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金融局發佈疫情防控期間金融政策明白紙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國務院、有關部委和我市及時出臺一系列金融支持政策,為更好發揮金融作用,幫助企業紓困解難,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政策支持和業務指導。

  為幫助企業瞭解政策,用好用足政策,市金融局對金融監管部門和市有關部門出臺政策及具體辦理方式進行梳理彙總,形成了《疫情防控期間金融政策明白紙》,涉及政策措施12項,包括國家疫情防控貸款、再貸款、創業擔保貸款、再貸款貼息、擔保、保險、融資租賃等業務,逐項明確了適用範圍、辦理流程和聯繫方式,以期為企業紓困助力、排憂解難。各企業和個人可通過市金融局網站和“天津金融”微信公眾號查看,如有相關問題和建議,可向市、區工作專班和相關部門提出。

  前 言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全市金融系統全面批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市金融局、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天津銀保監局、天津證監局、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科技局等部門,各區政府和金融機構協同聯動,按照“四戰”要求,全力以赴支持我市疫情防控、企業復工復產和實體經濟發展,強支撐守底線,做到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兩戰”並重、“雙勝雙贏”。

  近期,中央有關部委推出了應急貸款、再貸款等政策,我市有關部門推出了創業擔保貸款、再貸款貼息等政策,有效保障疫情防控企業和小微企業金融需求。為幫助廣大中小微企業瞭解政策,打通政策扶持“最後一公里”,我們將近期金融政策進行梳理,形成了《疫情防控期間金融政策明白紙》,共彙編12項政策,逐項明確適用範圍、辦理流程和聯繫方式,以期為企業紓困助力、排憂解難。

  疫情當前,共克時艱。市金融局將會同監管部門、金融機構,以高度的社會責任感為企業做好服務,確保溝通對接暢通、服務措施精準、落地成效明顯。

  目 錄

  一、國家疫情防控應急貸款……………………………………1

  1.支持範圍

  2.報送條件

  3.申報流程

  4.共享名單

  二、專項再貸款…………………………………………………3

  1.發放對象

  2.資金投向

  3.利率和期限

  4.發放方式

  5.辦理流程

  三、專項再貸款貼息……………………………………………6

  1.辦理流程

  2.國家發展改革委要求的名單制管理及申請流程

  3.工業和信息化部要求的名單制管理及申請流程

  四、國家開發銀行、天津銀行首批60億元緊急融資…………11

  1.申報標準

  2.辦理流程

  3.聯繫方式

  五、創業擔保貸款………………………………………………13

  1.範圍條件

  2.辦理流程及要件

  3.聯繫方式

  六、降低擔保費用………………………………………………16

  1.申報標準

  2.辦理流程

  3.聯繫方式

  七、再擔保專項支持方案………………………………………18

  1.支持對象

  2.支持擔保機構的範圍

  3.支持措施

  4.業務模式及操作流程

  5.聯繫方式

  八、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擔保服務……………………………20

  1.適用對象

  2.具體舉措

  3.辦理流程

  4.聯繫方式

  九、縮短科技型企業融資政策兌現週期………………………22

  1.雛鷹企業貸款獎勵

  (1)申報標準

  (2)辦理流程

  (3)聯繫方式

  2.瞪羚企業、科技領軍企業和領軍培育企業股改獎勵

  (1)申報標準

  (2)辦理流程

  (3)聯繫方式

  十、保險機構開通綠色理賠通道………………………………25

  1.適用對象

  2.具體舉措

  3.辦理流程

  4.聯繫方式

  十一、出口信用保險公司政策性保險服務……………………27

  1.適用對象

  2.適用標準

  3.辦理流程

  4.聯繫方式

  十二、融資租賃業務……………………………………………29

  1.金融租賃公司

  (1)適用對象

  (2)具體舉措

  (3)辦理流程

  (4)聯繫方式

  2.融資租賃公司

  (1)適用對象

  (2)具體舉措

  (3)辦理流程

  (4)聯繫方式

  政策之一

  國家疫情防控應急貸款

  政策條款:用好國家疫情防控應急貸款,專項用於應對疫情直接相關的醫療物資、生活物資、重點設施建設等。

  一、支持範圍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安排,對納入以下範圍的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實行名單制管理:

  1. 生產應對疫情使用的醫用口罩及具有防護作用的民用口罩、新型冠狀病毒檢測試劑盒、紅外測溫儀、智能監測檢測系統和相關藥品、醫療器械等重要醫用物資企業;

  2.生產重要生活必需品的骨幹企業;

  3.生產上述物資所需的重要原輔材料生產企業、重要設備製造企業和相關配套企業;

  4.重要醫用物資收儲企業;

  5.為應對疫情提供相關信息通信設備和服務系統的企業;

  6.為應對疫情承擔上述物資運輸、銷售任務的企業;

  7.按照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要求重點保障的其他企業。

  二、報送條件

  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企業經審核申報後列入全國性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名單:

  1. 從事與疫情防控相關的生產經營活動,且合法合規經營的;

  2.對全國疫情防控有重要作用的;

  3.承諾疫情防控期間服從國家統一調配的;

  4.資金需求直接用於與疫情防控相關的生產經營活動。

  三、申報流程

  1.組織申報。各區發展改革部門或該項工作區政府指定部門按照市發展改革委有關通知要求,組織企業按要求填報相關表格,報送相關材料。

  2.審核上報。各區發展改革部門或該項工作區政府指定部門負責審核本區的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名單,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名單及信貸資金需求表、推薦意見報送市發展改革委。

  四、共享名單

  1.市發展改革委及時將國家發展改革委提供給人民銀行的我市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名單反饋給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天津市財政局和各區發展改革部門及相關金融機構。

  2.市發展改革委上報給國家發展改革委而未納入國家重點名單的企業名單反饋給相關金融機構,爭取金融機構資金支持。

  上述內容將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相關要求,適時進行調整。

  政策之二

  專項再貸款

  政策條款:人民銀行通過專項再貸款向金融機構提供低成本資金,支持金融機構對名單內的企業提供優惠利率的信貸支持。

  一、發放對象

  國家開發銀行、進出口銀行、農業發展銀行、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郵政儲蓄銀行等9家全國性銀行的天津分行。

  二、資金投向

  專項再貸款的資金投向實行重點企業名單制,人民銀行貨政司負責向全國性銀行發送全國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名單(以下簡稱全國性名單)。

  三、利率和期限

  專項再貸款發放利率為上月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減250基點。專項再貸款期限為1年。9家全國性銀行的天津分行向全國性名單內企業提供優惠利率的信貸支持,貸款利率上限為貸款發放時最近一次公佈的一年期LPR減100基點。

  四、發放方式

  專項再貸款採取“先貸後借”的報銷制。9家全國性銀行的天津分行按照風險自擔原則對全國性名單內企業自主決策發放優惠貸款,按日向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報告貸款發放情況。人民銀行天津分行採取多種方式對9家全國性銀行的天津分行報送的貸款及時審核,按周向人民銀行貨政司報送9家全國性銀行的天津分行的合格貸款。經審核由人民銀行貨政司及時發放專項再貸款資金。合格貸款標準:

  1.資金投向。必須是全國性名單內企業。

  2.發放時限。2020年1月25日以後金融機構向全國性名單內企業發放的貸款,疫情結束後即停止發放,存量專項再貸款自然到期後收回。

  3.貸款利率。9家全國性銀行向全國性名單內企業提供的貸款利率上限為貸款發放時最近一次公佈的一年期LPR減100基點。對1月25日至31日發放的貸款,經修改利率等條件達到上述要求的可視作合格貸款。9家全國性銀行運用專項再貸款發放的信貸資金不得用於全國性名單內企業一般性資金需求,也不得提前收回存量貸款並續做以套取再貸款資金,同時監控全國性名單內企業不得將此信貸資金挪作他用,更不得轉貸。

  五、辦理流程

  1.自2月3日起,9家全國性銀行天津分行按日報送上日符合標準的合格貸款發放情況。

  2.人民銀行天津分行根據相關文件,按照合格貸款的標準,對9家全國性銀行天津分行上報的日報情況進行初步審核。

  3.人民銀行天津分行按周彙總合格貸款發放情況並上報人民銀行貨幣政策司。

  4.人民銀行貨幣政策司對全國性銀行發放、收回專項再貸款。

  5.金融機構做好合格貸款的貸後管理工作,人民銀行天津分行按照人民銀行金融市場司的要求對9家全國性銀行和全國性名單內企業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後續跟蹤管理。

  政策之三

  專項再貸款貼息

  政策條款:對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確定的全國性名單內企業在享受中央財政按企業實際獲得貸款利率的50%貼息資金基礎上,我市額外再給予註冊在本市的企業實際獲得貸款利率的50%貼息,期限不超過1年,其貼息資金由市財政和企業註冊地的區財政按1:1比例分擔。市財政分擔資金由市財政預算統籌安排。

  一、辦理流程

  1.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確定的全國性名單內企業向註冊地區財政局提供《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貸款貼息資金申請表》和《企業賬戶信息存根表》(請在市財政局官方網站下載)。

  2.各區財政局於5月15日前將審核彙總後的《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貸款貼息資金申請表》和《企業賬戶信息存根表》一併報市財政局,市財政局審核後,於5月31日前報財政部申請中央貼息資金。

  3.經財政部審核撥付中央貼息資金後,市財政將中央貼息資金和市區兩級貼息資金一併撥付企業,年終市區兩級財政辦理結算。

  二、國家發展改革委要求的名單制管理及申請流程

  市發展改革委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要求,對納入以下範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實行名單制管理,並根據疫情防控需要和企業規範生產經營情況,對全國性名單實施動態調整。

  1.名單範圍

  (1)生產應對疫情使用的醫用口罩及具有防護作用的民用口罩、新型冠狀病毒檢測試劑盒、紅外測溫儀、智能監測檢測系統和相關藥品、醫療器械等重要醫用物資企業;

  (2)生產重要生活必需品的骨幹企業;

  (3)生產上述物資所需的重要原輔材料生產企業、重要設備製造企業和相關配套企業;

  (4)重要醫用物資收儲企業;

  (5)為應對疫情提供相關信息通信設備和服務系統的企業;

  (6)為應對疫情承擔上述物資運輸、銷售任務的企業;

  (7)按照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要求重點保障的其他企業。

  2.申請流程

  (1)組織申報。各區發展改革部門或區政府指定負責該項工作的部門按照市發展改革委有關通知精神,組織企業填報相關表格並報相關材料。

  (2)審核上報。各區發展改革部門或區政府指定負責該項工作的部門負責審核本區的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名單,並將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名單及信貸資金需求表、推薦意見報市發展改革委。

  (3)名單共享。市發展改革委及時將國家發展改革委提供給人民銀行的我市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名單(以下簡稱全國性名單)反饋給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市財政局、財政部天津監管局、市審計局和各區發展改革委,以及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交通銀行在津的分支機構。市發展改革委上報給國家發展改革委而未納入全國性名單的企業反饋給其它金融機構,爭取金融機構信貸支持。

  三、工業和信息化部要求的名單制管理及申請流程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要求對納入以下範圍的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實行名單制管理,並根據疫情防控需要和企業規範生產經營情況,對全國性名單實施動態調整。

  1.名單範圍

  (1)生產應對疫情使用的醫用防護服、隔離服、醫用及具有防護作用的民用口罩、醫用隔離眼罩/醫用隔離面罩、新型冠狀病毒檢測試劑盒、負壓救護車、消毒機、消殺用品、紅外測溫儀、智能監測檢測系統和相關藥品等重要醫用物資生產企業;

  (2)生產上述物資所需要的重要原輔料生產企業、重要設備製造企業和相關配套企業;

  (3)工業領域生產重要生活必需品的骨幹企業;

  (4)重要醫療物資收儲企業;

  (5)為應對疫情提供相關信息通信設備和服務系統的企業;

  (6)按照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要求重點保障的其他企業。

  2.申請流程:企業需符合支持範圍,且積極響應號召復工復產、擴大產能、增產增供;融資需求全部用於疫情防控相關的生產經營活動;承諾生產的物資或相關生產經營活動服從國家調配,在疫情防控物資保障中發揮重要作用。

  (1)組織申報。各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按照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有關通知精神,組織企業填報相關表格並報相關材料。

  (2)審核上報。各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負責審核本區的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名單,並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各推薦單位按照誰申報、誰負責的原則,對所報企業進行嚴格篩選核實,不得將與疫情防控無關或與疫情防控期間工業領域重要生活必需品保供無關的企業或貸款需求進行申報。

  (3)名單共享。及時將工業和信息化部提供給人民銀行的我市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名單(以下簡稱全國性名單),反饋給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市財政局、財政部天津監管局、市審計局和各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以及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交通銀行在津的分支機構。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上報給工業和信息化部而未納入全國性名單的企業反饋給天津銀行等其它金融機構,爭取金融機構信貸支持。

  (4)動態調整。名單確定後,如發現不符合申報條件需要調整的,各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按照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要求,提出申請並說明原因。納入全國性名單的企業,如騙取、挪用資金,未從事疫情防控相關的生產經營活動或生產的物資不服從國家調配的,一經發現,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要求,立即取消全國性名單資格,並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政策之四

  國家開發銀行、天津銀行首批60億元緊急融資

  政策條款:用足用好國家開發銀行天津市分行、天津銀行首批60億元緊急融資。

  一、申報標準

  1.我市新型冠狀病毒防控所需物資名單內的生產企業,在購買原料、設備改造等應急物資生產中存在資金需求的可以申請,並優先辦理。

  2.疫情防控物資生產所需的重要原輔材料生產企業、設備製造生產企業、生產重要生活必需品的骨幹企業、為疫情提供相關信息通信設備和服務系統的企業等相關配套企業中,存在資金需求的可以申請,並根據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急事急辦、特事特辦的原則辦理。

  二、辦理流程

  1.符合申報範圍的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在購買原料、設備改造時可以申請專項貸款。

  2.企業填寫《新型冠狀病毒防控所需物資生產企業融資需求表》(請在市工信局網站下載),掃描或拍照發送至以下郵箱:[email protected]

  3.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統一提供給國開行天津分行、天津銀行。

  4.兩家銀行將直接與企業聯繫貸款辦理的詳細事宜。

  三、聯繫方式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財金處 張永青 83608076

  投資與技術改造處 李穎 83605675

  政策之五

  創業擔保貸款

  政策條款:在津創業的各類人員,可申請最高30萬元創業擔保貸款,貸款期限最長3年,並給予全額貼息。小微企業當年新招用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數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人數20%(100人以上企業達到10%),可申請最高300萬元貸款,貸款期限可達2年,按貸款基礎利率的50%給予貼息。

  一、範圍條件

  1.個人創業擔保貸款。所有在我市進行創業的各類人員,均可以申請創業擔保貸款。

  2.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當年新招用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人數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20%的企業(100人以上企業達到10%),可以申請小微企業貸款。

  二、辦理流程及要件

  在疫情期間,各區人社部門在貫徹落實《關於進一步改進小額擔保貸款管理積極推動創業帶動就業的意見》(津銀髮〔2013〕93號)和《關於進一步調整完善創業擔保貸款政策支持創業就業工作的通知》(津銀髮〔2017〕131號)文件的基礎上,及各區創業擔保貸款辦法的相關要求,可採用承諾制等方式減少要件或事後補齊要件,加快辦理流程,及時發放貸款。

  1.辦理流程

  申請。符合條件的個人和小微企業持相關材料到註冊地區人社部門提出申請。

  審核。區人社部門、擔保機構、經辦銀行進行審核,並出具意見。

  發放。經辦銀行根據借款人信用狀況、經營情況、償債能力等,確定貸款額度、期限和利率。

  2.辦理要件

  (1)辦理個人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時攜帶以下材料: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件;營業執照。

  (2)辦理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時攜帶以下材料: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件;營業執照;企業申請前12個月內新增招用員工花名冊;小微企業劃型所需證明材料。

  (3)個人或小微企業申請貸款時,擔保公司、經辦銀行所需的其他材料。

  三、聯繫方式

  參見疫情防控期間各區創業擔保貸款經辦人及聯繫電話。

  疫情防控期間各區創業擔保貸款

  經辦人及聯繫電話

天津市金融局發佈疫情防控期間金融政策明白紙

政策之六

  降低擔保費用

  政策條款:政府性融資機構擔保時,取消反擔保要求,擔保費減半。

  一、申報標準

  1.對涉及研發生產新型冠狀病毒防控和治療藥品及疫苗的生物醫藥類企業,涉及防疫物資和設備的生產、銷售等相關企業,安排專項擔保額度、減免擔保費、建立綠色審批通道、減少反擔保措施、簡化業務流程、制定專門服務方案。

  2.對疫情防控做出突出貢獻的企業,提供優惠擔保費率的獎勵支持。

  3.對輕資產科技型疫情防控企業,積極採取線上融資對接方式,縮短政策兌現週期。

  二、辦理流程

  1.申請與受理。企業向市擔保中心提出擔保申請,並提供相關申請資料,由業務部進行受理。

  2.調查與審核。業務部受理企業擔保申請後,對其進行資格評估,對擔保項目情況進行核實和審查,同時,風險部對企業進行風險評估。業務部與風險部審核通過後,由業務部提出申請,提交審保會審議。審保會通過後,形成審保會決議,並對銀行開具《擔保意向書》。

  3.優惠費率申請。疫情防控相關企業根據相關政策可向市擔保中心提出減免擔保費的申請。

  4.放款手續。市擔保中心根據審保會決議與企業簽訂委託擔保合同,並落實有關措施後,履行放款程序。

  5.保後管理。在擔保期間,市擔保中心將通過對在保企業的風險分類管理等措施進行保後管理,督促在保企業履行保證合同所規定的還款義務。當發現在保企業可能在被擔保合同到期時不能履約時,將督促和幫助其及時採取補救措施。當發現在保企業確定無力履約時,市擔保中心將啟動代償程序,並採取相關反擔保措施。

  6.對於弄虛作假、騙取支持政策的企業,一經查實,市擔保中心將取消其已確認的享受支持政策的資格,並按相關規定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三、聯繫方式

  聯繫人:市中小企業信用融資擔保中心業務部 鈕德隆,

  再擔保部 王露溪;

  聯繫電話:28271187-210,28271187-211。

  政策之七

  再擔保專項支持方案

  政策條款:適當放寬納入再擔保的條件;減半收取再擔保費;建立綠色審批通道。

  一、支持對象

  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等部門確定的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中小微企業;其他從事疫情防控所需藥品、防護用品、醫療設備等物資科研、生產、購銷的中小微企業;從事疫情防控專用設施建設的中小微企業。

  二、支持擔保機構的範圍

  納入市融資擔保發展基金再擔保體系的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

  三、支持措施

  (一)適當放寬納入再擔保的條件

  對符合上述支持對象相關要求的貸款擔保項目,滿足以下條件即可納入市融資擔保發展基金再擔保。

  1、擔保項目主債務發生時間屬於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期間內;

  2、擔保項目單戶納入再擔保金額原則上不超過1000萬元;

  3、主債務人未被列入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二)減半收取再擔保費

  市融資擔保發展基金針對再擔保體系成員為上述支持對象貸款擔保項目提供再擔保,按照融資貸款金額的40%分擔風險責任,並減半收取再擔保費。

  (三)建立綠色審批通道

  在疫情防控期間,市融資擔保發展基金管理運營機構內部建立綠色審批通道,簡化業務流程,提高業務辦理效率。針對上述支持對象貸款擔保項目,實行特事特辦,受理項目申請5個工作日內出具《再擔保確認函》。

  四、業務模式及操作流程

  本方案以專項業務進行操作,由合作擔保機構與市中小企業信用融資擔保中心(市融資擔保發展基金管理運營機構)簽訂專項合作協議,業務模式以核准製為主。合作擔保機構向市融資擔保發展基金報送擔保項目,需提出書面申請,由市中小企業信用融資擔保中心(市融資擔保發展基金管理運營機構)受理。

  五、聯繫方式

  聯繫人:市中小企業信用融資擔保中心業務部 鈕德隆,

  再擔保部 王露溪;

  聯繫電話:28271187-210,28271187-211。

  政策之八

  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擔保服務

  政策條款:落實續貸續保政策,積極開展數據增信,降低擔保服務收費。

  一、適用對象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中小微企業。

  二、具體措施

  1.落實續貸續保政策。對金融機構給予符合條件、流動性遇到暫時困難的中小微企業包括個體工商戶貸款本金給予臨時性延期償還的,提供擔保的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應延長擔保期限,展期期間內擔保費率原則上不得超過原擔保費率50%。

  2.積極開展數據增信。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和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中小微企業,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應當取消反擔保要求。市金融局將通過“金查查”系統優先向融資擔保機構提供經授權的中小微企業相關政務數據共享。

  3.降低擔保服務收費。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應主動降費讓利,對保障城鄉運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眾生活必需和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企業收取的擔保費率原則上不高於1%,鼓勵其他類型融資擔保機構參照執行。

  政策有效期至新冠肺炎疫情結束後再順延3個月。國家和我市出臺相關支持政策另有規定的,遵照國家和我市政策執行。

  • 辦理流程

  中小微企業聯繫辦理業務的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由融資擔保機構工作人員指導辦理。

  四、聯繫方式

  市金融局監管一處 孫華 58980076

  政策之九

  縮短科技型企業融資政策兌現週期

  政策條款:引導鼓勵銀行、擔保機構等在展期續貸、貸款擔保、雛鷹貸、瞪羚貸等科技金融產品開發、綠色服務通道等方面,進一步加大對科技型企業融資支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對科技型企業開展線上融資對接。

  一、雛鷹企業貸款獎勵

  1.申報標準

  以企業發展、技術研發、生產經營為目的,取得符合以下條件貸款的雛鷹企業:

  (1)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設立的銀行業金融機構發放的、除低風險信貸業務以外的貸款;

  (2)連續12個月內的年日均貸款餘額不低於50萬元;

  (3)申請貸款獎勵的企業認定為雛鷹企業時,該筆貸款在存續期內,或認定為雛鷹企業後取得的貸款;

  (4)企業從同一金融機構取得的多筆貸款或不同金融機構取得的貸款可合併計算。

  2.辦理流程

  為做好疫情期間受理工作,減少人員接觸,本次受理方式為線上受理,具體流程為:企業將申請材料掃描件打包發至各區科技行政管理部門郵箱——各區對企業提交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各區將申請材料打包發至指定受理機構郵箱。

  3.聯繫方式

  聯繫人:韓赫男 13752291150

  楊 瑞 15029902657

  賈玉潔 15222863378

  政策諮詢:市科技局科技金融處 單迎春 58832935

  近期市科技局發佈正式受理通知,公佈具體要求、辦理流程及各區聯繫方式等,擬申報企業可在市科技局官網通知公示欄查看。

  二、瞪羚企業、科技領軍企業和領軍培育企業股改獎勵

  1.申報標準

  以上市為目的並完成股改的瞪羚企業、科技領軍企業和領軍培育企業(註冊地在濱海新區以外)。

  2.辦理流程

  為做好疫情期間受理工作,減少人員接觸,本次受理方式為線上受理,具體流程為:企業將申請材料掃描件打包發至各區科技行政管理部門郵箱——各區對企業提交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各區將申請材料打包發至指定受理機構郵箱。

  3.聯繫方式

  聯繫人:韓赫男 聯繫電話:13752291150

  政策諮詢:市科技局科技金融處 單迎春 58832935

  近期市科技局發佈正式受理通知,公佈具體要求、辦理流程及各區聯繫方式等,擬申報企業可在市科技局官網通知公示欄查看。

  政策之十

  保險機構開通綠色理賠通道

  政策條款:對受疫情影響遭受損失的企業,保險機構要開通24小時服務熱線和理賠綠色通道,優先辦理、線上理賠,適當擴展責任範圍,簡化索賠受理要求,採取預付賠款等方式,確保應賠盡賠。

  一、適用對象

  感染新型冠狀病毒的出險理賠客戶和受疫情影響發生保險損失的客戶。

  二、具體措施

  1.保險機構開通7×24小時客戶服務熱線,受理相關理賠報案及保險諮詢,保證保險服務持續暢通。

  2.開闢理賠綠色通道,對感染新型冠狀病毒的出險理賠客戶優先辦理,簡化理賠受理程序,取消部分紙質理賠材料。針對已確診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客戶,鼓勵保險公司對確定屬於保險責任的部分予以先行賠付,減輕客戶經濟負擔。

  3.適當擴展責任範圍,支持將意外險、疾病險等產品的保險責任範圍擴展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支持保險機構針對感染新型冠狀病毒出險客戶採取取消等待期(觀察期)、取消免賠額、取消定點醫院限制、取消自付自費藥品及診療項目限制等措施。

  4.推廣線上理賠服務,支持保險機構充分利用互聯網信息化手段,引導客戶通過手機APP、官方微信等線上服務端申請理賠,在保證服務質量同時,儘量避免與客戶“面對面”接觸。

  三、辦理流程

  1.出險客戶及時向投保的保險公司報案。在津保險公司均已開通7×24小時客戶服務熱線,具體理賠政策、所需理賠材料及理賠申請渠道等信息,可致電各保險公司客戶服務熱線詳詢。

  2.保險公司按照相關政策要求,根據本公司政策規定和業務流程及時受理客戶報案,開展查勘、定損、理賠(支付保險金)等,不拖賠、惜賠、濫賠,切實保護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

  3.嚴禁藉機炒作等違規行為,一經查實,從重處理。

  四、聯繫方式

  天津銀保監局人身保險監管處:(022)23145072

  財產保險監管處:(022)23145077

  政策之十一

  出口信用保險公司政策性保險服務

  政策條款:推動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天津分公司為企業進口防疫物資及設備業務,提供免費海外供應商名錄報告和資信調查、特別優惠費率等專項服務,在信用限額審批上給予支持,開設專項定損核賠綠色通道,適當放寬理賠受理要求。

  一、適用對象

  從國外進口疫情防控所需物資和設備的我市企業,在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天津分公司投保的企業。

  二、適用標準

  1.免費為有需求的政府部門和企業提供防疫物資(包括口罩、帽子、防護服、急救箱、棉籤、手套、溫度計、消毒液等)的海外供應商名錄信息和供應商提單信息。

  2.對於企業擬進口業務,免費提供海外供應商資信調查,擴充信用限額額度,審批海外供應商提前收取預付款的信用限額。

  3.放寬進口預付款保險准入條件,為企業提供進口預付款風險保障支持,並給予基礎費率下浮超過50%的優惠支持,對於代政府採購業務給予特別優惠費率支持。

  三、辦理流程

  企業聯繫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天津分公司,由工作人員指導辦理。

  四、聯繫方式

  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天津分公司現有客戶可聯繫專屬客戶經理;其他企業可聯繫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天津分公司業務承保處:陽小成,13820378043,郵箱[email protected]

  政策之十二

  融資租賃業務

  政策條款:融資租賃公司開展與疫情防控相關的物資生產設備、醫療設備、檢驗檢疫設備等租賃業務,鼓勵對租金和利息予以緩收或減收,鼓勵對受疫情影響嚴重、遇到暫時困難的企業給予應收租金展期和新增融資投放,積極提供差異化優惠租賃服務。

  一、金融租賃公司

  1.適用對象

  與疫情防控相關的物資生產設備、醫療設備、檢驗檢疫設備等租賃業務;受疫情影響嚴重、遇到暫時困難的承租人。

  2.具體措施

  通過延長資金融通期限、優化租金結構、減收租金和利息等方式,實現對疫情防控相關行業和相關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的流動性支持,維護金融市場穩定。積極滿足與疫情防控相關的物資生產設備、醫療設備、檢驗檢疫設備等方面的融資需求,在合規前提下對租金和利息予以緩收或減收。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批發零售、物流運輸等行業中遇到暫時困難的承租人,特別是小微企業,在確保風險可控和審批流程合規的基礎上,“一戶一策”制定支持政策,通過應收租金展期、調整租金償還節奏、加大租賃資金投放等方式支持企業生產經營。進一步加大對疫區和疫情防控相關行業的支持,適當減免手續費,合理簡化業務流程,切實提高業務辦理效率。

  3.辦理流程

  (1)金融租賃公司按照有關政策要求,在不省略風控重要環節的前提下,通過手機、互聯網等在線方式遠程、高效地開展租前調查、授信審查和租後檢查。

  (2)對疫情防控相關業務,金融租賃公司按相關監管政策和公司內部審批流程進行審批,在綜合分析信用風險和流動性風險狀況後,作出對租金和利息予以緩收或減收的決策。

  (3)對受困承租人變更還款結構或增加授信額度,金融租賃公司按相關監管政策和公司內部審批流程進行審批,“一戶一策”制定支持方案,確保風險可控和流程合規。

  (4)具體優惠辦法由承租人和金融租賃公司協商確定。

  4.聯繫方式

  天津銀保監局金融租賃公司監管處 郝雙媛 83865126

  二、融資租賃公司

  1.適用對象

  與疫情防控相關的物資生產設備、醫療設備、檢驗檢疫設備等租賃業務;受疫情影響嚴重、遇到暫時困難的承租人。

  2.具體措施

  結合企業受疫情影響情況和經營狀況提供差異化租賃服務,通過靈活租金安排給予特殊時期特定幫扶,應採取降低或免收租賃服務費,依企業申請對租金做2至4個月的延期至疫情對企業的影響結束,免收罰息,不計入違約客戶名單等措施,緩解企業資金壓力。對受疫情影響嚴重、恢復週期較長行業(例如交通運輸、批發零售、文化娛樂、住宿餐飲等)的中小微企業,可根據實際情況與企業協商確定定製化的延期安排。

  充分發揮融資與融物相結合優勢,盡力滿足企業復工復產中購置設備、擴大產能、盤活資產等融資租賃需求。採取加大投放力度,提供資金支持;配備專業力量,加強租賃資產維護管理;開通綠色通道,優化業務辦理流程等方式,為企業復工復產提供有力服務保障。

  圍繞主業,積極調整業務結構,在拓寬中小微企業融資渠道、帶動新動能引育和促進經濟結構調整中發揮積極作用。響應天津市金融局《關於建立幫助中小企業共克疫情時艱的金融快速響應機制的通告》,視情況自願申請加入“共克時艱金融服務群”,通過簡化手續、降低費用、創新產品、量身定製個性化服務方案等方式,為中小微企業提供高效、便捷、專業、優惠的融資租賃服務。

  3.辦理流程

  (1)融資租賃公司按照有關政策要求,在不省略風控重要環節的前提下,通過手機、互聯網等在線方式遠程、高效地開展租前調查、授信審查和租後檢查。

  (2)對疫情防控相關業務,融資租賃公司按相關監管政策和公司內部審批流程進行審批,在綜合分析信用風險和流動性風險狀況後,作出對租金和利息予以緩收或減收的決策。

  (3)對受困承租人變更還款結構或增加授信額度,融資租賃公司按相關監管政策和公司內部審批流程進行審批,“一戶一策”制定支持方案,確保風險可控和流程合規。

  (4)具體優惠辦法由承租人和租賃公司協商確定。

  四、聯繫方式

  市金融局監管四處 李晶 58980093

  市金融局監管三處 肖揚 5898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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