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來,“等候期”都是保險專業中非常重要的概念,由於它直接關係到咱們手中的保單是否能夠理賠。
但事實上,很多朋友卻疏忽了乃至都沒有聽說過它。
從以下3個部分了解“等候期”:
(1)什麼是等候期?效果是什麼?
(2)不同的險種等候期分別是多少?
(3)等候期內出險,是否能夠理賠?
什麼是等候期?效果是什麼?
等候期也叫“觀察期”,是指保險合同在生效的指定時期內,即便發發生事端,受益人也不能取得保險補償,這段時期稱為等候期。設置等候期的目的是為了避免投保人明知道將發作保險事端,而立刻投保以取得的行為,也便是所說的逆選擇。
不同險種的等候期分別是多少?
現在重疾險、醫療險、定期壽險都設有等候期:
重疾險:依據不同公司的規則,一般分為90天、180天、1年。
醫療險:一般均為30天。
定期壽險:一般是90天、180天。
意外險:一般沒有等候期,可是個別產品會有7天起保日期,也便是能夠理解為7天等候期
所以從用戶的角度來講,選擇等候期最短的肯定是好的。不過凡事不是這麼肯定,一定要結合產品保證、價格、性價比等其他要素綜合考慮。
等候期內出險,是否能夠理賠?
關於等候期內確診重疾的狀況,等候期內出險大概率是不會得到理賠的。並且會停止合同,可是會交還所交保費。
醫療保險:等候期出險是免責的,即保險公司不賠付,可是合同仍然有效。
定期壽險:等候期內病故是無法理賠的,可是由於意外導致的身故是不受約束的。
所以,千萬別等到察覺自己身體不適後再去投保,畢竟保險公司不是慈善機構。趁著健康,提前預備,不然即便裝備了保險,生了病也來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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