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决那些扯不清的“鸡毛蒜皮”?

生活中,扯不清的琐碎事情太多,这些事情涉及到“交战”双方的切身利益和生活质量,但又辨不清实质性的“受害者”。大到集体小到个人,双方各自站在自己的立场上,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唇枪舌战,看似说得都有道理,细品又觉各有欠缺,即所谓“鸡毛蒜皮”之战。

如何解决那些扯不清的“鸡毛蒜皮”?

鸡毛蒜皮

前段时间看了一个调解节目,就是属于此类事情:昌平某两个相邻小区的业主杠了起来。见图1。

如何解决那些扯不清的“鸡毛蒜皮”?

A、B小区事件图例

A小区和B小区的北面是无法通行区域,南面是正在施工中马路。自马路施工后,B小区穿行人员混杂,出现了几起入室盗窃和划车事件,因此B小区业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锁上东西两个门,业主需要刷卡进出。这样一来,B小区的安全隐患降低了,但是A小区的孩子们上学不方便了。在B小区锁门前,A小区的孩子穿行B小区往返学校(见图中黑色虚线),B小区锁门后,A小区的孩子需要绕行B小区往返学校(见图中红色虚线)。


A小区认为孩子绕行后,每天穿行在施工的马路上,不仅增加了上学距离和上学时间,更增加了安全风险。B小区认为不锁门,则加剧了本小区全体业主的安全隐患。A小区认为B小区只顾自己,缺少公德心。B小区认为小区是私有的,为了安全想锁就锁。A小区认为所有的土地都是国家的,B小区有义务为了他人做出牺牲,况且B小区的安全隐患不是由A小区的孩子造成的,B小区应该为祖国的花朵做出让步。B小区认为自己的家园自己说了算,锁门并不是针对A小区的孩子,不要进行道德绑架……


节目中,除了双方业主争执不休,调解员、律师和主持人最后也纠缠其中打起了嘴仗,真是清官难断家务事,后来节目组在混战中宣布下集再见。


这个节目或许只是一个SHOW,但现实中类似的“鸡毛蒜皮”之战到底要如何处理呢?如果得不到合理的解决,势必会引发难以预测的不良后果。


首先,要搞清楚“鸡毛蒜皮”事情所处的场景。


由于“鸡毛蒜皮”的事情很难分清对与错,因此往往最后就成了争吵不休的嘴仗。在《好好说话》一书中提到,常见的有五种说话场景(嘴仗也属于说话的范畴)包括演讲、沟通、说明、谈判和辩论。


话是说给人听的,因此嘴仗双方会构成某种关系,在这种关系中,必会存在谁主动谁被动,谁需要争取谁的问题——这就引申出了嘴仗中必然要身处其中的“权力关系”,即嘴仗中的每一方需要影响谁的观念,谁就掌握这这场语言游戏里的生杀大权。比如,当希拉里和特朗普辩论时,他们要争取的是选民的好感,所以选民拥有权力,他们的眼睛虽然盯着对方,但是心里都在想着那些无处不在的真正权力者。又比如,乔布斯开新品发布会,首要目标是争取媒体的关注,所以媒体拥有权力,虽然他在现场俨然是神一样的存在,但是无论是使出多少花活,万变不离其宗的目的是“让记者传达我想传达的信息”。


掌握这样的分析方法,其中一方才能抓住题眼,在未曾开口之前看清嘴仗的真相。之所以“鸡毛蒜皮”之战很难休止,主要是因为双方没搞清楚权利的归属,错误地理解了场景,从一开始就选错了策略。


在刚才提到的五中说话场景中,权利的大致关系如图2所示:

如何解决那些扯不清的“鸡毛蒜皮”?

说话场景的权利关系图例

演讲——权利的形成(吸引聚焦与引导)

沟通——权利的流动(避免冲撞与协调转向)

说服——权利在对方(无权的一方要改变有权的一方)

谈判——权利在双方(双方要合作,才能解决问题)

辩论——权利在他方(双方无权决定胜负,通常由中立第三方裁决)


以上面的A、B小区事件为例,这场“鸡毛蒜皮”之战按照正常逻辑设想,应该是从沟通开始的:在B小区锁门之初,不论是否提前跟A小区进行了传达,A小区在得知锁门的消息后,首先会派代表前往B小区进行沟通协调,B小区起初会心平气和得陈述这么做的合理性。沟通无果后,A(无权的一方)企图用“以理服人”来说服B小区(有权的一方)开门放行,仍旧无果后,A小区彻底愤怒,决定不再“求对方”了,正式向B小区发起挑战,上节目让大家给评评理。


辩清了场景,解决了才是王道


在节目中,A小区不再是商量的态度,B小区也不再回应对方提出的任何问题。各方搬出公理、道德、人性、公共性等论据,充分表明自己的立场,据理力争,剑拔弩张,紧张气氛一触即发。此时,这场“鸡毛蒜皮”之战的场景已经变成了一场实实在在的辩论。A、B两个小区作为辩论双方,辩题即为“B小区该不该开门让A小区的孩子通过”。


一时间,双方的说辞各有利弊,谁也说服不了谁。看客们左右摇摆不定,专家们一筹莫展,主持人里外不是,节目现场一派混乱,转入下集继续。


我并没有看下集,因为如果没有好的解决方法,演再多集也是无果。


且让我们自己按照说话场景的规律,来寻求一下解决途径。


刚才提到,在节目中,A、B两小区进入辩论状态,而“辩论”是一种权利在他方的说话场景。当双方就某些细节争执不下的时候,就需要引入“有权利的第三方”来解决僵局。


这场嘴仗主要是针对的是A、B两小区的民生问题,那么这个“有权利的第三方”就应该是小区所在地的政府部门,比如区政府、镇政府、街道、社区居委会等部门。当然,政府部门如若只是出面调解,两边抹稀泥,那意义就不不大了。要想解决问题的话,政府部门还是要从双方的切身利益出发给予实在的解决方案。


一方面,镇政府、街道可以组织A、B两小区进行谈判,谈判的主旨是“双方要合作,才能解决问题。”A、B两小区把各自的目的、诉求、损益摆到台面上来谈,通过讨价还价的利益交换,尽快确定一个双方都可以接受的方案。比如A小区需要穿行B小区上学的家庭,在B小区进行登记备案后,每家领取B小区的门禁卡一张,并交纳一定的管理费用,A小区的穿行人员必须遵守B小区的物业管理规定(比如专卡专用,一卡一人,用卡者不得携带其他人穿行等),一旦被认定为违规,则收回门禁卡。并且在B小区发生有需要的时候,A小区必须积极配合调查。B小区收取的管理费用可由物业及业主委员会共同商定使用用途。政府部门进行监管,在此期间A、B小区发生的相关问题由政府出面解决。


另一方面,政府部门也可以采取公共支援措施,比如在施工期间,政府修葺一条上学专用“栈道”,或者加派上下学摆渡车等。个人觉得这些方法并非不可行,但相对难度较大,还是第一种通过谈判合作解决的更好,更具有现实意义。

如何解决那些扯不清的“鸡毛蒜皮”?

生活之中,鸡毛蒜皮的“战争”何其多,扯不清的纠纷虽然让人头痛,但有时冷静思考一下事件发生的场景,辩清了“战争”的权利方,我们就能从一团乱麻中剥丝抽茧,找到合适的解决方法。


作者:Judy,一名热爱码字的HR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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