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立法规定对上课不专心不守纪、作业不完成的学生教师可采取一定惩罚措施,您怎么看?

百姓茶馆话人生


看到这个立法对老师惩戒措施有了依据,有欣慰也有担忧。因为我们这面还没有出台这样的措施。

对那些不遵守课堂纪律、作业不完成的孩子们,老师一直是委婉提示、联系家长,共同教育。这下,广东出台了这样的立法,但是老师们会去使用吗?

虽然有了人撑腰,但是有多少老师会去用呢?这些年的校闹,媒体大肆报道,明显都是一边倒。惩戒孩子的老师都是对孩子极端负责任地老师。看看他们的下场,教育行政机构的文件处理,谁还想去用呢?

现在的孩子大的成长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一出生就有良好的条件。接受的信息教育,比我们那个时代的孩子多的多。都是家之“娇”子,心里脆弱的比较多,一个不慎,孩子要去自杀,想不开,老师敢背这个锅吗?能背的起吗?这样的例子还少吗?

出台了惩戒措施,但是惩戒的界限是什么?有些孩子太顽劣,老师也有气坏,失手的时候。所以,惩戒和误伤,这中间以什么为界定呢?

个人意见,这项政策出台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教师的合法权利,但是,教师还是要慎用!等各项政策制度,完善了再说。能和平解决的问题,还是不要动手的好!孩子是有差异性地个体,家庭成长环境不一样,心理接受能力都不一样。不同的教育方式,会给孩子留下不同的印象。看到报道,有的学生成年后,报复他的老师。有的孩子戒尺教育一下,帮助了他,他会积极学习。有的孩子排斥老师的戒尺,还起反作用,给孩子留下心理阴影。戒尺可不是随便就用,用到什么孩子身上都会起正面作用的!

孩子不遵守纪律,正面引导为主。不交作业,和家长多沟通!切莫拿惩戒措施来当法宝!你惩戒孩子,孩子父母同意了吗?

如果孩子的父母不同意,孩子回去夸大事实,孩子要是有啥未知的特殊病,孩子父母会放过你吗?

所以,虽然出台了惩戒措施,我觉得还是要慎用!不是所有孩子都适应惩戒措施,老师,一定要区别对待!还要征得家长的同意!

大家怎么看待这个问题呢?欢迎评论区留言!我是茜芮尔,关注我,一起探讨孩子成长话题。


茜芮尓


看到这个消息,第一个感觉是振奋人心。第二个感觉是这个法究竟是怎么立的?惩罚方式以及惩罚的度是怎样的。

在我上小学一年级的时候,有一个老师是代课老师,他有一个特点,就是特别喜欢用小棍子打孩子的屁股,我记得最清的一次就是我在黑板上默写生字“电”,老师便一直说拼音让我去默写,但是呢,我心里完全就没有那个字,而是我的屁股已经紧张的开始要迎接他的小棍子了。当然,我被敲了屁股,受了批评。这个老师教了我半年,后来因为计划生育离开了,又换了一个非常温柔的女代课老师。这个女老师特别的温柔善良,长的有点像倪萍,每到下课的时候我们就围在她的身边,听她说话,看她改作业,那时候我的成绩是班级第一名,但是我感觉从这个女教师开始,燃烧了我学习的渴望,也让我感受到了学习的快乐。

现在我也成为一名教师,我一直以那位女教师为榜样。每个孩子都是祖国的花朵,都特别的可爱,但是呢,孩子不学习的时候,确实也特别的烦恼,甚至调皮的孩子故意气老师。那作为老师应该怎么去惩罚呢?我觉得点到为止。每个老师都可以有自己的风格,比如严肃的老师用不苟言笑就可以把孩子给镇住。我惹到老师也可以用自己的循循善诱去打动孩子。总之,惩罚不是目的,目的孩子能够进步。

我的观点是我同意惩罚,也希望家长能够理解惩罚,更希望老师能够把握好惩罚的度。保护孩子更是保护自己。





老师说365


4月12日,《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草案)在广东省司法厅网站公开征求社会意见。记者获悉,该草案创新亮点颇多,其中,草案中明确了中小学教师的管教权,提出“中小学教师对学生上课期间不专心听课、不能完成作业或者作业不符合要求、不遵守上课纪律等行为可以采取一定的教育惩罚措施”。同时,草案中还明确了对学生欺凌、暴力事件的防范措施,提出公安机关应当组织校园周边安全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商户及群众自治组织成立治安交通联防组织,如出现可能危害学生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的情形,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制止,同时报告公安机关和学校。

以上是广东对上课进行立法的相关信息。

虽然对于这一草案的具体做法还不是很清楚,但是确实是一个值得,让人兴奋的好消息。

第一,明确了教师的管理权,让教师在对学生进行管理的时候有法可依。

有了立法的支持,当学生违反学校的相关规定的时候,就可以依照条例的规定,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处置。 让教师对学生的管理能够大胆进行,没有了对一些动机不良的学生和家长的后顾之忧。对学生安心专心用心进行教育。

第二,既然立法,对学生的管理,就要依法进行,不逾越,不姑息。

条例的规定,不仅仅是让老师能够对学生进行大胆管理,同时对老师,对学生管理的方法和要求也做出了相应的规定。防止老师对学生做出一些过激的行为,伤害到孩子的身心安全。老师依照条例对学生进行管理的时候,那就不能逾越条例的规定,同时,对于违反学校规定的孩子,也要采取按规处理的办法,不姑息。

第三,体罚和惩戒有了界限,有了区分。依法管理,让教师摆脱体罚这一违反师德的大帽子。

当条例对孩子的处罚管理进行了界定和细化以后,老师对孩子的处罚有法可依,有据可循,就不会被一些别有用心的家长和学生。冠以体罚,违反师德的帽子!体罚是体罚,惩戒是惩戒,二者不会再被混淆不清!


从以上可以看出,广东立法对学生进行约束管理。是非常明智的选择,是与时俱进的作法!通过立法保护学生,保护老师。解决老师的后顾之忧,让老师安心从教,给教育一个干净,整齐的学习环境。


中学教之道


各位老师千万不要“轻举妄动”,即使有立法,如果遇到胡搅蛮缠的家长,扯起脾来家长可管不了那么多,一般学校的原则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后不了了之。总之,对你没有任何好处。

还有,体罚的界限是很难确定的,你说你只是轻轻的拍了一下,家长说伤到骨头了,这你说的清?有人说说不清去医院啊,没有一周时间这个事摆不下来。你说何必呢?

话说回来,这次广东的立法给了教师很大鼓舞,我相信大多数家长、老师都是支持的。

我觉得关于这个立法我有两个想法。

1.立法要全面,细则要清楚,不能模棱两可,否则家长老师都可以打擦边球。

2.既然立法了就要依法办事,无论是哪方触犯法律都要严格执行,这样才能树立法律的威严,久而久之才能营造和谐的家校氛围。

关注我,主页有教师干货内容。


邹智明微课堂


教师惩罚的学生能不能起到 ‘亡羊补牢’ 的作用很难说。幼儿园小学等只能算第二和第三课堂。第一教室在家庭教养。那是设置起跑的方向的出发点。

12曰看到一消息讲法国

‘法国国民议会表决通过了一项新法案,全面禁止幼儿园、小学和初中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手表等各种具有联网功能的通讯设备!’

还有其他发达国家也有类似举动。大家都可能兄过乔布斯对孩子的要求吧。

关键是家长把坯子铸成什么型态。

坯子歪了想靠教师发力很难收效。无知的人肯求知老师一点拨可显著收效,鹅卵石你什么体温也孵化不出生物来。


aa老朽


跪着的老师是教不出站着的学生。这是对教育质量的保证,也可以帮助老师敢教、敢管、敢负责。(更正一下:题主应该说惩戒而不是惩罚)

首先,在现代教育中,教育界开始流行学生中心以及快乐教育。导致学生在上学期间自我意识非常强烈。老师的提醒或者约束,往往会形成与学生的冲突。但教师是成年人,而学生还是未成年人,所以一个负责任的教师最后却变成了错误的一方、弱势群体。随着这种事情的不断出现,越来越多的好教师,负责任的教师是也是越来越不敢管,越来越心寒,这也直接导致教学质量的下降和学习风气的破坏。而广东省的立法行为,恰恰为教师的严格和负责任的心注入一针强心剂,让更多的老师在管理学生和班级时有了强有力的依靠,这是对教育的支持,更是对学生未来的负责!

其次,家长对教师管理的不理解,容易已发家校冲突。在教师管理过程中,最要注意的就是家长的态度。许多家长由于家中只有一个孩子,对孩子充满了溺爱,导致家长唯孩子论,生怕自己的孩子在学校中收到了委屈。而孩子在学校犯错时,老师第一时间就是希望家长能积极配合帮助学生改正。但是有些家长却经常以他还是个孩子等理由为自己的孩子进行推脱。殊不知,这样的做法反而助长了学生犯错的信心,因为家长这样的做法就是在给孩子传递一种错误信号:是孩子就没问题!所以,广州立法的做法为教师管理学生提供了参考和依据,也为教师在以后与家长沟通时提供了依靠。

然后,政府立法也约束教师的惩戒行为。体罚,一直是教师避之不及的词语。而广州的立法让广大教师在管教自己学生的同时知道了尺度。什么能实施,什么不能做。所以,立法让广大的老师心中有了标尺,也制止了有些不恰当措施的出现。对老师和学生来说都是一种最好的保障。

结语:教育中的师生矛盾以及家校矛盾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而广州的立法正好为这个矛盾在根源上解决提供了法律依据,这对学生、老师、家长三者都是一种保障。同时温情教育只会让他们成为温室的花朵。同样,没有惩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奖惩结合才会激发学生的斗志!


站三尺迎诸公


没有看法。规定没用,落地才是关键,任何规定落不了地,都是白纸一张。

目前,从国家层面、社会层面、家庭层面,都还没有做好落地的准备。

一个简单的例子:定一个老师是不是存在体罚,不是以法律为准绳,而是以主管部门或某位领导领导为了表明与群众站在一起的一句话为准。


爱理不理34763066


我不知道为什么要讨论这样一个问题?因为这个问题甚至都不值得讨论。作为老师,我坚决支持这一做法,作为家长,我更支持这一做法。

学生总会犯错,这是他们的天性,而作为老师,要批评教育学生,这是我们的天职,这就像医生看病一样。你有了病,到医院可能就要打针吃药,感觉不好受,甚至还要挨手术刀,那更痛苦。但这个痛苦过活,就是身体的康复,但又是也可能生命终结。那学生心灵上有了问题,我们就得想办法医治他们。不让他们受点苦,不为自己行为埋单,那怎么更好的教育他们?

你可能会说,老师体罚学生,往往过激,给学生造成了身体心理的伤害。我承认只要惩罚肯定就有伤害。但我们现在的绝大多数老师都是大学毕业,有很高的教育素养,不会对学生惩罚很重,况且广东还专门出台惩罚措施,这样的措施肯定经过科学论证确定,如此惩罚不会对学生造成很大伤害,才通过的。

再退一步讲,惩罚学生造成伤害,但远远比不惩罚学生,软弱教育对孩子造成的伤害更大。现在小伤害,将来成才,现在不伤害,将来有可能毁掉这个学生。如果这样一味迁就学生,这样采取退让软弱的教育,未来的教育真的会出问题。


虎哥中小学教育


惩戒一定要就事论事,不上升到人格,不翻旧账。而且惩戒一定注意只是“警示”作用,只是告诉学生你这件事做得不对,而不是为了让学生自尊受辱。

小学低段没必要使用惩戒手段,因为这个年龄段的孩子本身就处于敬畏老师的阶段。只需要老师口头上一句对错,孩子们可能就”奉为圣旨“,口头的批评与表扬已经足够。

小学高段以上的学生自主意识比较强了,甚至有叛逆的迹象,他们不再像低段时那样信奉老师就是权威,这时候对于口头批评依然有效的,可以止于口头批评。对于行为失范、批评无效的学生,老师应该采取一些惩戒措施,但要科学惩戒,注意方法、强度和时间,不要在言语或行为上进行侮辱,也不要伤害到学生的身体健康。

总之,老师惩戒和教学一样,也是一门学问,但有一点是肯定的,不能以发泄为目的,而应以“矫正”“警示”为目的。

欢迎大家交流想法!


弘毅在线微课堂


老师有权惩罚学生吗?教师只是一种职业,有教好书的权利,教师并不是执法者,没有惩戒权利,你惩罚学生他家长愿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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