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上農資“忽悠團”怎麼辦?江西省農業執法保春耕專項行動“出招”!

當前

我省春耕備耕陸續展開

農民購買使用農資也逐漸進入高峰期

為了讓廣大農民朋友

能買到“放心種”“放心肥”“放心藥”

日前

省農業農村廳印發了

2020年全省春季農業執法保春耕專項行動

實施方案的通知

遇上農資“忽悠團”怎麼辦?江西省農業執法保春耕專項行動“出招”!


當前,全省各地已陸續進入春耕備耕時期,農資產品進入產銷旺季,抗擊新冠肺炎疫情也進入到關鍵的決勝時期。為切實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全國春季農業生產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及全國春季農業生產會議、全省應對疫情保障農產品生產供應暨春耕備耕工作視頻會議精神,從即日起至5月底在全省範圍內開展2020年春季農業執法保春耕專項行動。

那麼

具體有哪些目標任務呢?

總體目標

在全民抗擊新冠肺炎疫情、推進春耕生產和加強春季動物防疫的關鍵時期,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緊盯重點區域、重點領域、重點產品加強監管;創新執法方式,加大農資打假力度,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切實提高執法服務水平。要從嚴從快處理一批坑農害農、影響農產品質量安全和動物防疫及破壞漁業資源等違法案件,堵源頭、端窩點,切實防止因農資質量問題造成農業生產和農產品質量安全重大事件,為推進春耕生產、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和動物疫情春防工作保駕護航。

7大主要任務

1

重拳出擊開展農資打假

各地要依照“源頭嚴控、過程嚴管、違法嚴懲”的思路,突出重點區域、重點產品、重點主體,對各種農資突出問題開展專項執法整治,嚴管重打農資生產經營中的違法行為。

1.加大對重點區域的執法巡查力度。以城鄉結合部、農資生產經營集散地、邊遠鄉鎮經營點、網絡銷售店、食用農產品生產基地為重點,加強執法巡查。高度關注不法企業和經銷商組織的各類農資“忽悠團”,發現問題從速從嚴查處。

2.圍繞重點產品開展執法。以近3年被各地查處過的農資生產經營企業和不合格產品為重點加強監管,發現問題快查快辦,嚴肅處理。種子執法重點打擊侵權假冒、質量不合格、未審先推等違法行為;農藥執法重點打擊生產經營假劣農藥、國家禁用農藥和在農藥中非法添加高毒高殘留隱性成分等違法行為;獸藥執法重點打擊生產經營假劣獸藥、假疫苗、停用禁用獸藥產品等違法行為,尤其是對所謂的非洲豬瘟疫苗一經發現一律查扣,追查源頭;飼料執法重點查處營養成分和衛生指標不達標產品、含有有毒有害物質產品及非法添加禁用物質產品等違法行為;肥料執法重點打擊生產、銷售未取得登記證的肥料產品,假冒、偽造肥料登記證、登記證號,生產、銷售的肥料產品有效成分或含量與登記批准的內容不符等違法行為;對生產經營假劣肥料的,要迅速移交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查處。

3.圍繞重點主體開展執法。凡列入國家農業農村部重點監管對象的、近年來被多地、多次執法查處的、廳執法抽檢中發現有多個產品不合格的生產經營主體以及消費者、生產者投訴與媒體曝光較多的問題企業和產品,均應作為重點監控對象,對其生產經營的產品要高度關注,重點監控,並列為執法抽檢的重點。

2

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

各級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機構要與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機構密切配合,建立快速立案查處機制,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機構監督檢查中發現並移送的不符合質量安全的農產品相關線索,以及在生產、運輸環節發現的食用農產品農藥獸藥殘留超標或使用禁用物質的案件,均要快速受案(立案),快速查處,確保“菜籃子”產品在疫情防控期間能安全及時有效供應。要嚴厲打擊私屠濫宰等違法犯罪行為,尤其是重點打擊收購、屠宰、銷售、使用病害豬、病死豬、未經檢驗檢疫或檢驗檢疫不合格的生豬及生豬產品,以及在生豬屠宰過程中注水、注入有毒有害物質的違法行為,確保上市豬肉產品安全。

3

加強動物防疫執法

各級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機構要積極主動,重點打擊違反《動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規,未經檢疫收購、銷售、運輸動物及動物產品,偽造動物檢疫合格證、非法開具動物檢疫合格證、不按規定無害化處理病死豬等違法行為。對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移送的案件要迅速立案查處。各級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對執法機構查獲並要求進行檢疫的動物及動物產品,要迅速派官方獸醫到場檢疫並出具檢疫報告,不得推諉扯皮。積極配合市場監管、野生動物保護執法部門,對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漁業法》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等行為,在職權範圍內依法進行查處。

4

開展執法抽檢工作

省農業農村廳即將下發2020年度主要農資執法抽檢工作方案並下達抽檢任務,各地要在總結前幾年執法抽檢中發現問題的基礎上週密部署,高效保質完成今年的執法抽檢任務。對投訴較多、來源不明、價格異常的農資產品,近幾年抽檢中多次質量不合格的企業和產品,尤其是添加高毒成分、禁用成分的農獸藥產品要重點抽檢。被抽檢的產品要重點核驗產品是否侵權假冒、產品質量是否合格,農藥、獸藥、飼料產品是否非法添加禁用成分等。同時,要安排專項抽檢,增加抽檢覆蓋面;大力推進檢打聯動,對抽檢不合格的產品,堅決立案查處,追根溯源;堅持有案必查,查必徹底,案件查處率達100%。

5

嚴厲打擊非法捕撈行為

要按照《省委政法委等9部門關於印發江西省打擊電力捕魚等非法捕撈行為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贛農字〔2019〕87號)和《江西省農業農村廳關於進一步加強2020年鄱陽湖及長江珠江江西段禁漁管理工作的通知》(贛農字〔2020〕13號)要求,在長江江西段、鄱陽湖及五河干流區域強化漁政執法力度,建立多部門聯防聯控機制,改善執法裝備和手段,加強日常巡邏和專項打擊頻次,重點打擊電力捕魚、毒魚、炸魚、機動底拖網、攔河網、機械吸螺螄、定置網(迷魂陣)等破壞魚類生境的違法捕撈行為。

6

開展“放心農資”下鄉進村和宣傳活動

各地要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礎上,幫助一些農資生產經營企業、銷售門店儘快復工,暢通放心農資下鄉進村渠道,支持和鼓勵放心農資企業、連鎖經營店、農資合作社、農資電商等經營主體提供網絡訂購、上門配送、直銷直供等“無接觸”服務,開展多種形式的“放心農資”下鄉進村活動,協助解決農資購銷困難等問題。加大普法與宣傳力度,曝光一批典型案例,以案說法提高農民的法律意識、維權意識和識假辨假能力,指導農民正確購買放心農資產品。

7

統一公開舉報電話

省農業農村廳設立12316有獎舉報電話,受理農業違法舉報。各地也要在3月7日前向社會公佈舉報電話,暢通渠道,安排專人及時受理有關投訴和舉報,組織執法力量認真核查投訴、舉報事項,依法查處各類違法行為。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實行有獎舉報,擴大社會監督,對違法企業內部人員舉報的,可以加大獎勵力度。

除了做好7大主要任務

各地也要落實防控措施

具體有哪些要求呢?

接著往下看!

01

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

各地要高度重視,牢固樹立責任意識,切實履行屬地監管職責,加強對疫情防控和春季農業生產期間農業執法工作的組織領導,紮實推進農業執法保春耕專項行動,推動工作早部署、任務早落地、成效早顯現,確保職責到位、力量到位、安全到位。同時關心關愛執法人員,落實落細防控措施,增強對一線執法人員人身、健康安全的防護。

02

推進改革,配足執法力量

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快推進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措施落地,儘快將執法隊伍組建、人員配備、執法保障、工作運行到位,確保有足夠的執法力量、有充足的執法經費投入到春季農業執法行動中。要釐清執法機構與業務管理機構之間的職責邊界,將行政審批、檢驗檢測、技術推廣職能從行政執法機構中剝離出來,保證執法機構專司行政執法職責;要建立健全行政執法與業務部門的分工合作機制,形成工作合力,確保無縫對接。要加強執法人員崗位培訓,提升執法能力水平。

03

注重協調,形成執法合力

各地要推動執法信息共享,發現涉及屬地外的違法線索及時上報上級執法機構,上級執法機構及時組織聯動執法,縣級執法機構需要其他地方執法機構協助案件查辦的,其他地方執法機構須及時有力配合,形成全省行政執法“一張網”。要主動與市場監管等部門銜接,建立聯合執法機制,形成執法合力;與公安、檢察等司法機關建立高效的行刑銜接機制,對涉嫌犯罪的行政違法案件,堅決移送司法機關,嚴禁以罰代刑。

04

改進作風,公正文明執法

各地要堅持問題導向,結合本地實際制定行之有效的行動方案。提高工作的主動性和前瞻性,特殊時期要敢於打破常規,創新方法。執法人員要高度重視對新冠肺炎病毒的防控,在做好必要防護的前提下開展執法工作。嚴格執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做到文明、規範、公正執法;在疫情防控期間,應區別嚴重坑農害農違法行為和一般違法行為,該嚴懲的依法從重從快懲處,該從寬的依法從寬,防止過度執法、粗暴執法、機械執法。

05

及時總結,加強信息報送

各設區市要加強對所轄縣的督促指導,牢固樹立“全省一盤棋”的意識,對發現的重大案件、突發事件和跨區域違法行為以及需要省廳對外、對內協調、督促的案件及時報告廳執法監督處。各地要深入研究分析當前農業監管執法中存在的薄弱環節,並採取有針對性的措施及時整改提高,善於提煉總結專項行動中好的經驗和做法並及時上報,供各地學習借鑑。

一審:孫志攀 終審:徐峰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