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诉讼被法院驳回还要承担责任吗?

释明说事


依我之见:虚假诉讼被法院驳回后,造假者之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还必须被追究刑事责任。

为什么对于虚假诉讼被法院驳回后,构成犯罪依法还必须的追究刑事责任呢?

一,根据我国现行《刑法》修正案(九)于二O一五年生效后增加的“伪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碍司法秩序或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占他人合法财产或权益的构成虚假诉讼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规定”。上述立法机关新增加的虚假诉讼罪名可以看出对于过去在我国各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民商事案件的处理时,一旦发现原丶被告双方在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被告方提起民事反诉时伪造虚假的证据材料妨碍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导致法院错误判决丶裁定丶调解的,而人民法院对于“作假者”,仅仅只能依据《民事诉讼法》关于妨害民事诉讼行为进行司法处罚的规定,无论作假者的作假行为多么恶劣丶侵犯他人财产权和其他权利多么巨大丶社会危害多么严重,都只能依法仅仅作罚款或司法拘留处理,其结果是全社会弄虚作假成风,在民事诉讼领域伪造证据丶虚构民事纠纷事实的违法犯罪行为愈演愈烈,既严重妨害了司法秩序,又严重敗坏了社会风气。对虚假诉讼这种刑事犯罪依法追究造假者刑事责任是我国建设法治国家丶维护司法秩序和权威之刻不容缓。

二,如果现实生活中一些民事诉讼案件,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被害方当事人发现对方向法庭提起的民事诉讼的主要证据,或者被告方在法庭上反诉原告的主要证据系伪造并经法庭审理确定,受害方有权当即向法庭以对方“伪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涉嫌犯罪应中止继续审理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诉讼请求;如果法庭裁定不支持受害方的请求,受害人有权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当地同级别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由人民检察院行使审判监督职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以纠正人民法院的只驳回起诉不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错误裁定。


唐先明75443043


你好,我是一名执业律师,很高兴与你一起讨论这个问题。虚假诉讼被法院驳回还要承担责任吗?

众所周知,当事人在提起诉讼程序过程中,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虚假诉讼,会扰乱正常审判秩序,导致司法资源的浪费。我国的《刑法修正案(九)》明确规定了虚假诉讼这一罪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也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虚假诉讼,被法院驳回,还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吗?

1、很显然,虚假诉讼,情节严重的,构成虚假诉讼罪,会被刑事处罚;

虚假诉讼是指,案件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等单独或者双方恶意串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参与诉讼活动,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虚假诉讼罪一般是结果犯罪,并不是当事人以捏造的事实向法院提起诉讼就构成犯罪,需要达到一定的后果,才能以犯罪论处。后果主要为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妨害司法秩序主要表现为,导致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开庭审理、干扰正常司法活动、作出裁判文书、制作财产分配方案、立案执行等。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表现为,造成对方当事人为了应诉,花费巨额律师费、鉴定费等、对方因保全、错误判决而导致生产经营困难。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规定,实践中主要产生虚假诉讼行为的案件类型有,夫妻串通,捏造共同债务;以物抵债、公司债务、知识产权侵权、不正当竞争、企业破产等。



2、情节较轻,可能被司法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行为人如有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对其进行司法拘留:

(一)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

(二)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或者威胁、阻止证人作证的。

结合题目分析

虚假诉讼被法院驳回,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吗?

如果虚假诉讼情节不严重,构不上虚假诉讼罪的刑事立案标准,那肯定不用被追究刑事责任。情节是否严重,依据上述的标准自行判断。

如果虚假诉讼情节严重了,即时被法院驳回,但因为你对对方采取诉讼保全,导致对方生产经营困难,或者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会以虚假诉讼罪定罪处罚。

一般情形只要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法院会予以训诫之后不予追究。


以上为个人观点、仅供参考。纯粹手打、实属不易,喜欢点个关注呗。如果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欢迎评论区留言,交流讨论。


每日讲法


《刑法》

第三百零七条之一 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条 经查明属于虚假民间借贷诉讼,原告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并应当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判决驳回其请求。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恶意制造、参与虚假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百一十二条和第一百一十三条之规定,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单位恶意制造、参与虚假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对该单位进行罚款,并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老刘的后花园


虚假诉讼被法院驳回后,还应该承担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的规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梅姐的法律常识


新闻 #北京爆料##焦点访谈[超话]#国务院常务会议 在十九届四中全会胜利召开及新年到来之际,河南省民营企业家周舜杰携六十多年党龄的老父亲感谢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对本人举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王凤强在审理(2019)豫行终1168号行政案件中枉法裁判一案的关心和重视(注:此案已经于2019年10月25日在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立案再审,案号为(2019)最高法行申12806号。周舜杰于2020年2月29日终于收到了最高法于2019年12月30印发的裁定书。根据谁执法谁普法的规定,周舜杰期待着李小梅法官对裁定书为什么两个月才送达、裁定书结果及裁判理由给予书面法律解释。)及巩义市人民检察院周舜杰欧宝轿车国家刑事赔偿一案的关心和重视(注:巩义市人民检察院己于2019年9月16日立案受理)。感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全体检察官秉公依法办案!

另,周舜杰的刑事申诉案件也有了新的进展。继反映到2018中央驻河南省第一巡视组后,荥阳市人民法院在此案的民事部分执行中最新发现,早在2007年荥阳市法院一审判决八年前的1999年,巩义市人民政府己经印发了巩政文(1999)66号文件把民营企业郑州嵩洋机械公司的全部1、3亿元的合法财产非法收走了(注:此案便是上面周舜杰举报河南省高院的法官王凤强枉法裁判的2019豫行终1168号行政诉讼案件),新的证据证明周舜杰的刑事案件是先执行,后判决,基本事实认定错误,程序违法。期待着最高人民法院早日重审纠正此案,期待着张军检察长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加大对周舜杰所涉及的民事产权纠纷(注:此案己经于2019年9月被郑州市人民检察院立案受理)、河南省巩义市政府行政违法及刑事申诉案件的监督力度,早日为周舜杰平反昭雪,,使党中央、国务院加强民营企业产权保护的方针政策能够真正贯彻落实,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家周舜杰及其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让我们在此案中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睡不酌


我的案子就遇上了虚假诉讼,虚假证词,枉法裁判。目前处于二审移送阶段,后期审理过程将会详细说明,请关注。案子一审详情请看《工伤案例:公司惯用套路和手段》


江川2017


个人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的规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结合法学泰斗张明楷的观点,虚假诉讼罪系行为犯,即只要行为人以捏造的事实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就侵害了司法过程的纯洁性,妨害了司法秩序,涉嫌虚假诉讼罪。因此,被法院驳回已经表明该行为人妨碍了司法秩序,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君帆法律服务


首先,虚假诉讼给别人造成损害的,肯定要承担责任的。

虚假诉讼罪是指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的规定。

其次,虚假诉讼浪费了法院的资源,会被法院有可能处以司法罚款十万元的高额处罚。

我是劳动法律师,兼职劳动仲裁员,平均一年审理一百多个劳动案件,希望能帮到你。另外,请求大家关注我,谢谢了!!!


晋科律师谈法


虚假诉讼被法院驳回还要承担责任吗?

因为虚假诉讼存在着很多情况,要根据当事人利用虚假诉讼造成后果的情况,对其予以训诫、罚款、拘留等措施。后果严重者,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就有可能受到刑事处罚。因为本提问者陈述的情形,属于被法院驳回起诉的,没有造成后果,可以对其予以训诫,这种情况一般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案件有问题私信我)


王万东法律服务


法庭伪造事实虚假陈述在行政诉讼法庭上本人亲自经历过的案件,好像就没有听到过一句真话。偶尔有一句,下次又变成谎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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