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離崗創業人員佔用的崗位能空出來嗎?工資還給嗎?

陽光明媚207158420


哦,最近國務院出臺意見,支持創新創業,不發工資,但崗位保留,至於具體操作要當地人事局個所在單位領導具體詢問!




觀點面對面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人事部門: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大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和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總體部署和要求,發揮事業單位在科技創新和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中的示範引導作用,激發高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簡稱“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科技創新活力和幹事創業熱情,促進人才在事業單位和企業間合理流動,營造有利於創新創業的政策和制度環境,按照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要求,現就支持和鼓勵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創新創業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支持和鼓勵事業單位選派專業技術人員到企業掛職或者參與項目合作

事業單位選派符合條件的專業技術人員到企業掛職或者參與項目合作,是強化科技同經濟對接、創新成果同產業對接、創新項目同現實生產力對接的重要舉措,有助於實現企業、高校、科研院所協同創新,強化對企業技術創新的源頭支持。

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到企業掛職或者參與項目合作期間,與原單位在崗人員同等享有參加職稱評審、項目申報、崗位競聘、培訓、考核、獎勵等方面權利。合作期滿,應返回原單位,事業單位可以按照有關規定對業績突出人員在崗位競聘時予以傾斜;所從事工作確未結束的,三方協商一致可以續簽協議。專業技術人員與企業協商一致,自願流動到企業工作的,事業單位應當及時與其解除聘用合同並辦理相關手續。

事業單位選派專業技術人員到企業掛職或者參與項目合作,應當根據實際情況,與專業技術人員變更聘用合同,約定崗位職責和考核、工資待遇等管理辦法。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企業應當約定工作期限、報酬、獎勵等權利義務,以及依據專業技術人員服務形成的新技術、新材料、新品種以及成果轉讓、開發收益等進行權益分配等內容。

支持和鼓勵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兼職創新或者在職創辦企業

支持和鼓勵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到與本單位業務領域相近企業、科研機構、高校、社會組織等兼職,或者利用與本人從事專業相關的創業項目在職創辦企業,是鼓勵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合理利用時間,挖掘創新潛力的重要舉措,有助於推動科技成果加快向現實生產力轉化。

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在兼職單位的工作業績或者在職創辦企業取得的成績可以作為其職稱評審、崗位競聘、考核等的重要依據。專業技術人員自願流動。


紋而化之


國家最新的規定是保留崗位3年,期滿後自主選擇去留。這個創業期間工資待遇等要和單位籤合同約定,單位也不會給你下編。具體可以查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支持和鼓勵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創新創業的指導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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