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假訴訟被法院駁回還要承擔責任嗎?

釋明說事


依我之見:虛假訴訟被法院駁回後,造假者之行為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還必須被追究刑事責任。

為什麼對於虛假訴訟被法院駁回後,構成犯罪依法還必須的追究刑事責任呢?

一,根據我國現行《刑法》修正案(九)於二O一五年生效後增加的“偽造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妨礙司法秩序或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侵佔他人合法財產或權益的構成虛假訴訟罪,應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的規定”。上述立法機關新增加的虛假訴訟罪名可以看出對於過去在我國各級人民法院審理的民商事案件的處理時,一旦發現原丶被告雙方在提起民事訴訟,或者被告方提起民事反訴時偽造虛假的證據材料妨礙人民法院的民事審判活動,導致法院錯誤判決丶裁定丶調解的,而人民法院對於“作假者”,僅僅只能依據《民事訴訟法》關於妨害民事訴訟行為進行司法處罰的規定,無論作假者的作假行為多麼惡劣丶侵犯他人財產權和其他權利多麼巨大丶社會危害多麼嚴重,都只能依法僅僅作罰款或司法拘留處理,其結果是全社會弄虛作假成風,在民事訴訟領域偽造證據丶虛構民事糾紛事實的違法犯罪行為愈演愈烈,既嚴重妨害了司法秩序,又嚴重敗壞了社會風氣。對虛假訴訟這種刑事犯罪依法追究造假者刑事責任是我國建設法治國家丶維護司法秩序和權威之刻不容緩。

二,如果現實生活中一些民事訴訟案件,在法庭審理過程中,被害方當事人發現對方向法庭提起的民事訴訟的主要證據,或者被告方在法庭上反訴原告的主要證據系偽造並經法庭審理確定,受害方有權當即向法庭以對方“偽造事實提起民事訴訟,涉嫌犯罪應中止繼續審理並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的訴訟請求;如果法庭裁定不支持受害方的請求,受害人有權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向當地同級別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請由人民檢察院行使審判監督職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訴,以糾正人民法院的只駁回起訴不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的錯誤裁定。


唐先明75443043


你好,我是一名執業律師,很高興與你一起討論這個問題。虛假訴訟被法院駁回還要承擔責任嗎?

眾所周知,當事人在提起訴訟程序過程中,應當遵守誠實信用原則,虛假訴訟,會擾亂正常審判秩序,導致司法資源的浪費。我國的《刑法修正案(九)》明確規定了虛假訴訟這一罪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也聯合發佈了《關於辦理虛假訴訟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虛假訴訟,被法院駁回,還需要承擔什麼責任嗎?

1、很顯然,虛假訴訟,情節嚴重的,構成虛假訴訟罪,會被刑事處罰;

虛假訴訟是指,案件當事人、其他訴訟參與人等單獨或者雙方惡意串通,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參與訴訟活動,妨害司法秩序或者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

虛假訴訟罪一般是結果犯罪,並不是當事人以捏造的事實向法院提起訴訟就構成犯罪,需要達到一定的後果,才能以犯罪論處。後果主要為妨害司法秩序或者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

妨害司法秩序主要表現為,導致法院採取保全措施、開庭審理、干擾正常司法活動、作出裁判文書、製作財產分配方案、立案執行等。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表現為,造成對方當事人為了應訴,花費鉅額律師費、鑑定費等、對方因保全、錯誤判決而導致生產經營困難。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司法解釋規定,實踐中主要產生虛假訴訟行為的案件類型有,夫妻串通,捏造共同債務;以物抵債、公司債務、知識產權侵權、不正當競爭、企業破產等。



2、情節較輕,可能被司法拘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行為人如有下列幾種情況,可以對其進行司法拘留:

(一)偽造、隱匿、毀滅證據的;

(二)指使、賄買、脅迫他人作偽證或者威脅、阻止證人作證的。

結合題目分析

虛假訴訟被法院駁回,需要承擔什麼責任嗎?

如果虛假訴訟情節不嚴重,構不上虛假訴訟罪的刑事立案標準,那肯定不用被追究刑事責任。情節是否嚴重,依據上述的標準自行判斷。

如果虛假訴訟情節嚴重了,即時被法院駁回,但因為你對對方採取訴訟保全,導致對方生產經營困難,或者有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會以虛假訴訟罪定罪處罰。

一般情形只要沒有造成嚴重後果,法院會予以訓誡之後不予追究。


以上為個人觀點、僅供參考。純粹手打、實屬不易,喜歡點個關注唄。如果還有什麼不明白的地方,歡迎評論區留言,交流討論。


每日講法


《刑法》

第三百零七條之一 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妨害司法秩序或者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第一款行為,非法佔有他人財產或者逃避合法債務,又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權,與他人共同實施前三款行為的,從重處罰;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條 經查明屬於虛假民間借貸訴訟,原告申請撤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許,並應當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二條之規定,判決駁回其請求。

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惡意製造、參與虛假訴訟,人民法院應當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第一百一十二條和第一百一十三條之規定,依法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應當移送有管轄權的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單位惡意製造、參與虛假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對該單位進行罰款,並可以對其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應當移送有管轄權的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老劉的後花園


虛假訴訟被法院駁回後,還應該承擔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七條之一的規定,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妨害司法秩序或者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梅姐的法律常識


新聞 #北京爆料##焦點訪談[超話]#國務院常務會議 在十九屆四中全會勝利召開及新年到來之際,河南省民營企業家周舜傑攜六十多年黨齡的老父親感謝最高人民檢察院張軍檢察長對本人舉報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法官王鳳強在審理(2019)豫行終1168號行政案件中枉法裁判一案的關心和重視(注:此案已經於2019年10月25日在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立案再審,案號為(2019)最高法行申12806號。周舜傑於2020年2月29日終於收到了最高法於2019年12月30印發的裁定書。根據誰執法誰普法的規定,周舜傑期待著李小梅法官對裁定書為什麼兩個月才送達、裁定書結果及裁判理由給予書面法律解釋。)及鞏義市人民檢察院周舜傑歐寶轎車國家刑事賠償一案的關心和重視(注:鞏義市人民檢察院己於2019年9月16日立案受理)。感謝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全體檢察官秉公依法辦案!

另,周舜傑的刑事申訴案件也有了新的進展。繼反映到2018中央駐河南省第一巡視組後,滎陽市人民法院在此案的民事部分執行中最新發現,早在2007年滎陽市法院一審判決八年前的1999年,鞏義市人民政府己經印發了鞏政文(1999)66號文件把民營企業鄭州嵩洋機械公司的全部1、3億元的合法財產非法收走了(注:此案便是上面周舜傑舉報河南省高院的法官王鳳強枉法裁判的2019豫行終1168號行政訴訟案件),新的證據證明周舜傑的刑事案件是先執行,後判決,基本事實認定錯誤,程序違法。期待著最高人民法院早日重審糾正此案,期待著張軍檢察長及最高人民檢察院加大對周舜傑所涉及的民事產權糾紛(注:此案己經於2019年9月被鄭州市人民檢察院立案受理)、河南省鞏義市政府行政違法及刑事申訴案件的監督力度,早日為周舜傑平反昭雪,,使黨中央、國務院加強民營企業產權保護的方針政策能夠真正貫徹落實,切實保護民營企業家周舜傑及其民營企業的合法權益,讓我們在此案中切實感受到公平正義。


睡不酌


我的案子就遇上了虛假訴訟,虛假證詞,枉法裁判。目前處於二審移送階段,後期審理過程將會詳細說明,請關注。案子一審詳情請看《工傷案例:公司慣用套路和手段》


江川2017


個人認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七條之一的規定:“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妨害司法秩序或者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結合法學泰斗張明楷的觀點,虛假訴訟罪系行為犯,即只要行為人以捏造的事實向法院提起了民事訴訟,就侵害了司法過程的純潔性,妨害了司法秩序,涉嫌虛假訴訟罪。因此,被法院駁回已經表明該行為人妨礙了司法秩序,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君帆法律服務


首先,虛假訴訟給別人造成損害的,肯定要承擔責任的。

虛假訴訟罪是指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妨害司法秩序或者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出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七條之一的規定。

其次,虛假訴訟浪費了法院的資源,會被法院有可能處以司法罰款十萬元的高額處罰。

我是勞動法律師,兼職勞動仲裁員,平均一年審理一百多個勞動案件,希望能幫到你。另外,請求大家關注我,謝謝了!!!


晉科律師談法


虛假訴訟被法院駁回還要承擔責任嗎?

因為虛假訴訟存在著很多情況,要根據當事人利用虛假訴訟造成後果的情況,對其予以訓誡、罰款、拘留等措施。後果嚴重者,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就有可能受到刑事處罰。因為本提問者陳述的情形,屬於被法院駁回起訴的,沒有造成後果,可以對其予以訓誡,這種情況一般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案件有問題私信我)


王萬東法律服務


法庭偽造事實虛假陳述在行政訴訟法庭上本人親自經歷過的案件,好像就沒有聽到過一句真話。偶爾有一句,下次又變成謊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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