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談《傳習錄》296:舜動心忍性、增益不能處

先生曰:“‘烝烝[音“蒸”,孝德之美厚]乂[音“義”,意為治,這裡指處理家庭事務],不格奸’[101],本注說象已進於義,不至大為奸惡。舜徵庸[徵用、任用]後,象猶日以殺舜為事,何大奸惡如之!舜只是自進於乂,以乂薰烝,不去正他奸惡。凡文過掩慝,此是惡人常態;若要指摘他是非,反去激他惡性。舜初時致得象要殺己,亦是要象好的心太急,此就是舜之過處。經過來,乃知工夫只在自己,不去責人,所以致得‘克諧’[剋制自己,和象和諧相處],此是舜動心忍性、增益不能處。古人言語,俱是自家經歷過來,所以說得親切;遺之後世,曲當人情。若非自家經過,如何得他許多苦心處?”

講談《傳習錄》296:舜動心忍性、增益不能處

先生說,“烝烝乂,不格奸”是說舜只是學習自己修養、自我剋制,不直接去糾正象的奸惡,而是用自己的剋制來感化他。《尚書》上所謂的‘烝烝乂,不格奸’,本注主張為象(舜的弟弟)逐漸接近義,不至於去做非常奸邪的事。舜被徵召後,象仍每天想去謀殺他,還有比這更奸邪的事嗎?舜只是以自我剋制去安撫象,而不是直接去糾正他的奸惡。文過飾非,這是惡人的常態。若要去責備他的過失,反倒會激起他的惡性。開始時,舜使得象要害他,也是想讓象變好的心太迫切了,這就是舜的過錯。有了這段經歷,舜終於明白功夫只在自身,不能去怪罪他人,所以最後達到了和諧。

這就是舜的動心忍性,增加自己能力的地方。

王陽明認為,古代聖人所說的話,是“自家經過”的,君子不去幹涉他人如何,只切身克己,這正是為己之學,己私克己,不言而喻,這不能把它簡約為一種單純的認識活動,而應該與個體生命的領悟融為一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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