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有一继承人不同意怎么办?

蒋光登


遗产继承主要看遗产的继承方式。

《继承法》规定的遗产继承有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两种。

若被继承人留有遗嘱,其遗产由你继承。那按规定,该遗产则由你继承,与对方同意不同意都没有关系。当然,实践中即便有遗嘱,想要办理遗产(房产)过户,房管部门还是会要求其他继承人到场签字,其他继承人不同意,不配合,确实将无法直接办理过户。这时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解决继承问题,最后凭借着法院的调解书或判决书申请过户。问题不大,只是程序及时间相对繁琐一点。

若被继承人没有留下遗嘱,那只能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继承。根据规定,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同等的享有继承遗产的权利。若各继承人对于继承的遗产份额存在争议而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例如有的认为应当多分或少分等情况。这时候也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认定继承的遗产范围,继承人范围,继承的份额。


叶律师


您好!如果遗产继承中有一个继承人不同意,那么只能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方式继承;如果调解不成或不愿意参与调解,那么只能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进行继承了。

第一,确认参与继承手续的继承人范围

  • 根据继承方式的不同,确认继承人。如果去世人留下合法有效遗嘱的话,那么就按照遗嘱执行,遗嘱中所指定的就是财产受益人。

  • 如果去世人没有留下遗嘱,或者遗嘱无效,那么就按照法定继承执行。根据继承法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父母、子女和配偶。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如果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在世的话,那么则由所有在世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分继承。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均不在世,那么由在世的第二顺序继承人平分继承

  • 如果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先于老人死亡的,那么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也就是子女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以上三部分所提及的所有继承人,必须对分配意见一致,才可以采取无争议继承的方式进行继承。

第二,如果上述所提及的所有继承人,对分配意见无法达成一致,那就只能采取有争议继承的方式完成继承手续。

1、调解继承。适用于继承人间有些小争议,并且愿意接受第三方调解:

第一步,当事人向房产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进行人民调解,但必须保证当事人双方都同意调解。

第二步,人民调解员会根据纠纷的不同情况,邀请其他相关人员,例如其他亲属、或社会公正人士,参与调解。若调解不成,就只能求助于诉讼解决纠纷。如果调解成功,可要求调解员出具调解协议书,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第三步,在之后的三十天内,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向当地法院申请,对调解协议书进行司法确认。法院确认调解协议书的内容和形式符合要求后,出具民事裁定书。

第四步,当事人就可以凭民事裁定书至不动产交易大厅进行房产过户。

2、诉讼继承。适用于继承人间有争议,不愿意接受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3、直接过户。如果老人生前订立了公证遗嘱,那么遗嘱受益人可以尝试先凭公证遗嘱至不动产交易中心进行房屋过户,根据各地政策不同,部分地区允许凭公证遗嘱直接过户的。

希望回答对题主有帮助


一纸家书


遗产继承中要注意好多问题:

一、遗产的范围

只有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才能产生继承的法律效力。如果被继承人的遗产和其他人的资产混在一起,其他人肯定不同意的。

主要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家庭共有财产,甚至涉及一些比较难以分割的股权、债权等。

所以只有把被继承人的遗产分清楚才好继承。

二、有没有遗嘱?

如果有遗嘱而且有效,那就要按照遗嘱继承处理,或许有的继承人没有分得遗产,那也没有办法。

三、没有遗嘱、也没有遗赠,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法律规定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那就没有第二顺序继承人的事了,第二顺序继承人是: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

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一般均分,除非能证明有人对被继承人多尽了赡养义务,或有人对被继承人少尽、未尽赡养义务。

四、被继承人生前有债务的,继承人应该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债务。

如果,还有继承人对继承顺序或份额不满意,就只能诉讼了,让法院判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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