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習錄 第187條

夫“必有事焉”只是“集義”,“集義”只是“致良知”。說“集義”則一時末見頭腦,說“致良知”即當下便有實地步可用功,故區區專說“致良知”。隨時就事上致其良知,便是“格物”:著實去致良知,便是“誠意”,著實致其良知,而無一毫意必固我,便是“正心”。著實致良知,則自無忘之病;無一毫意必固我,則自無助之病。故說“格、致、誠、正”,則不必更說個“忘、助”。孟子說“忘、助”,亦就告子得病處立方。告子強制其心,是助的病痛,故孟子專說助長之害。告子助長,亦是他以義為外,不知就自心上“集義”,在“必有事焉”上用功,是以如此。若時時刻刻就自心上“集義”,則良知之體洞然明白,自然是是非非纖毫莫遁,又焉“不得於言,勿求於心;不得於心,勿求於氣”之弊乎?孟子“集義”、“養氣”之說,固大有功於後學,然亦是因病立方,說得大段,不若《大學》“格、致、誠、正”之功,尤極精一簡易,為徹上徹下,萬世無弊者也。

筆記:必有事焉就是時時刻刻集義,就是致良知。

隨時就事上致良知就是格物。

著實去致良知就是誠意。

著實去致良知,內心沒有一點膩斷、期必、固執、自我,這就是正心。

著實去致良知就不會忘的毛病。

沒有一點膩斷、期必、固執、自我,就不會有助長的毛病。

孟子說勿忘勿助集義養氣,是針對告子以義在外的毛病而說的。

如果能時時刻刻致良知,就不會有那些毛病。不可執著於孟子所說,因為孟子這段話是因病立方,並非從根本說起。不如大學裡面所說的“格物致知誠意正心之功,尤其是精一”這些說的一以貫之,萬世無弊。

只要真實用功,不要泥著與各種說法上較真兒。

傳習錄  第187條
傳習錄  第187條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