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小以仁——明朝对朝鲜的回馈

中国与朝鲜山水相连,文化相通,两国交往的历史源远流长。中国明朝与朝鲜李朝的友好关系,始于李朝建立之初。朝鲜对明朝奉行“事大”政策,明朝对朝鲜予以“字小”,双方由此保持了长期稳定的相互关系。

“事大字小”是儒家处理外交关系的一种观念,意即大国对小国以仁,小国对大国以忠顺,体现大小、上下、尊卑的关系。

“事大”和“字小”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也是大国和小国之间“外交”关系所特有的本质内容,事大的目的正是为了获得字小实利。“字小”即是大国关心、爱护小国。“字”有“爱”的意思。《左传》成公四年曰:“楚虽大,非吾族也,其肯字我乎?”《注》:“字,爱也”。

字小以仁——明朝对朝鲜的回馈

表现

明朝建立后,统治集团为了拉拢高丽以孤立北元,通过赐玺书、封国王、赏财帛等方式,对高丽采取积极的安抚政策。到了李朝时期,朝鲜太宗通过外交获取了朝鲜半岛东北部十处女真的分布区,“敕朝鲜国王李讳省奏言参散千户李亦里不花等十处人员,准请。故敕”,从而将领土扩大到图们江的南岸。明朝皇帝以“大一统”思想看待朝鲜的领土问题,故对于图们江以南十部女真之地赐予朝鲜,毫无割让领土之“痛”,而对于明朝在朝鲜半岛东北部设置毛怜、建州之卫,亦并不觉得这是对朝鲜“主权”的侵犯,所持“一视同仁”的态度调整了“管土”、“管民”的矛盾,维持着彼时女真与朝鲜之间的“天下秩序”。

作为宗主国的中国历代王朝,有“字小”、保护属国不受侵犯的义务。明朝在壬辰年间出兵“再造”朝鲜,即是一个明显的例证。

字小以仁——明朝对朝鲜的回馈

1592年4月,丰臣秀吉悍然发动战争,日本十七万水陆大军进犯朝鲜。十三日,日军攻陷釜山,翌日,陷东莱,随后分道逼近王京。朝鲜国王立即向明朝通报了倭寇的进犯情况:“倭船数百直犯釜山,焚烧房屋势甚猖獗。”由于朝鲜“升平二百年,民不识兵”,武备长期处于松弛状态,朝鲜军队“望风瓦解,无敢撄其锋,贼长驱而进,如人无人之境”。日军仅二十余天就攻占了汉城、平壤,朝鲜防线全面崩溃,朝鲜国王李昖惊慌失措,急携诸宫妃冒雨撤离王京,直至中朝边界的义州。

日军“旦暮且渡鸭绿江”,朝鲜国王火速派遣使臣,向明朝请求援兵,“请援之使络绎于道”。明朝在得到琉球报告曰本进攻朝鲜并威胁琉球提供粮草后,认为朝鲜为“国之藩篱,在所必争”,于是派兵渡鸭绿江,收复平壤,恢复黄海制海权。

字小以仁——明朝对朝鲜的回馈

万历二十年(1592)六月,明廷应朝鲜之请,立即命辽东都司派三千兵渡江入朝。首先是迎接与保护李朝国王,待大批援军到达,再向日军发起反攻。十二月,明朝以宋应昌为朝鲜经略,李如松为东征提督,率兵三万五千人,正式出兵援朝。明军入朝之后,即与朝鲜军民联合作战,很快就收复了被日军占领半年之久的朝鲜都城平壤。平壤的收复,彻底粉碎了日本侵朝攻明的计划。明、朝联军乘胜进攻,到万历二十一年(1593)四月,陆续收复了朝鲜汉江以南的广大地区,日军退守釜山。

至二十二年(1594),中日军队在釜山一线成相持状态。

万历二十四年(1596)十二月,议和失败,战事再起。日军60万,水陆并进,由南向北全面推进。明朝二度出兵朝鲜,与朝鲜军队联兵对日军发动全面攻击,至万历二十六年(1598)十一月,日军在海上遭明朝联军重创后,最终被赶出朝鲜。

字小以仁——明朝对朝鲜的回馈

日本发动的这场战争,使朝鲜遭受严重破坏,日军所过之地,无不尽杀民庶,公私闾舍焚烧殆尽,无一完城。焚宗庙,掘王祖坟,极尽破坏之能事。是役,明朝前后赴朝鲜援兵16万6千余人,征浙、陕、湖、川、贵之南北兵22万余人,费粮银583万余两,米数十万石,以至天下骚动。

明朝以宗主国身份出兵抗击倭寇援助藩属国朝鲜的战争,为此付出了相当大的代价,“丧师数十万,靡饷数百万”,使朝鲜免于灭亡之灾,使朝鲜君臣所言“事大保国”得到了确实印证。此后,李朝更加坚定了“事大”于明朝的信念,于是有了1619年萨尔浒战役中朝鲜出兵助明抗击努尔哈赤后金政权的实际行动。再后来,尽管后金发动“丁卯之役”征服了朝鲜,但朝鲜仍然心系大明,奉明正朔,坚持明为君、后金为兄的外交原则,把明摆在第一位,后金第二位。

朝鲜仁祖曾对后金表白: “若贵国要我负明,则宁以国死,断不敢从……敝邦臣事明朝,名分已定,不敢有异议”。可见,明朝对朝鲜的长期“字小”,使朝鲜感恩至深。

字小以仁——明朝对朝鲜的回馈

从经济上看,朝鲜与明以朝贡与回赐方式保持经常的贸易往来。在“华夷”观的大国理念下,明朝对朝鲜“厚往薄来”,给予朝鲜比进贡品更多的回赐,因而此种贸易往来实际上是对朝鲜的一种经济援助(作为“小中华”的朝鲜又对“蛮夷”女真以较多回赐,亦是朝鲜“华夷政策”的体现),使朝鲜从中获利。这种“不平等”的经济交流折射出中国封建王朝“字小”朝鲜半岛政权,使其在经济上获利颇丰。

字小以仁——明朝对朝鲜的回馈

原因

1. 道义

大国字小发展到了极致就是兴灭继绝,这在古代是一个极高的政治理想。兴灭继绝概念最早出现于《论语》,其言:“兴灭国,继绝世,举逸民,天下之民归心焉”,后来发展为处理国家关系的一个重要理念。在朝贡体制下,宗主国和属国之间存在着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并且这种关系不是单向的而是相互的。属国须做到视宗主国为父,诚心事大,定期尽到朝贡义务;宗主国须视属国为子,仁心字小,不仅有义务调节小国之间的矛盾,当属国面临他国威胁宗祀将要不保时,宗主国更应该帮助其延续下去。

字小以仁——明朝对朝鲜的回馈

朝鲜作为明朝所列十五“不征之国”之首,在明朝建立的次年便遣使来贡,成为各国之中最先与明朝建立臣属关系的国家。朝鲜诚心事大,换来的是明朝对小国宗祀的护卫,成为终明一世“兴灭继绝”理念仅有的两个实施对象之一。明朝在援朝御倭战争中付出了巨大代价,为明朝的衰败乃至灭亡埋下了伏笔。对于宗主国的付出,属国是感激的。朝鲜国王就曾向明神宗奏称:“幸赖圣上,兴灭继绝,终始拯济,小邦生死肉骨,至于今日,秋毫皆帝力也”。

字小以仁——明朝对朝鲜的回馈

2. 利益

明朝在是否救援朝鲜这件事上曾有过争论。反对援救朝鲜的意见以兵科给事中许弘纲为代表。他认为:“夫边鄙中国门庭也,四夷则蓠辅耳。闻守在四夷,不闻为四夷守。朝鲜虽忠顺,然被兵则慰谕,献俘则颁赏,尽所以待属国矣。望风溃逃,弃国授人,渠自土崩,我欲一苇障乎?”许弘纲的这番话看似冠冕堂皇,实则亦是为了国家利益。

此时的明王朝情势实在是不容乐观。万历之前,明朝已逐渐走下坡路。虽说万历初期的张居正改革一度为明朝带来中兴的气象,但随着张居正去世,人亡政息,加上神宗皇帝怠政,边疆时常发生叛乱,“鞑虏猖獗于北,番戎蠢动于西,缅夷侵扰于南,未经大创,以致岛夷生心,乘间窃发中外”。而朝鲜求援时,正值宁夏总兵总兵哱拜叛乱,明朝为此消耗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朝廷上下焦头烂额。若出兵救援朝鲜,意味着明朝要在东西两线同时用兵,谁也无法保证战争的结局。况且朝鲜已是“八道尽失”,连援朝明军的粮饷都无法保障。且不论武器,光是粮食的消耗就给国家财政带来巨大压力。这些都是明朝君臣不得不考虑的问题。

字小以仁——明朝对朝鲜的回馈

而兵部官员则主张派兵援救朝鲜。撇开援助朝鲜一事实属“字小之义”,从国家利益出发,援助出兵朝鲜亦有其必要性。兵部尚书石星认为:“朝鲜倘险,螫必中辽。则固我藩蓠,壮彼声势,亦势不可已。”兵部侍郎宋应昌更指出:“关白之图朝鲜,其意实在中国。我救朝鲜,非只为属国,朝鲜固,则东保辽东,京师巩于泰山矣。”刑部侍郎吕坤亦进《忧危疏》:“倘倭奴取而有之,藉朝鲜之众为兵,就朝鲜之地为食,生聚训练,窥伺天朝,进则断漕运,据通仓,而绝我饷道;退则营全庆,守平壤,而窥我辽东,不及一年,京师坐困,此国家之大忧也。”出兵与否,在一定程度上都符合明朝的国家利益。主援派和反对派各执一词,最后就有赖于神宗皇帝的乾纲独断——“念朝鲜被陷,国王请兵甚急,既经会议,宜速救援,无贻他日边疆之患”。

字小以仁——明朝对朝鲜的回馈

经过多方考虑,万历皇帝最终决定出兵救援朝鲜,履行“兴灭继绝”的“字小”之义。明朝君臣的争论一方面是因为朝鲜之前隐瞒不诚的态度惹人怀疑,另一方面,朝鲜沦丧的速度之快实在是出乎明朝君臣的意料,不禁让人想起之前辽东盛传“日本以朝鲜为先导入寇大明”的谣言。考虑到明朝本国的利益,朝廷上下对朝鲜都抱着一种怀疑的态度。为此,朝鲜三番五次遣使辩诬求援。明朝方面也派遣官员去了解情况。确认朝鲜并非“引狼入室”之后,明朝才决定出兵救援。但也婉拒了国王李昖内附的请求,为的就是不使战火蔓延到辽东。

字小以仁——明朝对朝鲜的回馈

明朝之所以愿意付出巨大的代价去实践“兴灭继绝”理念,最主要的还是出于维护自身利益的考量。日本入侵朝鲜,对东亚地区的秩序稳定极为不利,而且朝鲜毗邻明朝辽东,一旦朝鲜发生大乱,必然威胁明朝边境的安全。对这些利益的维护,才是明朝“兴灭继绝”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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