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達遭遇舉報門:租賃糾紛引發狙擊


忙於籌備IPO的萬達商管上個月遇上了麻煩。2月中旬,有微博用戶在網上實名舉報萬達商管不符合上市條件、董監高涉嫌犯罪的消息,引發外界關注。3月12日,萬達商管在微信公眾號上發佈聲明,稱舉報人因與上海松江萬達之間的租賃糾紛合同敗訴後,故意捏造事實,通過多種渠道在網上散佈,企圖索要鉅額經濟賠償。

2月16日,微博名為“中歐宋興龍”的用戶在微博上發佈“實名舉報大連萬達商業地產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萬達商業地產股份”,現名“大連萬達商業管理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上市條件、董監高涉嫌犯罪”的信息。

舉報信中,“宋興龍”指出萬達商業地產股份有三宗罪:

第一,被舉報人的全資控股子公司萬達投資公司的商業模式不僅涉嫌違法經營,且對發行人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被舉報人違反了《首發辦法》第十一條及第三十條的規定。

具體有三點:一是,在實際經營過程中,大連萬達公司及萬達投資公司的經營模式涉嫌違法經營。二是萬達投資公司及萬達商管公司涉嫌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舉報人財務,數額巨大。三是,萬達投資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及相關員工涉嫌構成搶劫罪。

第二,被舉報人總裁兼董事及萬達投資公司執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齊界、被舉報人副總裁兼董事及萬達商管公司法定代表人兼執行董事王志彬涉嫌搶劫罪及鉅額合同詐騙罪;被舉報人執行總裁兼董事及北京萬達商管公司法定代表人曲德君涉嫌鉅額合同詐騙罪;目前國家掃黑除惡督導組正在調查中,大連萬達公司的董監高違反了《首發辦法》第十六條第三款的規定。

第三,大連萬達公司未盡到如實披露義務,違法《首發辦法》第四條規定。

上述提到的萬達商業地產正是萬達商管的前身,2018年3月份正式更名。2014年12月,萬達商業在港上市,2016年完成私有化,此前一直在為迴歸A股做準備。

萬達商管在3月12的聲明中指出,舉報人宋興龍為上海奧沙健身管理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在奧沙健身與上海松江萬達廣場投資有限公司的租賃合同糾紛敗訴後,故意捏造事實,通過多種渠道在網上散佈,企圖索要鉅額經濟賠償。宋興龍向證監會的舉報,“企圖通過干擾萬達商管集團的上市申報工作,實現其無理要求,嚴重損害了萬達商管集團聲譽”。


關於舉報信中列舉的萬達高管及相關員工涉嫌搶劫罪,萬達商管指出,“宋興龍捏造的所謂松江萬達“打砸搶”事件,事實是奧沙健身長期拖欠松江萬達租金而導致租賃合同解除,且拒絕騰退租賃房屋。雙方的租賃合同糾紛已經北京仲裁委員會、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松江萬達均勝訴,租賃合同因奧沙健身單方拖欠租金違約而被裁決解除。合同解除後一年時間,奧沙健身拒不歸還租賃場地,松江萬達依照合同收回了租賃場地,並對清退過程進行了錄像。搬遷物品清單及搬遷影像,已於2017年交松江警方”。

目前證監會最新披露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企業基本信息情況表顯示,大連萬達商業地產股份(“萬達商管”)目前狀態為“中止審查”。

萬達在聲明中強調,“有媒體報道因宋興龍舉報而導致萬達商管集團中止IPO一事,與事實不符,系媒體誤讀。”


(原標題:萬達遭遇舉報門:租賃糾紛引發狙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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