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檢案例“315”特輯

微信本是作為朋友之間交流情感、分享感悟的社交工具,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朋友圈內充斥著各種各樣的廣告,而且經常莫名奇妙的被拉進各種購物群。


任檢案例“315”特輯 | 朋友圈裡的售油者


不少消費者發現,在五花八門的廣告商品中充斥著三無產品和假冒偽劣產品,嚴重侵害了消費者合法權益,擾亂了市場經濟秩序。


濟寧市任城區檢察院辦理的一起非法生產、銷售“汽油”案件中,兩名不法分子便是利用朋友圈、微信購物群進行推廣銷售,本想著發筆橫財,但等待他們的只能是牢獄之災。


隱匿於城鄉結合部的“黑加油站”


2019年5月的一個晚上,張雲坤正和朋友忙著喝酒,突然接到一個電話,“你大舅子林帥出事了,趕緊去倉庫把貨轉走”。張雲坤急忙趕到倉庫,很快警察也趕到了現場,隨即將其帶到了派出所。


這是位於城鄉結合部的一處倉庫,裡面堆放著幾十箱汽油,還有甲醇、石油醚等化工原料,空氣中散發的濃郁汽油味顯得格外刺鼻。


任檢案例“315”特輯 | 朋友圈裡的售油者

(指認非法生產汽油場所)


為做生產銷售汽油的生意,林帥專門註冊了一家能源科技公司,並和張雲坤遠赴東北吉林學習生產汽油的技術,又從濟南某化工公司購買了原料,這樣就開始生產起了汽油,但該公司並沒有取得生產、經營汽油資質的許可。生產出來的汽油被分裝在儲存色拉油的桶內,然後再裝成箱,每箱4桶,共計22升,油品質量難以保證,極易損傷車輛發動機。


幾公里外還有一處不顯眼的門店作為非法加油點,門頭廣告牌上寫著“XX新能源”,這裡設備設施簡陋,無防雷、防靜電措施,消防設備也不達標,存在很大得安全隱患。


朋友圈營銷+建群拉人非法獲利


汽油生產出來了,加油點也有了,林帥和張雲坤便想著如何吸引客流拓展銷售渠道。


“‘酒香不怕巷子深’這句話在現在互聯網時代,有時是行不通的,更何況咱們的汽油品質無法保證,吸引不了回頭客”,林帥、張雲坤看到朋友圈鋪天蓋地的廣告,把目光轉向了微信平臺。


任檢案例“315”特輯 | 朋友圈裡的售油者


林帥便在朋友圈發起廣告,“各位車友優惠來了,95#汽油低至每升5.26元,油品質量和數量支持任何渠道檢驗,電話微信132*******”。有些消費者看到朋友圈內發佈的信息到店裡加油,林帥也不忘拍攝成視頻,分享到朋友圈進行宣傳。


只發朋友圈仍覺著宣傳不到位,林帥又建立了微信群,取了一個高大上的群名--“中石油”,不斷拉人進群,發佈油品信息進行銷售,也經常向其它微信群發佈廣告吸引客流。為暗中經營、逃避檢查打擊,林帥為客戶提供汽油送貨上門服務,一般2箱起送。


95#汽油每升比正規加油站便宜約2塊錢,正是依靠價格優勢吸引了不少人到店進行加油。偶爾也會有“大客戶”登上門,一次性買入20箱(440升)。2018年底至2019年5月,林帥、張雲坤非法生產、銷售“汽油”共獲利7萬餘元。


構成非法經營罪被判刑


受案後,任城區檢察院經審查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訴,認為林帥、張雲坤違反國家規定,未經許可經營危險化學品,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其行為涉嫌非法經營罪。歸案後二人如實供述自己的違法行為,自願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並簽署了具結書,建議適用緩刑,並處罰金。


法院經開庭審理認為,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和罪名成立。依法判處被告人林帥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兩萬元;判處被告人張雲坤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一萬元。

(文中涉案人員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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