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地主家有私刑吗?如果有,都有什么私刑?

用户3222852378262


有。当然有。

不要看刘文彩那个博物馆。

在1949年建政之前,皇权下不了县,不管先秦还是整个封建王朝,或者民国时期都存在普遍私刑。尤其乡镇基层最多。

汉朝的国家政权公开允许:在家中格杀奸夫无罪,处决淫妇有理,此后历代也基本如此执行。只是私刑大多不是以地主名义而是以宗族名义搞,因宗族多掌握地主手上,也就没什么实质的区别。

所谓木驴刑:

宋代之前,如果父亲想处决没有官员身份的儿子,不需报官府告儿子忤逆,开宗族大会正式公开罪状就可以了。至于女子,活埋或者浸猪笼这样的惩罚,宗族都可下达。法律对此给予默认态度。

处罚抢劫等恶犯、逆子,一般用活埋:

惩罚通奸男女用浸猪笼:

清末处决通奸妇女的照片:

对本家如此,外面人盗窃诈骗通奸这些落到宗族手中同样可以随意弄死,理由借口就多的是,反抗啊,逃跑啊,行凶格毙...官方不会为这些人出头。而死者家属甚至一辈子都不会知道家人死在哪里。

其他殴打,水牢这些就更不说了。

而地主的武装家丁主要对付佃户匪徒,多不会用来防备本族本地人。


四川達州


古代的地主当然有私刑了。

这些残酷的私刑超出你的想象:不仅能把仆人、丫鬟活活打死,有时候还会用到地主自己的妻妾身上,可谓是残忍至极。

我举一个清朝时发生的惨案的例子吧,相信能让大家对私刑有个感性认识。

乾隆初年,有一个江苏的地主,他的心理非常变态。在前后十八年间,这个人在私下里用尽了各种酷刑,将自己的妻妾奴婢七人相继折磨死亡。

这个江苏地主的名字是裴秉若,他有先后娶妻五人,其中有四人都是忍不住丈夫的家暴被逼得自杀的。此外还有侍妾四人,她们都因为私刑而死于非命。

其中,有一位姓李的妾室,因为无端触怒了裴秉若,被这个残暴的男人用鞭子和棍子往死里抽打。

李氏被打到弥留之际时,就被人用被子卷走扔到了乱葬岗,在野外等着慢慢咽气。

还有一个侍妾黎氏,也是因为触怒了裴秉若,他居然作出极其变态的惩罚:

“先用鞭棍殴打,嗣用烧红火叉烙其下体致毙。”

你能想象吗?用烧红的烙铁,去烙女人的那个部位,这是什么样的变态才会做的事?

除此以外,所有看到了这些残忍私刑的仆役,包括男仆和丫鬟,都被裴秉若借机找茬活活打死了,尸体都被从府邸中扔了出去。

地主的私刑到底有多残忍?在这个案例中体现的淋漓尽致,地主俨然就是一个土皇帝了。


HuiNanHistory


古代封建社会穷苦人是没有地位可言的,正所谓有权有势就是指的那些大户人家,凡是这样的达官贵人地主老财家里都是有家规的,何为家规?无非就是有钱有势的人制定的一种对下人和族人的处罚手段。

不有那句话吗,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就是这个道理。在古代凡是家里有钱有势的,基本上家里都养活很多佣人,男男女女的都有,所以人多了,就得有制度,定规矩,要不然这些人在一起难免会有咬舌头的时候,甚至还会引发矛盾,从而出现一些争斗,所以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地主老财们就效仿官府制定了一些家法,也就是所谓的私刑。




私刑也分男女区别,一般男子犯错误了,轻者警告处分,严重的打板子家法伺候,特别严重的,直接断手断脚,然后在赶出家门。有师傅收徒弟的,徒弟违背了祖训帮规,那就叫逐出师门,断绝师徒关系,从此永远不要在回来。

一般女子要是犯了错误,比如说在外面沾花惹草,或者私自出去与男人约会等等,违背了家规,轻者要被关禁闭,重者还会被浸猪笼。关禁闭大家都知道,就是关进一间屋子,让你不许出来,在哪里好好反醒自己。何为浸猪笼


呢?

浸猪笼就是把不守妇道的女人手脚捆好,装进猪笼里面,然后在把口用绳子捆住,由几个体魄的男人抬着扔到河里或者海里。为了防止人从猪笼里面钻出来,河水把猪笼冲走,他们还会在猪笼上面拴上一些沉重的大石头,这种私刑手段几乎就是对方女人的专利。因为其手段残忍,所以古代女子一般都是很守规矩的。

当然了这些惩罚手段只是其中的冰山一角,古代家法也是随着地域和主人的不同而多种多样,也就是说各地有个各地的风俗习惯,各家有各家惩罚方式。




总而言之,最严重的无外乎以下这些惩罚方式:打手掌、掌嘴、枷号、礅锁、杖刑、暴晒、填井、砍手指、断手臂、挑大筋、浸猪笼等等,可谓是五花八门,手段极其残忍。


任驰赢天下


以下文章纯属本人胡说乱造 私刑这个是肯定有的 古代地主家丫环很多是都是奴隶身份 有卖身契得 就是犯错误 打死了地主也不犯法。所以造成地主随便打杀下人的事情很多 要说都有什么刑法 应该有很多 比如直接乱棍打死的 有得放在水里淹死的 古代地主很惨忍了 非奴籍的待遇还是可以 那个一般也是高等丫鬟 都是跟在大小姐 夫人身边的也不用干什么粗活 这些个高等丫鬟犯错误最多打骂两句 扣个工钱💰 不会又生命危险的 严重的就是打一顿把你开除了 言归正传哈 我就说说这乱棍打死这个私刑 他们这个棍棒也不是普通的棍棒 有的地主会叫人把棍棒上弄上针刺什么的 在往人身上打的 地主在不想让打死之前 行刑的不会打到要害 等地主气消了才会下令往要害处打 直接打死 往乱葬岗一扔 地主什么事都不会有的 以上都是本人胡编乱造 胡说八道




始终如一日6


以前四川有个大地主刘文彩的庄园博物馆,里面有一组泥塑,表现水牢,囚笼,老虎凳等刑具。

后来去韩国看他们的国家博物馆,讲解员首先把我们领进讲日本人欺压韩国百姓的分馆。进门后我惊呆了!这不是刘文彩庄园的那一套泥塑吗?只不过泥人身上的衣服换成了日本军服和韩国民族服装。

虽然可以用韩国人佩服我国艺术加以引进来解释,也可以说明韩国人痛恨日本鬼子同我们痛恨大地主是一样的。可是心里总还是有一点怪怪的感觉,说不清楚……


周方851


古代的地主家肯定是有私刑的,因为在古代的时候皇权不下县,一般的县令事实上也是管理着他们所在的县城而已。至于县城之外的乡下,一般都是委托各地的乡绅进行管理,那些人就是当地的地主。



当然这些地主并不是那些有一定土地就能称作是地主的,而是在当地有着很强的威望和势力的人。大家都学过孔乙己那篇课文,就知道孔乙己就是被乡里的某个地主用私刑给打伤,最后死去的。像孔乙己所犯的那种事情,本身又是在乡下,而且县里也懒得管,所以最终就由地主动用私刑来解决了。



事实上在封建社会等级森严,在一些大人物眼中,那些奴婢只不过是他们私有财产而已。所以在他们犯了错之后,那些地主根本就不会把他们送到县令那里去治罪,会动用自家的私刑来处理,毕竟是处理自己的私有财产。



很多电视剧还有小说里都会提到水牢,水牢这种东西就是私人所设的牢房,在这里面呆久了,甚至都有些生不如死。此外,封建社会对男女大防看得非常严重,一旦遇到通奸的就会直接动用私刑,例如骑木驴还有浸猪笼这些。而且政府方面对此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毕竟封建等级制度也是官府所支持的,所以他们支持地主,这样用私刑来对付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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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读历史


悟空问答,有问有答,且听大狮来答题。

题主问:古代地主家有私刑吗?如果有,都有什么私刑?

你要别人回答这个问题之前,首先要让人知道如今界定对方是地主阶级?比如有十亩田就算地主,还是有百亩田算地主?还是将有钱人统统列入地主阶层?

既然无法界定什么样的人或什么样的家庭算是地主,那么这个问题就无法回答。

事实上在古代社会,很多家庭都拥有私刑,而私刑也并非大户人家或达官贵人家里才具备。

漫说是古代,就拿近代来说,我在一位90多岁的老者口中得知,他的家庭当时就注重门规,祖父每日教化子孙做人要懂得礼义廉耻信,若哪个子孙违背了这些,那么就要挨家法的。

挨罚的这位要跪在家中所有的人面前,由自己的上一辈用一根祖传的竹板来打后背,视犯错大小,打不同数目,犯的错越大,挨的打就越重。阻拦者,也跟着吃家法。

事实上,“家法”也算一种私刑,在过去人眼中,家有家规,国有国法,是违背不得的。

当然,这仅仅限于这些愿意遵循传统规矩的家庭,越是有文化,越是阶级高的家庭自然家规越严格,穷根子连饭都吃不上,别说家规,很多时候连礼义廉耻都不懂得,肚子吃不饱,还顾得什么脸面?

“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这句出自《管子·牧民》中的一句话,是非常有道理的。

“家法”只是对待家族成员的私刑。而对待下人奴婢们用的私刑相对于家法,要残酷的多。能养的奴婢的家庭,非官即富,这些人已经远远超过地主阶级,更倾向于官僚阶级。

在清代大学士纪晓岚的笔下,曾经写过,奴婢如猫狗,为主人之私物,主人可随意打杀,主可杀奴,奴则不可欺主,欺主则可打杀。

事实上纪晓岚就是这么一位阶级固守者,他读的是圣贤书,对于阶级身份这一块看的尤为重。他虽然学富五车,却贪淫好色,家中单是豢养家妓就有十余人之多。而明朝的张居正,在被抄家时,登录家族人员时,发现其家中豢养家妓多大二十四人,这二十四个家妓专门服侍他一个人。

纪晓岚的家妓,就是他口中所谓的“猫狗”,自己花钱买来的东西,就是自己的私有物品,自己有处置权,甚至掌握生杀大权。

另一位清代文人和邦额也写过,有些大户对奴婢很凶,稍不顺心便毒打他们,板子打、鞭子抽,夏天在太阳下罚跪,腊月赤足站立冰雪中,有婢女犯错,命家丁在院中悉数辱之,主人则坐在高处欣赏这一景观。

实则类如这种记载,在明清两朝的著作中多如牛毛,清代延续的是明朝的制度,有过之而无不及。再往上几个朝代,如唐宋两朝,亦是如此,封建王朝,礼教害人罢了。


大狮


中国古代皇权不下县,广大的农村地区由乡绅和宗族来控制,乡绅和宗族则通过家法族规来控制地方。



而在家法族规中,既有教化,也有刑罚,这就是所谓私刑。之所以被称为私刑,是因为这些刑罚是由宗族和乡绅施加的,而不是国家司法机构施加的。

私刑主要针对族中人群,由族长根据实际情况去施加,而族长作为宗族的领袖,是宗族乡绅阶层的代表人物,推而广之,整个乡绅阶层遂通过对宗族的管辖实现对乡村的管辖。



至于都有哪些私刑,那就非常多了。

往轻说,有限制自由类的,如罚跪、面壁、幽禁,往重说,有惩罚肉体类的,如挨刺刷、打屁股,再重了那就是剥夺生命类的,诸如浸猪笼、活埋、沉潭等等。



对族中人群施加私刑,在乡绅阶层看来是合法和理所应当的,即便是弄出了人命,也没什么大事,因为在乡村,皇权与乡绅共治天下,乡绅拥有行政权和司法权,说白了就是乡村的土皇上,连县令都管不了,自然可以想干啥就干啥了。


达摩说


罚跪:罚跪在某一处跪地思过,不可藏匿使用软垫类物件

掌嘴:击打下颚,至口角红肿出血为止

禁食:禁食三餐,同时禁水,三日以下

杖责:用木板击打臀部、腿部,甚至打死。


跪射俑


古代皇权不下乡,乡权掌握在士绅,也就是各个家族自己手里,权利集中在族长手上。族长自然是最大的地主。

在自己得土地上,族长就是太上皇,可以制定自己的乡约族规。

所以不存在私刑,本来就是皇权赋予,或者士绅自己争取到的。士大夫和皇帝共享天下,不只是一句口号,而是实实在在的权利。

族长有权利依据乡约族规行法,县令都不会过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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