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3•15”兰州市场监管在行动

诚信“3•15”兰州市场监管在行动||消费者汽车消费警示

诚信“3•15”兰州市场监管在行动||消费者汽车消费警示

诚信“3•15”兰州市场监管在行动||消费者汽车消费警示

随着汽车消费的迅速增长,汽车文化的快速发展,汽车市场的日益成熟,国家取消汽车品牌授权备案政策调整,汽车销售市场呈现品牌化、专业化、多元化、社会化的趋势,随之而来的消费者在购买、使用、保养和维修汽车过程中产生的消费纠纷也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定金、质量、维修、“三包”、合格证、商业保险、强制消费、虚假广告、霸王合同等问题,也不断困扰着消费者。

诚信“3•15”兰州市场监管在行动||消费者汽车消费警示

为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规范汽车销售市场经营秩序,通过社会共治,促进汽车销售市场健康发展,减少和避免消费纠纷的发生,兰州市市场监管局在加强汽车销售市场监管,以行政执法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职责,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的同时,依据2019年度汽车销售市场消费者投诉处理情况,现发布以下消费警示:

1、提高消费维权法律意识。消费者在选购、使用、保养汽车时,牢固树立汽车消费维权意识,了解和掌握必要的法律法规知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根据需要慎重选择车型。不同品牌、性能、款式、用途的汽车在价格、配置、使用、保养存在差异。消费者要对所购汽车足够了解,掌握汽车使用、保养方面的常识,科学、理性的消费。

3、慎重签定各式销售合同。消费者在签订汽车销售合同时,要认真、仔细阅读合同文本,清楚明白合同内容,了解订金与定金的区别,以免落入捆绑式消费陷阱。一旦发现有悖法律规定的条款,及时提出修改和举报。

4、认真查验各种购车手续。在提车时,要查验随车交付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车辆一致性证书,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货物进口证明书)、“三包”凭证等相关资料,核对车型、排气量、出厂年月、车架号、发动机号等主要信息内容。特别是平行进口汽车的关单、随车检验单、车辆一致性证明书和进口车辆电子信息表等更应该认真查验。这些是证明汽车质量合格、符合标准、申报办证的法律文书,必须合法有效。

5、切勿听信商家的虚假宣传。对绝对化广告宣传以及在分期付款买车、网上购车时,要仔细阅读商家的购车规则和有关协议条款的内容,并妥善保留有关购车广告宣传、购车规则、支付凭证或截屏凭证,别被经营者“免息”、“0首付”所忽悠,千万别被虚假宣传噱头所蒙骗。

6、遇到侵权行为及时投诉举报。对汽车销售市场违法经营行为和遇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要留取证据,依法维权,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理直气壮地以法律为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相信法律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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