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办卡,忽悠收费“套路”多

“3·15”避坑指南 | 维修、办卡,忽悠收费“套路”多

网购品牌电脑在实体店“保修不一样”

各种优惠“套路”的预付卡、美容项目

生活中我们会碰到形形色色“闹心”时刻

钱交了、卡办了、上当了

面对这些问题该怎么办?

别着急

教你合法合理地保障自己的权益

这些法律风险点学到就是赚到


办卡维修篇


01


质保期内的网购电脑在实体店维修收费

三包有效期内 维修费不用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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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柏某:你好,这是我在某商城网购的电脑,无法开机了,麻烦你们尽快修理一下。

电脑公司:好的,检修好之后我们会联系您的。

八天后

柏某:我的电脑修好了吗?很久了。

电脑公司:您的电脑需要支付维修费443.83元。

柏某:什么?我的电脑在质保期,为什么还要维修费?

电脑公司:您需要支付维修费并签字确认才可以取走电脑。

柏某:我要不是工作急需电脑,才不会给你们维修费!


2017年12月18日,柏某此前网购的电脑突然无法开机,便将质保期内的电脑送到该品牌电脑的线下实体店(以下简称电脑公司)去维修。数日后,柏某来到店里询问电脑修理情况,却被告知需要支付维修费才能修好。柏某称自己因工作急需,只好先交了钱取回电脑。之后,柏某在网上将电脑退货。最终,因双方就维修费协商未果,柏某将电脑公司诉至法院。


柏某:我网购的电脑是正品,送去电脑公司维修的时候尚在质保期内。维修结束后,电脑公司索要维修费,否则就不归还电脑。电脑公司作为保修义务人,没有完整记录维修故障与维修情况,不能证明自己在保修期内收取维修费的合法依据,应当返还维修费。

电脑公司:我们不是销售者,承担三包义务的应该是网购商城。另外,电脑是外力损害,不属于免费保修范围。柏某已经确认支付了款项,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柏某无权主张返还维修费。


法院判决


该案历经一、二审,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经二审后认为,根据电脑公司在官方网站及产品三包凭证中所作的承诺,其向购买合法自己品牌电脑商品的消费者直接提供三包服务。系争电脑在送修时处于整机保修期之内,其应当向柏某履行整机免费保修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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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电脑公司的维修收据,虽能证明柏某在付费后知晓了维修事项,但并不能证明其与电脑公司达成了确认维修事项不属于免费保修范围的合意。因为微型计算机维修技术专业性较高,如果修理者没有履行基本的证明与告知程序,消费者则无从判断收费行为是否符合三包承诺条款,且电脑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其在收费前向柏某履行了正当的告知程序。综上,上海一中院判决电脑公司返还维修费。


法官提示


电脑销售者(即网购商城)的三包服务义务与电脑公司的单方服务承诺并不矛盾,消费者有权进行选择。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信息产业部于2002年7月23日颁布的《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在整机三包有效期内,微型计算机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应当由修理者负责免费维护、修理,并保证修理后的商品能够正常使用30日以上。


02

美发店违规提供“超声刀”美容服务 消费欺诈,三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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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2017年3月,邓女士在一家连锁美发店办理了会员卡,半年多时间,她先后30余次向会员卡内充值消费数十万元。之后,逐渐冷静下来的邓女士觉得自己被“套路”了,遂向美发店提出退卡。


在多方维权下,美发店与邓女士达成协议,美发店同意将卡内剩余的余额和未消费的疗程费用共计18.95万元退还给邓女士,并于次日将款项转入了邓女士的银行账户。此后,卫生主管部门还对该店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对外开展“超声刀”医疗美容项目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虽然拿到了退款,但邓女士仍感觉自己亏了,根据她的计算,她总共充值了49万多元,而实际消费金额仅为9万余元,扣除已经拿到的18.95万元退款,美发店还应再退款21万余元。为此,他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退还21万余元,同时美发店为其提供医疗美容服务,属于欺诈,应当三倍赔偿。


法院判决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邓女士与美发店协商解除合同,并就退费金额达成协议,双方均应遵循诚信原则,恪守承诺。美发店已按约定履行了全部退款义务,应视为双方就退费事宜再无争议,因此对邓女士要求退还预付款21万余元的诉请,法院依法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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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违规提供“超声刀”服务项目,法院认为,美发店在邓女士接受“超声刀”服务项目之前,并未将该项目属于医疗美容项目的实情予以告知,构成消费欺诈,对邓女士请求判令三倍赔偿的诉请,法院予以支持。根据确认金额,法院判决美发店向邓女士赔偿70800元。


法官提示

对消费者而言,在进行大额预付卡消费前一定要详细了解商家的经营资质,在进行持卡消费时要特别注意保留消费票据,每次刷卡应仔细核对消费金额,以便后续在发生纠纷时有据可查。


本案中,邓女士在接受美发店提供的超声刀美容项目时所幸未发生医疗损害,最终也获得了三倍于消费金额的赔偿,但消费者仍应高度重视此类美容项目中的医疗风险,消费前一定要慎之又慎,

务必选择有资质的医疗机构,相关商家也应如实向消费者告知此类项目的医疗性质,提前告知风险,避免发生纠纷。




来源|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部分图片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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