有发现差错所在那就需要挂账处理,这不管金额大小对于银行来说是个很严重的事情,涉及到整个银行的绩效及个人仕途,所以银行希望的是查处差错并不会存在不认的情况。

当然有些柜员会因为道德问题私吞这笔钱,但个人觉得如此做非常愚蠢,且不说客户发现的问题,如今的银行内控如同都是一件件案例堆积起来的城墙,一个柜台的监控就多达四台,还设置了很多系统进行监控、柜员的交接也两人以上完成,还要穿插各种检查,查出来是时间的问题,问了一点蝇头小利铤而走险实在不划算。

当然退一万步讲如果真的银行少给了钱离开柜台后,银行不认,当然可以告银行不当得利,收集证据结合当天发生的情况去起诉,当然一般情况下去银行说明这件事情,银行都很注重企业形象与客户投诉的,自查都能发现问题所在还客户一个说法的。

其实银行的柜员是银行最辛苦的工作,到的最早、走的最晚、时刻礼貌、举手招迎、微笑服务,还要各种的账务风险、签名风险、内控风险,午饭时间少得可怜,客户不理解,一年只有国庆节与春节放假三天,希望大家对于小小柜员多一点包容、多一天理解。

本人金融理财师,银行从业十年,专业理财师,可关注或评论留言,我会尽量为您解答。


你不理财财不会理哦


不当得利不是一种罪名,像这种情况,可以以不当得利起诉银行进行民事赔偿。

这里的不当得利,实际上就是一种储蓄合同纠纷。客户在银行内存款,就与银行建立的一种合同关系。银行就应当按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银行履行义务有瑕疵,客户完全可以要求银行承担民事责任。



在实践中,银行多给了客户的钱,客户如果不退还银行,银行就以不当得利起诉客户。而银行少给了客户的钱,银行都会以“离开柜台,概不负责”为由拒绝承担责任。银行的这种单方规定是一种店堂告示,不具备公平性,一般打起官司来,这种店堂告示是无效的。

所以银行少给客户了钱,这种现象是极少发生的。就是偶尔发生了这种情况,也可以要求银行查账,与银行协商解决。一般银行是不差你这点钱的,他们会认账的。

如果说银行不认账,只要你有证据能够证明,那么你就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调取监控录像等证据,依法判决。


法重情深


可以告银行的,不当得利的罪名可不是只针对储户的。

只是储户要诉诸法律的话,是要提供证据的。储户相对于财大气粗的银行来说劣势明显:首先是现场录音录像,其次是钞票的冠字号记录,最后是律师聘请。这些每一项对银行来说是小菜一碟,但对储户来说成本昂贵。何况发生这种差错的概率非常小,储户每次去银行也不可能如此大费周章。

所以,从理论上说的通的事,实际操作却未必行得通。可行的操作是自己先确认要存取款的金额,银行清点时注意观察,清点完后在确认签字时仔细核对。取款的话,除非整捆,要现场让银行柜台在点钞机上再跑一遍,并注意观察点钞机上的数字。

我是空谷寒潭,与您分享我的观点。


空谷财谭


先说一般的解决办法,银行每天是要把账搞平的,下班时要核对钱箱里的钱是否相符,不符的话银行会一笔一笔的查清楚,查到了就联系客户,而且少付了钱客户一般当天就会找回来问。

按您问题说应该是找过了但银行确实不多钱。这就要举证了,银行柜台业务办理的过程,有您确认取钱签字的单据,有记录付款金额的点钞机,有钱款交接递出的监控录相,银行每天的工作80%都是为了日后举证需要的。但是您这边是没有办出给出未收到相应钱款的证据的

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员工欺诈,私自截留钱款。但这个属于金融案件了,一般发生也是大额资金,日常存取钱的真没必要,风险大回报少,做一次就会被发现。


其实不懂球


看来银行不少“招黑”啊,假设题设中情况成立,你可以告他个人,并连带告银行管理不当造成你的损失。

可是事实上这种情况存不存在呢?



存在离柜少给钱的也有多给钱的,前台这种失误避免不了。人有失足,马有失蹄,在所难免。不过,情况不会有你说的这么糟糕,99.9%的情况下,柜员办错业务少给你钱了,他不会不认的。

大家会问,为啥啊?我们可是听说离柜概不负责的!三人成虎,以讹传讹真的可怕,银行要是天天跟传言的一样这么干,早被挤兑了!下面我来说说为啥。


前台高柜业务都是无死角监控的,柜员的一言一行都在监控之下,现在都是高清摄像头,说的每句话,每个小动作看的不要太清楚。他少给你钱,他这个柜台就会长款,多给你钱会短款,你说你钱少了,过来投诉调监控,一清二楚。

有人会说,他会把钱藏起来啊,装身上了啊!拜托,他要敢这样藏钱,他黑你那点干嘛啊,银行每天过的钱多少个数?他要能随随便便藏钱,我觉得他肯定去藏款箱里的钱!


前台服务要求唱收唱付,知道为啥吗?就是为了这种事会引起纠纷,调出来监控,办业务时他问你,你取多少钱,你的录音清晰的很,和验钞机数字一对,你怕他不承认?开玩笑!

所以请你放心,这种事很少发生,办错一笔业务就是一笔差错,每天都会下差错单,罚款,通报,柜员们门儿清,犯不着砸自己饭碗。

当然不排除个别人不遵纪守法。那就得另当别论了。一旦有这种事只管告,你不仅能拿回损失,还能拿到举报有奖!

就是这些,朋友们,在这里祝您,新春大吉,万事如意!有问题关注我,随时解答!


不立而立


可以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不过银行给少了钱又不承认的事情基本不会发生,因为无论银行给多了钱还是给少了钱,柜员在下班清点时都会发现账实不符,也就是电脑上的记录以及钱箱的现金不符。账实不符的情况,必须要通过查电脑记录,查监控记录,把问题找出来,如果是给少了钱给储户,那就必须联系储户,把现金退回或者存到他的卡上,如果给多了,也是需要联系储户,把现金追回。

当然这不能排除银行员工或者储户有不好的心思,之前就有过案件,银行给多了钱给储户,但是储户拒绝归还,最终银行把告上法庭,最终法庭也判决储户败诉,钱要退回给银行。

同样的,如果银行给少了钱给储户,遇到存心不良的银行员工,想私吞了储户的钱,当储户回来找时,银行员工不承认,储户同样也是可以向法院起诉银行以及员工。

储户是看不到当时的电脑记录或者监控记录,但是向法院起诉后,法院是有权调阅的,把证据拿到法院上一看,银行有没有错,就一目了然了。



不过这种情况极为罕见,因为无论给多给少钱,一般金额都不会很大(金额大的话,早就看出来了),而银行柜员明知道自己有电脑记录,有监控记录,私吞储户的钱,无论金额大小,在银行内部也是严重违规,必须辞退,并且已经涉嫌犯罪,银行员工也不会蠢到为了一点点钱丢失自己的前途,还有可能进了监狱。

我是90后行长,欢迎关注我,带你走进银行的“内幕”。


90皮沙发


首席投资官评论员王天天:


理论上来说,是可以告银行的

但实际上来说,这种情况基本没有发生过



原因是银行系统每天下班后都会对账的,简单来说就是银行出去多少钱,进来多少钱,一定要对的上,一旦发生对不上帐的,比如说放出去1000万,收到了950万,那么银行将调取监控以及记录,查看是哪个柜台,哪笔业务,哪个时间给哪位客户错误的办了业务,在这种检查的情况下,根本不会出现错误


因为银行的查账人员都没有直接的利益联系,如果银行少给了储户钱,这个钱会一直在银行的系统里面,是无法悄无声息的落在银行职员手中的,会发生错误的也只是一些小业务,银行职员不会冒着丢掉工作,甚至违法的风险私自收下这点小钱


但也确实发生过这样的事情,银行多给了储户钱,最后银行对账的时候发现数额不对,联系储户还款,结果储户赖账,最后银行没有办法将储户告上法庭,最后结果当然是银行胜诉,储户乖乖还款


并且在今天电子支付盛行,ATM机遍布各地,到窗口取款的人也越来越少,加上银行设备的一步步更新和完善,少给多给的情况,基本上不会发生了。


首席投资官



理论上是可以的,实践中是很少的。

从通用的法律意义上来说,法律面前人与机构是平等的,银行与储户在法律适用性上,都是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银行少给储户钱,也是属于不当得利,储户当然可以起诉。

但在实践中,这种起诉没有多大意义。

首先是数额肯定不大,不值得起诉。

储户去银行柜台取款,如果数额相对较大,那么都是一捆一捆的取,这样基本上很少出差错。如果连一万一万多一捆一捆都会出错,那是基本上很少见,甚至没听说过。出差错的基本上是几千元里面,差个一两张。这样也就是一两百元钱。储户发现以后,可以向银行提出申请,银行一般会做一个初步了解,如果事实确凿,那么会通过相关模式归还储户。因为银行每一天都有清点,账款不符的话,都要找出原因。银行少了通知储户归还;银行多了储户有上门找就会归还。如果银行不承认,那么储户要花费大量的时间走法律程序去起诉银行不当得利。

其次是,证据采集困难。

谁得利谁举证,储户要告银行不当得利,那么储户需要举证,确实银行柜台少给钱。那么储户就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这个证据采集是比较困难的,比如需要现场的录音录像等,这方面,储户天然处于弱势一方。因为这些现场录像,都是银行的,储户要通过律师取证的话,不但要花时间精力,还要花钱。换句话说,找回来的钱还不够律师费。

但也有少见的储户比较较真,会采用起诉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这种精神是值得赞赏的,但现实中基本很少见。

最后,证据采集不一定有益于储户。

如果储户真的起诉,那么律师、法院都可以调阅相关录像资料。但如果几千元钱中,少了一张两张,其实在录像中很难辨别的,这样依旧属于证据不足的范围,储户有可能做了无用功。

如果银行少给了钱离开柜台后,银行不认,可以告银行不当得利,但能不能拿回少的钱真的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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