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子兵法》八、九變篇

孫子說:大凡用兵打仗的法則是,將軍領受國君的命令,徵集民眾,組成軍隊,然後出征。出征時,遭到山林險阻沼澤的“圯地”,不能宿菅;遇到與鄰國接壤、四通八達的“衢地”,要注意與鄰國結交;遇到缺乏生存條件或地形十分險惡的“絕地”應迅速通過,不能留;遇到四周地形險峻,敵可往來,我難出進的“圍地”,應設計趕快離開,免遭包圍;到前無進地,後有追兵的“死地”,應率領將士與敵作殊死之戰,以求脫險。在出徵的進程中,有的道路不能通過,有的敵軍不能攻擊,有的城池不能攻打,有的地方不能爭奪、在以上情況下,必須變通應敵,即使是國君的命令有也不能照辦。

所以,作為將帥,只有通曉在上述九種情況下,必須臨機處置、變通應敵,才能算是懂得用兵;將帥如果不通曉“九變之利”,哪怕是熟悉地形,也不能取得地形之利;統轄軍隊,如果不懂得各種臨機處置的方法,哪怕是知道“五利”,也還是不能充分發揮全軍將士的戰鬥力。

所以說,聰明人考慮問題,必定是同時兼顧利害兩個方面。只有在處於不利情況時,能充分考慮到有利的方面,才會對完成任務充滿信心;只有在情況順利時,能充分考慮到種種不利因素,才能解除各種可能產生的禍患。

所以,要使別的諸候國屈服,就要用他們最害怕的事情去威脅他們;要使別的諸侯國受驅使,就要以種種勞逸去煩擾他們;要使別的諸候國歸附,就要以種種利益去引誘他們。

所以說,用兵的法則是,不要寄希望於敵軍不會來侵犯、,而應依靠自己有充分的準備,嚴陣以待;不要寄希望於敵軍不會來進攻,而要依靠自己防守堅固,攻不可破。

所以,作為領兵之將有五種危險:只知死拼硬打,可能會被敵軍誘殺;一味貪生怕死,可能會被敵國俘虜;性情急躁、偏激,可能會中敵軍“凌侮”之計而領兵輕進,遭致失敗;過分重視人格名譽,可能會中敵方“羞辱”之計而輕易出戰,自亂腳陣;不區別情況講求仁愛人民,可能會中敵方“煩擾”之計而須繁出擊,以致疲憊不堪,最後被戰而勝之。以上五點,都是為將的過錯,是用兵的災害。覆軍殺將,都是因這五種危險引起的,不可不認真加以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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