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端公訴”,口罩詐騙案當庭宣判

“雲端公訴”,口罩詐騙案當庭宣判

“雲端公訴”進行中

3月6日上午,由福建省泉州市鯉城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單某朱涉嫌詐騙一案,運用“無接觸”的三方遠程視頻進行庭審並當庭宣判。鯉城區法院以詐騙罪判處單某朱有期徒刑二年零四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8000元。

辦案實錄

無中生有賣口罩,揮霍一空真賭博

“雲端公訴”,口罩詐騙案當庭宣判

被告人實施詐騙聊天記錄

自2020年1月26日起,被告人單某朱為詐騙他人錢財,以售賣防護口罩為由,向其微信好友群發 “批發銷售防護口罩”的信息,謊稱自己有購買口罩的渠道,並將朋友圈內防護口罩的照片發給被害人,誘騙被害人汪某蘭、謝某、陳某業、陳某敏等四人向其購買口罩,累計詐騙53120元,絕大部分贓款用於網絡賭博。案發後,被害人汪某蘭到泉州市公安局江南派出所報警,公安機關經審查決定立案偵查。

提前介入引導偵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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鯉城區檢察院提前介入該案

2月3日,鯉城區檢察院迅速反應,由分管檢察長、部門主任組成辦案組提前介入,與公安機關研討案情,督促、引導公安機關及時全面地收集和固定證據,為下一步審查起訴夯實基礎。

把握時效辦案件,雷霆萬鈞快批捕

“雲端公訴”,口罩詐騙案當庭宣判

批捕前提審犯罪嫌疑人

2月11日,泉州市公安局鯉城分局將該案提請批准逮捕。鯉城區檢察院24小時內訊問了犯罪嫌疑人單某朱,結合該案的案情、事實證據,依法對單某朱以涉嫌詐騙罪作出批准逮捕的決定。

全面梳理固證據,從嚴從快提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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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宣讀起訴書

3月3日,泉州市公安局鯉城分局將該案移送審查起訴。在前期工作的基礎上,鯉城區檢察院依法快速審查案件,提訊犯罪嫌疑人,促成單某朱認罪認罰。最終,認定單某朱多次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共計人民幣53120元,並於當日以詐騙罪對其提起公訴,提出有期徒刑二年零四個月的精準量刑建議,並建議適用速裁程序。

遠程視頻雲開庭 認罪認罰當庭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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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現場

3月6日,為依法快審快判妨害疫情防控的犯罪行為,同時減少人員聚集,鯉城區檢察院、鯉城區法院、泉州市看守所運用網絡信息化遠程視頻技術,實現全程“無接觸”的三方遠程視頻庭審,本案適用速裁程序,被告人認罪認罰,鯉城區法院當庭宣判。(福建檢察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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