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转化“不止最后一公里”

本报记者 沈春蕾 卜叶

“科技成果转化要走的路远不止最后一公里,而是一千公里。”3月8日,《上海高校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操作流程指引》(以下简称《科技成果转化蓝皮书》)发布会暨高校专利质量与成果转化交流会在线召开,曾任驻以色列科技参赞的国家科技评估中心副总评估师韩军的一句话引发热议。

“远不止一千公里。”四川大学科研院科技合作与技术转移部副部长高德友表示赞同,“成果转化实际是万里长征,要走的路还很漫长。”

此次发布会由上海高知汇科技成果转化研究院承办,理事长刘燕刚是上海交通大学教授,从事高校成果转化工作十多年,他告诉《中国科学报》:“希望《科技成果转化蓝皮书》可以帮助高校和科研院所,通过正常渠道创办企业,并且发展壮大。”

来自上海的探索

当前,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以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经济发展,通过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方式创办企业,这也是原创技术通往高质量科技企业培育的重要方式。

刘燕刚说:“由于国资管理、成果属性、税收杠杆、体制机制等要素的制约,高校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创办企业存在‘管理人员不敢做,投资路径太曲折,创业路径有疑难’的现状,导致科研人员个体化的科技企业大量存在。”

当前,上海科技成果作价投资的现状是,囿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不得直接投资”的政策规定,高校有组织地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参股成立企业基本以科研人员个体化创业为特点。

上海交通大学先进产业技术研究院院长助理刘群彦介绍:“《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订之后,高校和科研院所通过正常渠道创办的企业,存在数量少和质量差问题。我们以上海高校科技成果作价投资为例,进行了作价投资的深入研究。”

截至2019年10月,在沪高校科技成果作价投资项目总数为57个,处于“案例展示”的模式探索阶段,其中完成对目标企业出资的项目为27个,占比47.37%;由科研人员直接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成立企业的数量占比为21%。

通过调研发现,从这些项目的运作过程来看,大多数项目并未形成完整的“操作闭环”,其办理结果或有国资管理制度上的隐患,或有财务记账上的瑕疵,或有税收征缴上的风险,较多项目是“半拉子工程”。

就税收问题而言,在57个已签约项目中,受奖科研人员的个人所得税缓缴手续办理相对顺利,高校直接投资类的项目均未办理所得税递延手续,资产公司投资类所得税递延手续办理较少。

对此,上海高知汇科技成果转化研究院联合上海高校协同创新发展研究中心编制《科技成果转化蓝皮书》,并对高校衍生企业开展“阳光化”的研究。

来自高校的分享

“高校在推进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存在相关问题。”上海市科委创新服务处副处长梁冰列举了四个问题,“一是‘不敢为’,制度体系间的矛盾问题;二是‘不愿为’,高校评价‘指挥棒’评价导向;三是‘无力为’,科技成果管理能力弱;四是‘不便为’,科技成果转化生态还不健全。”

近日,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印发《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 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就给出了相关问题的解决方案,比如,《若干意见》提出不单纯考核专利数量,更加突出转化应用。

对此,南京大学技术转移中心主任杨思军评价称,一方面专利只是知识产权的部分表现形式,单纯用专利评价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并不完全准确;另一方面科技成果转化是引导专利全流程管理的龙头,提高专利质量,尤其是提供更多高价值专利还需要在供给侧做文章。

如果高校专利顺利进入转化阶段,那么如何实现产权激励?刘群彦认为应当秉持三个理念:一是对科研人员进行部分权利的赋予,从整体上不损害国有资产利益;二是知识产权类科技成果是表达法律权利的权利束;三是科技成果在应用化、商品化、资本化过程中实现资产化。

“专利和论文在保护、激励创新创造时,采用的手段或形式有所不同,专利注重‘以权获利’,论文需要‘淡泊名利’;专利侧重‘即时回报’,论文偏向‘功成必定有我,功成不必我在’。对高校来说这两者正在寻求各自的平衡发展。”东北大学科技成果转化办公室副主任张刚刚曾在教育部科技司挂职工作,他对今年教育部参与发布的相关文件做出自己的解读。

在随后的高校专利质量与成果转化交流环节,高德友就《若干意见》在实操方面存在的问题与参会者进行了探讨:“如何披露、披露哪些内容、如何保密,专利如何评估、评估的内容和评估人员组成等都需要研究,形成标准和规范。”

也有参会者建议:“能否请相关部门就近期出台的文件,组织一次全国视频会议,对各高校开展一次系统培训?”

“最后一千公里”

韩军认为,科技成果转化的主要瓶颈问题还有待解决。比如,多数科技成果不太成熟,需要评价筛选;多数企业的需求不太精准,需要梳理挖掘;成果转化过程不连续,需要过程优化;转化路径设计不科学,需要工程设计;转化资源配置不到位,需要资源整合。

在此基础上,他提出了科技成果转化最后“还有一千公里的路要走”。刘群彦给出建议:“所以需要引入技术经理人,加速科技成果转化。”

参会人士对此表示认同:“目前高校技术转移需要市场化介入,特别是高级技术经理人可以联合起来,根据不同的技术专业方向,将各自优势和学科进行互补,有的放矢,分区化形成公司运作;同时挖掘需求,精准匹配,完成合作。”

韩军介绍道,北京理工大学技术转移机构正在探索运行机制,建立专业化服务团队,将成果转化收益的10%作为部门经费,并通过与业绩挂钩的考核及奖励机制,激发团队活力。

当前,国外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的三分之一奖励研发人员,三分之一奖励院系,三分之一奖励技术转移机构。我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规定对于科技成果转化做出重要贡献人员的现金奖励比例不低于成果转化净收入的50%,甚至有的单位奖励比例高于90%,曾引发异议。

杨思军对比了美国和中国科技成果转化的需求侧差异:“美国的企业大都具有较高的研发水平,成果转化往往只需要高校许可一个原创性的专利,后期中试企业可以自己开发;中国科技成果转化常常是‘交钥匙’工程,需要科研人员全程参与,不然很难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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