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上要結婚了,女朋友全款買了房價值85萬,結婚時讓我拿30萬娶她,這樣合適嗎?

兵傳媒


這個問題請參考頭條眾多女性問的問題———“婚前男方全款買房,所以沒錢給彩禮了,還讓女方買家電傢俱,我該繼續下去嗎?”


在喬一葉2


你要相信愛情,也要相信現實。

這個物慾橫流的社會,基本沒有什麼不能與金錢掛鉤,何況還有套路。

我一個同學在大學的時候就和同系同學愛的死去活來,大二的時候父母就見了,彼此也很滿意。

大學在省會城市,並且女方家也是這裡,所以我同學很希望留在這裡。要生活就得面臨住房子。

那時候房價已經很高了。

雙方家裡一研究就決定在大三把房子給買了,畢業了好結婚。

我同學家是小城市的,父母是工薪階層,大幾十萬的房款肯定拿不出來。

研究來研究去,用女方爸爸的公積金貸款一套房子。

重點來了,首付是男方拿的!

誰也不能走出生活的苟且和雞毛蒜皮,再甜蜜的愛情沒有經歷歲月的洗禮,都不會有步履蹣跚的美滿結局。

畢業後大家都進入單位,女方去了銀行,我同學也不錯,考上了公務員。

我們覺得他肯定是最早結婚的。

但後來很不幸,女的劈腿了,愛上了單位的同事!

然而、但是、那個愛情可以分,你說這個房子怎麼辦?!

房子瘋狂的漲了,愛情卻破碎了,結婚?結婚是不可能的了。

房子名卻是女方爸爸的!

誰還會給你首付錢啊?

後來我同學準備起訴,要死磕到底。但是他父母覺得他考進了公務員,面子還是很重要的,就忍氣吞聲了。

我們有時候聊天也說,即使人家還給了你首付,溢價的部分也不會給你。

新婚姻法保證了你婚後財產的安全,卻也保護了人家婚前的財產!

請問她已經八十幾萬買的房子和你有關係嗎?你那三十幾萬有可能也會和你沒關係!

娶媳婦得拿錢,天經地義,可是父母的血汗錢要花的值,父母給你錢是想給你後半生留個幸福和保障,你要是不想明白,打了水漂,到時候你找誰說理?死去活來的時候還要父母忍氣吞聲的勸你!

三十萬可以拿出來,但是這三十萬是不是得你們共同支配。

我覺得對於我們來說房子還是很重要的,既然八十幾萬可以全款買房子了,三十萬也足夠付個首付的,也可以買個公寓租出去。無論怎麼樣你都要有個自己的固定產,和她共同所以,哪天真的不幸掰了,她憑什麼可以全身而退?共同的財產分割,也是很多人不離婚的一份保障吧!


縹緲草


女方全款買房,然後讓你掏30萬娶她,如果是我,我會樂得屁顛兒屁顛兒的,不知道你在糾結什麼。是糾結沒有讓你買房呢,還是糾結女方房產上沒有加你的名字,或者是糾結女方要求你掏30萬塊錢?

如果是糾結女方全款買房而你沒有買,那很好辦,你買就是了。如果糾結房產上沒加你的名字,那就算了吧,畢竟一個大老爺們兒,住在別人全款買的房子裡,不加自己的名字也應該。如果是糾結女方要求你掏三十萬塊錢,呵呵,哥們,你該挨批了。

女方全款買了八十萬的房子,這說明女方的誠意是滿滿的。你拿三十萬塊錢也不算多, 如果你覺得沒有安全感,覺得以後如果離婚,你會吃虧,我覺得你完全想多了。以女方的誠意,似乎只要你不提出離婚,女方就不會離婚。你拿了30萬塊錢,還要思前想後,那心眼子真的有點兒太多了。男子漢,即使將來離婚,吃點兒虧也沒什麼,至於佔便宜,還是那句話,不要想太多了。

更何況,按照國內現在這個行情,男方不買房不買車,只拿30萬塊錢的彩禮已經夠佔便宜的了。難道還是你嫌30萬塊錢的彩禮太少?想掏更多的錢去娶媳婦兒才值得?


萍風竹雨123


很多男人估計看到這個,心裡很開心,想都不想估計就會答應,因為結婚不要買房,但是,事情未必就會這麼簡單。所以,我覺得還是不合適。

我來說明一下原因。

一.首先,房子女方全款買,那就沒有你任何事情了。

很多人說,現在買房子的壓力太大,所以結不起婚。如果女方已經全款買了房子。自己只要結婚就可以了,房子都不用買,也不用還房貸,這輩子的壓力就基本沒有了。

如果這樣想,那你就錯了。壓力確實沒有了,但是,你是否想到,這個房子沒有你任何事情,你沒有出錢沒有出力,房產證上也不可能會加你的名字,在女人的思想裡面,你就是住著她的房子,她一個人的房子

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房子更決定家庭地位。為什麼結婚都是男人買房子,這是從男權社會發展到現在,男女心中本能認定的事情,男人就是一家之主,就應該買房子,而女人不用承擔這個事情。現在呢,這個事情反過來,女方買了房子,男生直接入住,那麼,思維調轉過來了,女人成為了有房子的家庭之主,而男生反過來,會不會有那麼一絲絲缺乏安全感的感覺呢。男生的家庭地位一定會比女生低,你也不用說對方很愛我,我們是一個整體,因為在一方有絕對主權的前提下,潛意識裡面就已經認定,我才是這個家最重要的人。

如果,你只是想著自己不用買房子不用還房貸沒有壓力,但是沒有考慮到以後的日子,就錯了。

二.如果有30萬,我建議你,可以直接自己買房付個首付。

女方全款買房,你給30萬,這個說明什麼?說明你只要給30萬就可以不用買房結婚,而且你這個30萬是明顯不會退還給你的。

那這樣的話,你還不如直接自己買房付首付呢。她這個錢不退,我們是不是可以認為那個全款85萬的房子有你的30萬呢,但是事實上並沒有,你只是花了30萬結婚,但是房子依然是她一個人的名字,如果,這樣,豈不是得不償失。

有人說,婚姻並應該這樣斤斤計較,但是,婚姻本身就是兩方物質條件的交換和結合,很多事情,不提前講好,以後就一定會出現矛盾的。

如果,你跟女方說給30萬,能不能在婚前房產證加你的名字,如果她說可以,如果不行,那就你要自己考慮清楚了。

以上,就是我為什麼覺得不合適的理由,作為一個男人的角度來考慮的這個事情。


不二的生活觀


第一,女生全款買的房,且在婚姻之前,這是屬於女生的婚前財產。

第二,三十萬彩禮多不多要根據自己的經濟狀況而言,不是簡單的去定性所謂的合不合適。

第三,結婚這件事情,是彼此之間應該商量的一件事情,如果房子是女方承擔,要求是彩禮三十萬,那某種意義上來說,如果男方接受了女生的房子,也就等同於默認了自己願意承擔三十萬的財禮錢。

所以,要看這個問題是否有過提前的商討或者溝通。

第四,如果經濟狀況堪憂,就不要打腫臉充胖子。

關於彩禮的事情,要看自己的能力有多大,能不能負擔得起。在不影響感情的基礎上可以適當溝通一下比較好。

第五,結婚雖然不能太物質了,但是最起碼的還是要有的。

女生都已經全款買房了,難道還要自己掏彩禮錢把她自己嫁出去嗎?又不是沒人要了,不要總是覺得別人過分,也要懂得適可而止。

第六,要懂得換位思考。

如果作為男方家庭,已經準備好了結婚的新房,或許女生連彩禮都不會開口要,因為女生懂得為愛情付出。

所以,合不合適不好說,將心比心吧。



V曉123


無論你女朋友,買的這個房子是有其他的用途,還是用作你們結婚的時候的婚房,重點在於全款兩個字。

全款買了這個房子,說明你們不需要為此還房貸,生活會比較輕鬆。

至於她讓你拿30萬做彩禮,不知道是她那邊結婚習俗使然,禮金就是需要三十萬,還是說,她只是想要借結婚這件事讓你給一筆錢她?

就是她只是借錢買的房子,她需要還債,剛好說到結婚禮金這件事,她想要你一次性給錢她還債。

你可以好好捋一下她要這個30萬的動機到底是出於什麼?如果說,只是因為她那邊的禮金風俗大概上下在這個數的話,那無可厚非,因為畢竟各地的風俗禮金確實是不一樣,有些地方要的禮金就是特別高。

只是如果說他們家的風俗實際上根本就不需要30萬的禮金,可能就是幾萬塊左右的話,但是你女朋友卻獅子大張口要了30萬。那你可以好好去查一下她這個85萬塊錢全款買的房子,到底是全部用自己的存款,還是說借了外債買的。

如果她只是想要藉著結婚的名頭,讓你幫她還這筆款。我覺得她用心險惡,是在用行動來算計你。

有話可以明說,但是這樣子,暗戳戳的坑自己的未婚夫,很難以想象實際上在一起生活是有提心吊膽。

跟一個人結婚,最重要的就是,這個人本性是否善良。一個人可以為自己做打算,可以在婚前去買一套屬於自己的房子,但是,最不應該這樣暗算自己最親近的人。

你可以好好先把這些事情搞清楚,然後再做決定。


鳳玖


女朋友婚前全款買了房子(全款),要你三十萬彩禮。房子是婚前買的你一點便宜沒撈到,還要出三十萬心裡肯定不爽!最好的是你出首付女方出家電和負責裝修房子寫你爸媽名字,婚後你的錢還房貸女的工資補貼家用。剝削不了女人,惱羞成怒了吧?這就是男人!


手機用戶55863207145


您好,我來分享一下我的觀點。我個人覺得,不管你們現在感情如何,都是要謹慎,分情況的。

情況1:房名在你女朋友,

假如房名寫了你女朋友,而且你家境普通,這樣的話,一旦你們在結婚之後合不來,那麼你將會一無所有。本來30萬對你來說就是一個不小的數目,你又把名字寫在了你女朋友名下,那麼你將會人財兩空。因為,這房子在你們結婚以前買的,屬於女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不可分割。當然,假如你是一個土豪,你們30萬可能對你來說不算什麼,但是還是要謹慎,畢竟有一句話,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對於涉及到財產,30萬不是小大小鬧。


情況2:房名也寫上你們倆

如果是這樣的話,即使你給他30萬,結婚之後再離婚的概率,起碼她主動和你離婚概率非常小,除非你出軌,或者幹了什麼不該乾的比較嚴重,不利於感情的事情。因為一旦離婚,財產屬於你們共同財產,她損傷代價較大。


當然了,還是要祝福你們幸福。具體情況看你自己來定,你可以要求彩禮少一些,即使有最壞結果,也在你的接受範圍之內,這樣的話,你自己也比較放心。祝天下有情人終成眷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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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上要結婚了,女方全款買房價值85萬,讓我拿30萬娶她。這樣合適嗎?

這個問題嗎,既然兩個人要結婚,初衷是想一起生活一輩子的。想和她結婚,又出得起就出了。只要不離婚,就都不吃虧。

現在法制社會,情歸情,錢歸錢。我們來算算。

一、先算女方的房子。

產權:

女方婚前全款買房價值85萬。明白的都知道,這是女方的婚前財產。

如果寫的女方名字,婚後,離婚產權一般和男方是沒有關係的。為什麼說是一般呢,某些情況男方也是能分到的。

如果寫的女方家裡其他人的名字,那就和男方沒有半毛錢關係了。

用途:

這個房子是否是作為雙方婚房還是就是女方婚前全款買了一套房子,和結婚沒有關係?這也是要弄清楚的。

二,算這30萬。

這30萬算什麼錢?婚禮的用途?還是算彩禮?算彩禮是給女方父母不帶回男方了,還是女方作為嫁妝再帶回來?

★★★★★

一級婚姻家庭諮詢師周冠蘭建議:

男方用這三十萬做首付按揭買房,婚後寫雙方名。

這樣給女方一個保障。同時也歸避了人財兩空的風險。兩個共同還貸還有助於小家庭的穩定。


周冠蘭減肥記


別結婚了,花個60-80萬讓人給你代孕。

按你們那房價計算保姆費用,每月5000再找個住家保姆,一年才6萬,孩子給你看到10歲,才60萬。(保姆費用每年基礎工資遞增100-200工資)

再找個打掃衛生的阿姨,一個月3500。一年才42000。10年才42萬(以後加工資另算)

另外你要再花80萬先買套房子,要不你兒子住哪啊。

大的花銷基本就這幾個,後期零碎的花銷就不寫了。

幹緊拿著你那寶貴的30萬,行動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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