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鄉縣法院:“暖企”執行44名農民工領取工資款

新鄉縣法院採取善意靈活執行的理念,執結一起涉44名農民工勞務合同糾紛系列案件,既保障了企業復工復產,又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3月11日,該院現場為40餘名農民辦理執行款領取手續。

河南省新鄉縣法院:“暖企”執行44名農民工領取工資款

2019年10月底,原告段某某等48人訴被告趙永某、河南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勞務合同糾紛系列案件經新鄉縣人民法院主持調解,雙方當事人自願達成調解協議:趙永某於2019年12月30日前分別支付段某某等48人工資款共計143800元;河南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對第一項調解協議承擔連帶責任。從協議生效到2020年2月,趙永某、河南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均未履行調解協議,段某某等44名工人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疫情當下,新鄉縣法院受理案件後當即對趙永某、河南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財產進行網上查控,第一時間將兩被執行人的名下一萬餘元餘額進行了凍結釦劃。

同時,新鄉縣法院考慮到疫期企業處於停工停產狀態,企業後期將要復工復產,如果採取強制措施肯定會影響企業復工。於是,該院便改變執行思路,沒有直接對該建設公司名下其他非資金財產進行查封。執行幹警堅持對企業進行釋法明理,解讀相關執行政策。通過做一系列工作,該企業負責人表示目前已經停產,公司沒有這麼多資金,希望給予時間籌集執行款。執行幹警與申請人進行溝通協商,決定給公司一週的時間籌款。

眼看約定時間越來越近,趙永某及建設工程公司及都沒有履行調解協議的意願。執行幹警當即決定約談趙永某及被執行公司。執行幹警情、理、法並用,將疫情期間40多名工人生活狀況和家庭困難擺在公司負責人面前,又給企業負責人講起社會擔當和企業誠信,以及拒不履行要承擔的法律後果。同時,執行幹警又講明法院堅持善意、文明執行理念,助力企業復工復產所採取的相關舉措。

經過幾小時的約談,企業責任人的態度發生改變,表示法院為企業著想,企業更要講誠信、有愛心、有擔當。現場表態將積極籌款履行義務,並將因疫情原因未及時申請強制執行的其他4名工人的工資一併繳清。在執行幹警的組織協調下,便出現了文章開頭的一幕。(韋德濤 齊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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