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轉化“不止最後一公里”

本報記者 沈春蕾 卜葉

“科技成果轉化要走的路遠不止最後一公里,而是一千公里。”3月8日,《上海高校科技成果作價投資操作流程指引》(以下簡稱《科技成果轉化藍皮書》)發佈會暨高校專利質量與成果轉化交流會在線召開,曾任駐以色列科技參贊的國家科技評估中心副總評估師韓軍的一句話引發熱議。

“遠不止一千公里。”四川大學科研院科技合作與技術轉移部副部長高德友表示贊同,“成果轉化實際是萬里長征,要走的路還很漫長。”

此次發佈會由上海高知匯科技成果轉化研究院承辦,理事長劉燕剛是上海交通大學教授,從事高校成果轉化工作十多年,他告訴《中國科學報》:“希望《科技成果轉化藍皮書》可以幫助高校和科研院所,通過正常渠道創辦企業,並且發展壯大。”

來自上海的探索

當前,高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以科技成果轉化服務經濟發展,通過科技成果作價投資方式創辦企業,這也是原創技術通往高質量科技企業培育的重要方式。

劉燕剛說:“由於國資管理、成果屬性、稅收槓桿、體制機制等要素的制約,高校科技成果作價投資創辦企業存在‘管理人員不敢做,投資路徑太曲折,創業路徑有疑難’的現狀,導致科研人員個體化的科技企業大量存在。”

當前,上海科技成果作價投資的現狀是,囿於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和“不得直接投資”的政策規定,高校有組織地以科技成果作價投資,參股成立企業基本以科研人員個體化創業為特點。

上海交通大學先進產業技術研究院院長助理劉群彥介紹:“《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修訂之後,高校和科研院所通過正常渠道創辦的企業,存在數量少和質量差問題。我們以上海高校科技成果作價投資為例,進行了作價投資的深入研究。”

截至2019年10月,在滬高校科技成果作價投資項目總數為57個,處於“案例展示”的模式探索階段,其中完成對目標企業出資的項目為27個,佔比47.37%;由科研人員直接以科技成果作價投資成立企業的數量佔比為21%。

通過調研發現,從這些項目的運作過程來看,大多數項目並未形成完整的“操作閉環”,其辦理結果或有國資管理制度上的隱患,或有財務記賬上的瑕疵,或有稅收徵繳上的風險,較多項目是“半拉子工程”。

就稅收問題而言,在57個已簽約項目中,受獎科研人員的個人所得稅緩繳手續辦理相對順利,高校直接投資類的項目均未辦理所得稅遞延手續,資產公司投資類所得稅遞延手續辦理較少。

對此,上海高知匯科技成果轉化研究院聯合上海高校協同創新發展研究中心編制《科技成果轉化藍皮書》,並對高校衍生企業開展“陽光化”的研究。

來自高校的分享

“高校在推進科技成果轉化過程中存在相關問題。”上海市科委創新服務處副處長梁冰列舉了四個問題,“一是‘不敢為’,制度體系間的矛盾問題;二是‘不願為’,高校評價‘指揮棒’評價導向;三是‘無力為’,科技成果管理能力弱;四是‘不便為’,科技成果轉化生態還不健全。”

近日,教育部、國家知識產權局、科技部印發《關於提升高等學校專利質量 促進轉化運用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若干意見》),就給出了相關問題的解決方案,比如,《若干意見》提出不單純考核專利數量,更加突出轉化應用。

對此,南京大學技術轉移中心主任楊思軍評價稱,一方面專利只是知識產權的部分表現形式,單純用專利評價高校科技成果轉化並不完全準確;另一方面科技成果轉化是引導專利全流程管理的龍頭,提高專利質量,尤其是提供更多高價值專利還需要在供給側做文章。

如果高校專利順利進入轉化階段,那麼如何實現產權激勵?劉群彥認為應當秉持三個理念:一是對科研人員進行部分權利的賦予,從整體上不損害國有資產利益;二是知識產權類科技成果是表達法律權利的權利束;三是科技成果在應用化、商品化、資本化過程中實現資產化。

“專利和論文在保護、激勵創新創造時,採用的手段或形式有所不同,專利注重‘以權獲利’,論文需要‘淡泊名利’;專利側重‘即時回報’,論文偏向‘功成必定有我,功成不必我在’。對高校來說這兩者正在尋求各自的平衡發展。”東北大學科技成果轉化辦公室副主任張剛剛曾在教育部科技司掛職工作,他對今年教育部參與發佈的相關文件做出自己的解讀。

在隨後的高校專利質量與成果轉化交流環節,高德友就《若干意見》在實操方面存在的問題與參會者進行了探討:“如何披露、披露哪些內容、如何保密,專利如何評估、評估的內容和評估人員組成等都需要研究,形成標準和規範。”

也有參會者建議:“能否請相關部門就近期出臺的文件,組織一次全國視頻會議,對各高校開展一次系統培訓?”

“最後一千公里”

韓軍認為,科技成果轉化的主要瓶頸問題還有待解決。比如,多數科技成果不太成熟,需要評價篩選;多數企業的需求不太精準,需要梳理挖掘;成果轉化過程不連續,需要過程優化;轉化路徑設計不科學,需要工程設計;轉化資源配置不到位,需要資源整合。

在此基礎上,他提出了科技成果轉化最後“還有一千公里的路要走”。劉群彥給出建議:“所以需要引入技術經理人,加速科技成果轉化。”

參會人士對此表示認同:“目前高校技術轉移需要市場化介入,特別是高級技術經理人可以聯合起來,根據不同的技術專業方向,將各自優勢和學科進行互補,有的放矢,分區化形成公司運作;同時挖掘需求,精準匹配,完成合作。”

韓軍介紹道,北京理工大學技術轉移機構正在探索運行機制,建立專業化服務團隊,將成果轉化收益的10%作為部門經費,並通過與業績掛鉤的考核及獎勵機制,激發團隊活力。

當前,國外科技成果轉化收益的三分之一獎勵研發人員,三分之一獎勵院系,三分之一獎勵技術轉移機構。我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規定對於科技成果轉化做出重要貢獻人員的現金獎勵比例不低於成果轉化淨收入的50%,甚至有的單位獎勵比例高於90%,曾引發異議。

楊思軍對比了美國和中國科技成果轉化的需求側差異:“美國的企業大都具有較高的研發水平,成果轉化往往只需要高校許可一個原創性的專利,後期中試企業可以自己開發;中國科技成果轉化常常是‘交鑰匙’工程,需要科研人員全程參與,不然很難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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