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全款买了房子登记在孩子名下,孩子不孝顺能不能把房子要回来

案例:老王夫妇是汽修厂工人,勤勤恳恳工作了一辈子,攒下了一些钱,趁着在孩子小王结婚前,由老王夫妇付了全款给孩子购买了一套八十多平米的小户型。后来,小王结婚了,结婚不久,小王妻子总是让小王把房子加上自己的名字,小王觉得这是父母出钱买的房子,自己不便做主,于是回去征求老王夫妇的意见,老王夫妇觉得小两口刚刚登记结婚时间不长,想过一段时间再说。

于是惹怒了小王妻子,要求小王不准回去照顾老王夫妇,否则就给小王好看,结果老实巴交的小王听从了妻子的话,在一段时间内一直没有回去看望老人,最后引起老王夫妇的极度不满,为了一套房子小王竟然不和自己见面,遂要求小王把房子还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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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


这样的剧情并非凭空想象,在现实生活中确实发生了,而且有一定的数量。当然,有一些老人向孩子要回房子可能是基于其他一些目的。那么问题来了,老王夫妇是否可以要求小王将这套房屋返还给自己?

首先需要明确,老王夫妇当初给孩子买房这个行为在法律上是什么性质?

生活中,父母给孩子买房的问题往往在借款关系还是赠与关系之间产生争议,有人说这是父母给孩子买的房,是赠与关系;也有人说父母给孩子买房是借钱给孩子,将来孩子有钱了要还钱的,是借款关系。

基于我们传统文化的影响,父母给自己孩子购买房子也不会明说是赠与还是借款。当然不发生争议的情况下,自然而然的就成为赠与关系了。而一旦起了争议,这个时候,父母变会要求子女返还房屋,这种情况也是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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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从法律意义上来讲,父母有无义务给孩子买房?

实质上来讲,父母是没有义务出资给子女购房的,子女成家时,是属于《婚姻法》中规定男方已满22周岁,女方已满20周岁可以结婚的规定,已经超过了18周岁。属于成年人了。

但现实中,子女结婚时,父母往往已经退休或者临近退休,已经不再是履行抚养义务的阶段。此时的子女往往是向父母履行赡养义务的时候。这个时候,小两口结婚往往没有那么多钱买房,需要父母的资助,父母在子女购房时的资助往往都是几十万元乃至上百万的款项,这可能是他们一辈子的积蓄。在这种情况下,父母提供购房款的行为更多的带有垫资的性质,没有明确约定借款还是赠与不代表为无偿的赠与。

只要是在无明确证据证明基于赠与关系而支付房款的情形下,应视为借款。这和《民间借贷司法解释》中的规定也如出一辙,其中第十七条这样规定: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也就是说,如果子女认为这是赠与或者其他关系,那么子女应当提供证据证明这是赠与关系,否则就以借款关系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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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

所以,在无明确证据证明基于赠与关系而支付房款的情形下,应为借款关系,父母起诉要求子女返还购房款的,应予以支持。

社会生活中,父母给孩子买房占据相当大的比例,这其中,如果不发生争议当然没有任何问题。一旦发生了争议,父母不可以要求将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而是可以要求子女返还购房款的。

当然,这期间房价上涨了很多,有人觉得房屋上涨这个钱也应该返还,但实际上,是不能要求子女返还房屋的,即便房屋价格上涨,也不能要求返还上涨部分的收益,但是可以要求支付利息。

那么如果房价缩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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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


所以,在无明确证据证明基于赠与关系而支付房款的情形下,应为借款关系。现实中,也可以签署相关协议,例如赠与协议、借款协议、公证书等,以此明确各方权利义务,也可以签署房屋代持协议或者挂名协议等。如果确实不便签署书面协议,请留存好当初支付款项的银行转账明细、取款记录、以及购房所支出的房屋维修基金、契税发票等各种书面材料。如果是以现金方式支付的,又没有其他证据的,将来要求返还是很难得到支持的。

父母子女关系是最亲近的血缘关系,但现实生活中因为房子的问题闹得你死我活的不在少数,平衡好这种关系,是需要很大的智慧,即便闹到法庭,诉讼参与者仍希望能够调解,缓和这种矛盾,不要让这种血缘关系因为一些财产而变得脆弱不堪。

学习法律,不是让你学会算计他人,而是在需要的时候,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如果您有任何关于法律方面的问题,欢迎私信大兵叔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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