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擊疫情 我們在行動】襄城縣司法局:化解矛盾定紛止爭 助力農民春耕備種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襄城縣司法局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時,充分利用線上方式,全力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為群眾排憂解難。眼下,正值春耕備耕時節,該局山頭店司法所便成功調處了一起涉及26人的土地糾紛。

【抗擊疫情 我們在行動】襄城縣司法局:化解矛盾定紛止爭 助力農民春耕備種

“這起土地糾紛發生在襄城縣山頭店鎮喬莊村,是今年2月底我們在排查疫情過程中發現的。由於涉及春耕備種,我們當即打電話向當事人和村幹部核實了情況。”山頭店司法所所長陳二琴說。

這件事要追溯到15年前。2005年,山頭店鎮喬莊村村民崔某為建養豬場,和同村郭某等4戶村民經過協商調換了土地。當時,雙方當事人在第三方的見證下對調換的土地進行了面積測量。10年後,崔某不再養豬,在該土地上種樹、堆放雜物,致使土地荒蕪。後來,因為當地政府要對村民的土地使用權進行確認,郭某等4戶村民要求崔某把土地再調換回來以便進行確權,卻遭到崔某的拒絕,雙方的矛盾由此產生。疫情防控期間,隨著春耕臨近,雙方的矛盾一觸即發。

山頭店司法所工作人員克服疫情期間工作困難,在做好爭議群眾防護工作的前提下,深入瞭解情況,多次與雙方當事人進行溝通,釋法明理,結合春耕生產的季節性,耐心勸導雙方當事人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時期拋下舊怨,相互理解,及時春耕備種,一旦耽誤農時就又會導致一季農作物無法收穫。

【抗擊疫情 我們在行動】襄城縣司法局:化解矛盾定紛止爭 助力農民春耕備種

經過司法所工作人員10余天不懈努力,崔某和郭某等4戶村民終於消除分歧達成和解。按照約定,在鎮政府對爭議土地使用權確認未更正之前,雙方維持土地現狀;調換的土地在使用權更正後,由郭某等原戶主負責復耕;爭議土地上的樹木等附屬物由崔某負責清理。

據統計,自新冠肺炎疫情發生至今,襄城縣司法局共排查各類矛盾糾紛和不穩定因素50餘起,及時消除因疫情引發的各類社會隱患26起,為襄城縣疫情防控期間社會和諧穩定做出了積極貢獻。


策劃:劉必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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