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死一只知更鸟:为人生而平等而歌唱

本文致敬那些为人权而奋斗的有志之士。

杀死一只知更鸟:为人生而平等而歌唱


我想让你见识一下什么是真正的勇敢,而不要错误地认为一个人手握枪支就是勇敢 。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你很少能赢,但有时也会。

本文中阿迪克斯是美国梅特镇的律师,他有俩个孩子,男孩叫做杰姆,女孩叫做斯科特。斯科特是本文中的主人公,作者以第一人视角去描述了当时在梅特镇发生的事情。

有一天在梅特镇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情,黑人汤姆鲁滨逊被人控告强奸了一个白人少女梅薏拉,而法院为了处理这样的一件事情,就派阿迪克斯去当做鲁滨孙的辩护律师。人们对于这一位受人尊敬的白人律师,去给一个黑人辩护,在当时看起来是不可思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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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迪克斯还是接受了这样的邀请,他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但他不愿意违背自己的良心,他重视法律。在当时的情况下这个是一个非常难办的事情,还是毅然决然的开始进行着。

在开庭的那一天里面,阿迪克斯不断的安慰着鲁滨逊,希望他能够平静下来,他一定会取得胜利的。

但是这只是阿迪克斯的假想,也是很多正义人士的希望,但是最后。。。。。

杀死一只知更鸟:为人生而平等而歌唱


在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上,总有什么东西让人丧失理智——即使他们努力想做到公平,结果还是事与愿违。在我们的法庭上,当对立双方是一个白人和一个黑人的时候,白人总是胜诉。这些事情很丑恶,可现实生活就是如此。

让我们来了解作者的经历以及本书的价值。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美国当代非常经典的一部小说,故事发生的场景是在美国最南部,据说很多人把这部小说当作作者的真实记录。很多故事都是根据作者小时候的经历,全书的故事主题是非常的丰富,作者是一个无邪的小女孩,但是在长大的过程之中,慢慢的丧失了自己的童真。

发生在这个小镇里的故事非常的多,最主要是通过作者的眼睛展开述说的,很多时候都是通过小女孩的视角对人们的做法进行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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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对于很多人来讲这种对话的方式实在是过前了,所以遭到很多人的批评,可是随着时代的发展,越能够证明这一种价值。

作者哈伯-李在大学的时候就非常喜欢创作短篇小说,但大多数都是冲击种族关系和紧张的种族歧视问题。等作者毕业之后,因为他和当时的著名小说家杜鲁门卡波特是同龄好友,在他们的合作之下,一起朝着写作方面发展。杜鲁门希望他能够写出一部小说来,于是就有了《杀死一只知更鸟》这本小说的。

在当时的作者看来,他认为这本书如果不能够卖的很火的话,他会感到非常的恐慌,可是这种恐慌是多余的。

这本小说后来是畅销了全世界,并且荣登了各大最热读书榜的榜首,甚至在大英图书馆把它列为有生必读的第1部书,就连圣经都无法跟他相比。只有人把它列为20世纪最优秀的小说,同时也被认为是美国国度小说超过了美国当时最经典的著作《伟大的盖茨比》。

在同时期没有一本书能够销售超过数10万册,但是这本书已经销售了300万册,但现在仍然还在增加,并且在美国九到十二年级,这个本书是阅读的榜首,可谓是人人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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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这部小说不仅是为了作者获得了普利策奖之外,还获得了其他各种奖项,甚至是在世纪之交的时候,作者获得了总统自由勋章,这部小说给作者带来了无数的荣誉。


其真正的价值是在于为人人平等而奋斗——消除种族歧视。

作者说这本书并不是自传,但是他的好友杜鲁门曾经说过,这本小说和他以前的经历是非常相似的,作者父亲也是一个律师,他的母亲也很小就去世了,他的哥哥也比他大10岁,和文中描写的是一模一样。

作者的父亲曾经是一个律师,但是在为黑人辩护之后,他的辩护总是失败,很多人都被判了死刑,他感到非常的痛苦和惭愧,于是他再也不为刑事犯罪辩护了。

而作者的灵感就来自于,父亲时常会有黑人强奸白人的案件,在本书这个最高潮的时候,作者插入了这一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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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作者拓宽了很多话题,所以涉及的话题不深。但是很多人认为这本书在民权运动的时候完成的,所以大部分人认为种族歧视才是最重要的话题。

面对当时的社会,黑人虽然是没有成为白人的奴隶,但是还是没有拥有公民权,在法律面前黑人遭受的苦难是比白人多,最后鲁滨逊最后是失败了。明明拥有了很多证据能够证明他是无辜的,可是在人们的歧视下,法律也失去了作用。

但我认为作者本身是一个小女孩的形象去塑造的,所以他通过孩子对他人的偏见进行了批评,这才是他真正想要表达的。

在他的成长之中是有很多的歧视的,不光是由种族更有性别,还有阶级问题。

作者虽然是拥有一个良好的父亲,在很多事情上都是任作者自然而然的发展,但是这件事情遭到了他的姑姑的严厉的批评,认为作者是一个小女孩,必须要成为一个良好的淑女,而不是穿着男孩一样的衣服到处乱走乱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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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作者从小在小镇里生活,看到了不同阶级的人生活,有些孩子可能就是报名那一天来到学校进行一下登记,然后就又回家了。甚至有些人永远生活在垃圾场里,一分钱没有。每年靠着救助金去生活,但是大部分钱都被他们的父亲拿去喝酒了。

作者身为一个小小女孩,没有办法去解决这个问题,但是却力图呈现出这种生活,让人们感受到,这个就是当时的环境。

什么叫做杀死一只知更鸟?

这个鸟是一种歌唱的鸟类,对人们是没有危害的,所以在当时的小镇里面绝对不能够用猎枪指着这一种鸟。

作者用这个为标题,就是告诉人们,人们用自己固执的观念去损害了很多无辜的人利益。

像作者小时候是一个天真无邪的小女孩,自由自在的成长,但是随着年纪的增长,很多人越来越对她要求严格,让他以淑女的形象去塑造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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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鲁滨逊最后还是被判死刑了,可是他不愿意束手就擒,想要靠着自己的力量去逃跑,结果在监狱逃跑的路上还没有爬出去,就被白人给射杀了。其实明明是可以阻止的,但是白人按照他们固执的观念认为黑人逃跑就有资格去用这种方式解决。

本文最好作者小姑娘和怪人手牵手为终。

拉德利是作者邻居,但是因为常年都待在屋子里面,从来没有出去过,这是按照他自己的方式去生活的,可是作者认为他是一个怪人,甚至把他想象成一个怪物,无数次都跑到了他家里面去玩。

不管作者是怎样去打扰他,拉德利都没有出来过。父亲是严厉批评了,他这种行为是非常不礼貌的。但是作者还是以小女孩子的身份喜欢搞怪的事情,在这期间发生了种种的事情。

怪人是无数次给了他帮助,在邻居家发生火灾的时候,作者是看火但身上穿的非常的单薄,在这个寒冷的冬天,等他看完火灾之后,发现身上有了一个毛毯,后来才知道这是怪人给他披上的。

甚至在本文的最后,因为父亲的辩护得罪了白人尤额尔,甚至想要杀死他和他的哥哥。但是因为怪人的帮助,最后小女孩得救了,她哥哥虽然是胳膊骨折了,但是也生存了下来。

这一次小女孩终于见到了这个怪人,果然因为长时间没有进行交流,所以话也很少说。在医生检查完哥哥的伤势之后,父亲让小女孩送怪人回家,怪人牵着小女孩的手,在小女孩的引领下,让这个怪人回到了家,然后本文以这个为结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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