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選擇自己喜歡的人還是聽從父母的選擇?

小毛妞


我記得在回答其他問題時,我表達過一個觀點,除了在法律面前,確實有“應該”和“不應該”,在其他生活事件面前多一點“可以”和“可以不”。所以當這位提問者,在問“該不該”的時候,如果換成“可不可以”,整個氣氛是不是緩和輕鬆一些呢。

根據我十多年的心理諮詢經驗,我認為:在婚姻和工作方面,可以聽從父母的選擇。當然有一個前提,如果從小養育這個孩子的是其他長輩(爺爺奶奶、外公外婆或其他監護人),父母親由於各種原因,在他/她20歲之前幾乎不介入其生活的,那確實這樣的父母也沒有什麼發言權!如果在這二十多年裡,生你養你陪伴你長大的是你的父母,那父母相對而言是最瞭解你全部的那個人,尤其是當你還沒有多少工作經驗和經歷過婚姻,那麼這兩件大事上,確實你父母給出的意見和建議,是可以讓你很受益的。一般情況下,父母是最不可能有意想去傷害你的那個人,他們是真心希望你日子過得比他們好!

如果再要較真一些的,或許由於父輩們和我們相差了大約30年,父母親對孩子這個時代所面臨的職場多少是有點陌生的,有些傳統的職場觀念或許是有益的,而有一些則顯然已和這個時代脫節了,意義不大了。所以就工作選擇(跳槽)而言,除了聽取父母的意見之外,還可以聽從一些比自己年長的哥哥姐姐或者自己專業的學長學姐們的建議,讓自己獲得更多的信息以便於自身做出更明智的選擇。而婚姻這件事上,即使相差了半個世紀,婚姻中的本質還是不變的,作為最瞭解孩子的父母,自然也很清楚哪一類型的伴侶是適合和自己孩子共度此生的,所以在婚姻這件大事上,父母的意見和建議,是可以採納的。


鵜鶘心理


結婚是一次上當,當然是自己決定。

父母不要逼兒女結婚

雪峰

   “天國裡不娶不嫁。”這是神基督耶穌說的。

   天堂裡沒有婚姻,沒有家庭,千年界、萬年界、極樂界、仙島群島洲都沒有男女兩性婚嫁現象。

   因為大家看不到天堂情景,為了驗證神的話語的正確性,我們在地球上創設了一種共產主義式的新生活模式——第二家園,在第二家園裡“不娶不嫁”,沒有家庭,結果如何呢?

   目前的第二家園裡有11個未婚小夥子,11個未婚姑娘,他們(她們)在家園生活的如何呢?可以說,生活得無憂無慮無煩惱,他們(她們)喜歡這種新生活方式,沒有一個願意離開家園。事實證明,“不娶不嫁”的生活方式好,“不娶不嫁”的生活接近天堂生活。

   人間的人,凡嚮往天堂生活,凡決心前往天堂的人,只有“不娶不嫁”才能有資格前往天堂,凡嫁娶的人,與天堂無緣,永遠到達不了天堂。

   如果你們對天堂沒有興趣,對天堂生活一無所知,那麼,我們就現實點,看看婚嫁對人一生到底有多大好處。

   有人問一個牧羊人,“你養羊為了什麼?”牧羊人答:“為了賺錢。”又問:“賺錢為了什麼?”牧羊人答:“為了娶媳婦。”再問“娶媳婦為了什麼?”牧羊人接著答:“為了生孩子。”接著再問“生孩子為了什麼?”牧羊人繼續答:“為了牧羊。”

   這就是輪迴。

   婚嫁為了什麼?生孩子成家。生孩子成家為了什麼?為了傳宗接代光宗耀祖。傳宗接代為了什麼?為了繼續婚嫁生孩子成家。這也是輪迴。

   父母為什麼逼兒女婚嫁?不就是為了傳宗接代嗎?不就是為了了卻自己的心願嗎?不就是為了滿足自己的虛榮心自尊心保住面子嗎?不就是為了自己老來有個指靠嗎?

   可你們想過一個人為婚嫁付出的代價嗎?

   看看古今中外幾千年的歷史上有多少人因為婚嫁而終生幸福過?你們自己幸福嗎?如果你們自己感覺幸福,那是一種什麼樣的幸福?那是被判了無期徒刑囚犯的一種幸福,一個精神上、心靈上、肉體上沒有自由的人是絕對體驗不到真正的幸福的,一個一生為了婚嫁,為了養兒防老,為了小家庭操勞奔波的人是體驗不到真正的幸福的。如果你們自身因為婚嫁而感覺不到幸福,那麼你們又為什麼逼自己的兒女嫁娶呢?明知婚嫁及婚嫁後的生活是一片苦海,你們又為什麼要逼自己兒女往苦海里跳呢?

   人一旦結婚成家,將面臨一系列的煩惱、痛苦和追悔,一輩子奔波勞碌就為了兒孫,為了家,活出了自己嗎?自己在哪裡?獲得了多少開心、快樂、自由、幸福?有什麼前途?錢掙的多,官做的大就是前途嗎?買了房子車子,就是前途嗎?等到即將離世,回首往事,可有遺憾和追悔?等自己嚥了氣,自己獲得了什麼?一場空。

   既然人的一生最終是一場空,又何必給兒女們身上套枷鎖呢?既然自己這半輩子都沒活出一個美好的生活來,又怎能指望兒女們按照你們的方式就能生活得美好呢?這不是自欺欺人嗎?這不是閉著眼睛瞎折騰嗎?

   逼自己的兒女結婚,萬一夫妻感情不好怎麼辦?萬一生出個痴呆兒怎麼辦?萬一其中一個受殘怎麼辦?萬一他們不會經營家庭經濟生活拮据怎麼辦?萬一夫妻天天吵嘴鬧離婚怎麼辦?。。。。。。?這些問題一旦遇到你們有辦法幫助兒女解決嗎?你們離開人間以後呢?他們面臨的重重困難你們已經無能為力,他們怎麼辦?你們想過嗎?

   自己做不到的,就不要期望兒女做到。自己沒有實現的理想,就不要期望兒女去實現。自己要面子,就不要期望兒女為了保住你們的面子而去承受無窮無盡的煩惱。

   養兒防老,這天經地義,問題是,“痴心父母古來多,孝順兒孫誰見了?”當你們指望兒女孝順時,問問自己,你們自己孝順過父母嗎?是怎麼孝順的?當今時代,人口多,生存的空間越來越狹小,生存的壓力和競爭越來越激烈,兒孫即使想孝順,怎麼孝順?他們自身有難以克服的困難,他們要東奔西跑,要生存,許多情況下是身不由己難以孝順到位的,我們得為兒女考慮。

   其實,天底下最自私的是父母,最霸道的也是父母。一個逼自己兒女結婚成家的父母,完全是在將自己的意志強加於人,是專制獨裁的標誌。

   人活著的價值和意義在於獲得開心、快樂、自由、幸福的人生,而結婚成家與這個價值和意義是背道而馳的。若說做人的道德,那就是,凡是能使人獲得開心、快樂、自由、幸福人生的方式和說教都是道德的,凡妨礙和束縛人獲得開心、快樂、自由、幸福人生的方式和說教都是不道德的。

   不結婚成家怎麼辦?父母老來誰贍養?兒女們的情感問題和生理問題如何解決?人類的繁衍怎麼進行?諸如此類的問題我早已想過了,也想好了,你們不必憂慮和擔憂,只要你們不逼著兒女結婚成家,我就有辦法給你們的兒女和你們自己尋找到一條更好的生活方式,把所有的人帶進一個更加開心快樂自由幸福的時代。

   每一個人要為自己的選擇負責,每一個人的路要自己走,選擇錯誤,走錯了,將苦海無邊遺憾終生。

   我是人生和生命的導遊,聽我導遊的,將有一個美好的人生和美好的生命未來;不聽我導遊的,人生路上將充滿痛苦和遺憾,生命的前景將暗淡無光。

   尊重兒女自己的選擇,千萬不要逼自己的兒女嫁娶。


花仙子74


我這邊有一個案例跟大家分享下,喜歡的話就請關注我吧

同事小李愛上了一個來自農村的男孩,家裡很貧窮,她的父母嫌棄男孩的家庭,反對她和這個男孩結婚。小李不顧父母的反對,跟著這個男孩到了鄉下結婚了,還生了一個女孩。而小李的母親卻因這個獨女的出走,而生生氣出了肺癌,不到一年就去世了。

母親去世時,很想見她一面,但小李懷疑家裡父母哄騙她,就沒有回家去,後來當她回來時,才知母親是真的離她而去了。當時她哭得暈過去好幾回,然而母親是再也回不來了。

這時小李才開始反省自己的行為帶給父母的傷害,原本父母反對這件婚事是因為怕她跟著那個男人吃苦受累,她卻不管不顧地嫁了出去,絲毫不在乎父母的感受,直至母親為此而氣得丟掉了生命,父親也不想再理會她。

到此時,小李終於知道失去父母的親情,她有多難過了,每當她和丈夫為一些小事鬧起了矛盾,每當她有不如意的時候,她就淚如泉湧,她說她以前並不是愛哭的人,現在心情不好時就想哭,為父母的事,這輩子她的活在自責中了。

愛情固然美好,但還不足以替代我們所有的感情,一時的衝動,卻換來了終身的悔恨。象小李這樣的女孩,實在太多,好在小李後來和丈夫感情一直很不錯。還有好多女孩談了一場奮不顧身的戀愛,卻沒有一個好的結果,天長日久,還是遭到了愛情的背叛

想找個地方療傷的時候,才發現父母早已讓我們傷得肝腸寸斷了,再後悔當初的選擇還有什麼意義?其實不論父母為何反對我們的選擇,總有他們的理由,想想他們幾十年的人生經歷,總強似我們這些初出茅廬的楞頭青吧,即使我們一時無法接受他們的意見,至少也要得到他們的祝福再決定最後的結果,那樣親情會一直陪在我們身邊。

愛情是美好而又神聖的,但愛情卻不是永恆的,愛情裡的角色可以隨時更換,今天你是一朵嬌豔的紅玫瑰,明天你就可能是牆上的一抹蚊子血。而親情,不論到什麼時候,它卻一直在原地等待,傷害世界上那兩個最在乎我們的人,我們於心何忍呢?

如果很愛一個人,卻遭到了父母的反對,就和父母斷絕關係而嫁給他,這樣的女孩也許你此時的義無反顧會得到你愛人的讚許,但多年以後,無論你幸福與否,心底總會留下些失落和遺憾還有愧疚,孰重孰輕,自己衡量吧!


英雄扒


作者:尹洪(韋志中心理學網絡學校婚姻家庭與女性心理系主任、心絲帶心理志願者)


感覺有這樣的提問,說明你內心是拿不定主意,沒有自己清晰的決定,以及自己在婚姻和工作上也是沒有自己明確的選擇,或者說您是一個平時就不習慣自己做決定的人。

我們說父母有教育的義務和權力,但是當您已經是成年人的那天開始,就應該對自己所有的決定和選擇負責,也需要自己具有這樣的選擇能力,因為自己的人生是自己體驗感受的,別人無法代替,婚姻和工作都是每個人的大事件,也是自己今後需要去體驗的重要人生課題,而父母的建議只是給自己作為參考。

有時候過於在意了別人的感受,不在意自己的感受,最後其實對自己和父母都不負責,對您自己的婚姻和工作做了選擇,就是對父母最大的孝順和負責,當您面對選擇兩難的時候,就需要必須二選一,選一即為義,不選才是最不義的表現!猶豫不決也是貪心或者恐懼的表現!

我們人生中會遇到無數次選擇,也無所謂對錯,只要是自己的決定,又在不傷害別人的前提下,對選擇的後果又有承受的能力,就大膽的選擇!


韋志中心理學網校


不請自來,回答一下。

關於結婚,個人認為是選擇自己喜歡的要優先於聽從父母的選擇。

關於結婚,我們自己必須要明白的一件事兒就是:我們找的這個女人或者男人是要和我們過一輩子的,而不是與別的任何人。以下,以找女人為例子進行闡述,否則一直以這種女人或男人來分析,自己會被搞成精分患者的。

首先我們都明白,這個世界上給與我們的選擇並沒有想象的那麼多,魚和熊掌兼得的事情自古不多見,例如忠孝兩難全等。我們往往會面臨兩難得抉擇。而我們整個人生最重要的部分都在這些抉擇上。

王小波曾經說過:我們需要在最不懂的時候,卻要決定我們一生要從事的事業。

生活的矛盾也是如此,包括擇業,包括擇偶。擇業是自己一輩子的事業,而擇偶則關乎到一輩子的幸福。

擇業錯誤了,浪費了時間,可以彌補。擇偶錯誤了,則會浪費自己的生命和感情。甚至毀滅自己的幸福。

然後,選擇一個人陪伴自己度過一生,不是任何的別人的事情,而是自己的事情。選擇的這個人能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自己能否過得幸福。我們的父母陪伴我們前半生,我們的孩子陪伴我們的晚年,但是隻有我們的妻子能夠陪伴我們從感情萌芽到進入墳墓。

再次,我們應該對自己負責,並且只對自己負責,在婚姻這件事上就是如此。我們要找一個與自己有共同話題的人、與自己三觀一致的人、與自己能夠相扶到老的人。如果按照父母的選擇去選擇,這個女人多半能與父母關係融洽,但是與自己的關係實在是未知。我們每一代人的代溝幾乎是必然,你總不想找一個有代溝的老婆吧?這樣豈不是找了個媽或者找了個閨女?當然了戀母情結的朋友和戀女情結的不在我所說的範圍之內。我只按照普通標準去分析。

最後,個人認為,只有選擇自己喜歡的,才能夠最大程度的有“願得一人心,白首不分離”的機會。

綜上,擇偶應該優先選擇自己喜歡的。

當然了,如果魚和熊掌能夠兼得,誰會這麼不識時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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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修身


結婚這件事說小也小,說大也大,這件事上要有自己的主見,父母選擇的都是條件會好點的,為你以後的生活著想的,而我們自己選擇的就是自己更待見喜歡的一類,這個要看你個人的判斷,看看對方是不是有實力,是不是有上進心,是不是對你比較好~等等一些,要考慮周全!還有就是能不能給你個家的能力!

我覺得這個不管是條件好還是條件一差,主要看這個人的人品,是不是對自己、對自己的父母好!因為以後的日子是共同努力~!


大樹的眼睛


當然是選擇自己喜歡的人,沒有愛情的婚姻生不如死,婚姻太漫長了,一定要以愛情為基礎,隨著的時間的磨合才能愛情,親情合一,夫妻才可能白頭諧老。沒有愛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父母的意見可以參考,前題是你也喜歡。給大家分享一個真人事例。我的一個朋友,出身教授家庭,和她的發小情梅竹馬,結婚順理成章。無奈她的父親非要讓她找個知識分子。在她去外地學習之際,跑到發小單位大吵大鬧,因為兩家是至交。發小在她學習這半年匆匆結婚。等朋友學習歸來一切己是物事人非。朋友賭氣之下嫁給了父親\\安排的人。因為缺乏感情基礎,加上根本就忘不了發下,婚姻十分不幸,每天都在煎熬。己經分居十幾年了。發小更慘,結婚一年匆匆離婚,遠走他鄉,至今音訊全無。朋友說她每天都想發瘋,可為了父親,又只能繼續著這名義婚姻。這是一起由於父母幹予導致的悲劇。所以結婚一定要尊從自己的內心,喜歡不喜歡,愛不愛只有你自己知道,一定要為自己負責。


江湖上人1980


當然是選擇喜歡的人,可也要聽些父母的建議,畢竟父母不會害自己的孩子,父母都是過來人,還是有很好的眼光和主見的。

現實生活喜歡不能當飯吃,還要面對現實,過日子才是長久實際的。

有的女孩不顧父母反對,不聽父母的建議,為了愛情為了自己喜歡,堅持遠嫁。到最好離婚的,後悔的多的是。

老家侄女不顧父母反對,更是不聽父母的忠告,河南嫁福建。說自己喜歡,距離不是問題,現在交通便利。現在後悔莫及,欲哭無淚。

選擇自己喜歡不錯,也要多聽父母的意見。


流川花語


最好是兩者都滿意的。兩者衝突時,除非自己是閱歷見識過人,有識人之明,不然最好選擇相信看人無數生活經驗豐富的父母的眼光。

俗話說得好,不聽老人言,吃虧在眼前。雖然可能父母的思想有時跟不上時代觀念的變化,但有些東西是永遠不會變的,那就是父母對子女的愛,還有這世界最起碼的法則定律。

嫁人不是一時情愛,而是一生長長久久的攜手,風雨同舟。這需要責任,付出,包容。選擇一個對的愛人,你會走得坦然幸福;選擇一個錯的愛人,可能你會在人生路上遇到荊棘滿地,最後弄得遍體鱗傷。


微笑牧歌行


婚姻就是座天平,雙方各種條件權衡後的結果。父母的人生經歷能給子女一些啟示,父母的選擇條件可作參考,在同等範圍及條件內,找一位情投意合的,才圓滿長久。我與妻原配婚姻二十餘年,現在還恩愛如初,相看兩不厭。當年,大學畢業的我當上警察時,給自己定下三不超的擇偶條件:身高、年齡、學歷都不能超過我(有點大男子主義)。同伴給我介紹一紡織女工,很漂亮,號稱廠花級別。年輕的我當然十分高興,但做為中學教師的父母(特別是母親)堅決反對。理由就是:雙方文化程度差異太大(上世紀九十年代初期,大學畢業與初中畢業確實有一些差別,八十年代未的高校不容易考取),且我們這樣的家庭不能娶工人進門(原諒小知識分子當年的自傲)。最終,我與廠花分手,並在擇偶條件中又加上一條:需有正式工作且不能是工人。老母后來熱心的給我選擇了位領導家當老師的獨身女,接觸幾次沒感覺。後經大學學姐介紹,認識到她剛大學畢業分配在市級行政單位的小姑子。雙方多次接觸,感覺三觀都很相通,越走越近終成眷侶。二十多年過去,夫妻也經歷了許多誘惑與風雨,但都能相互信任的攜手同行,今後還會牽手共渡。

所以說:父母的建議要聽,在擇偶範圍內選一位自己喜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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