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六年前的欠條,討債應該怎麼算錢?


你好!你先確認一下是欠條還是借條,這兩個是有區別的,我先來給你簡單的說一說兩者之間的區別和它們的時效,根據這個再來決定怎麼做。

通俗地說,欠條就是自己欠別人的財或物時寫給別人的憑證性文書,即為了證明欠別人財物而立下的字據,這裡有可能是你本人沒有拿到財務,而是應該給付對方財務的行為就是欠了別人的。而借條是明明確確借到了別人的財物時,寫給對方的條子。看似用法一樣,但兩者之間是有區別的。

兩者的適用範圍不同:

欠條適用的領域有很多,範圍比較廣。包括借款關係形成的欠款,還有因買賣產生的欠款,因勞務產生的欠款,因企業承包產生的欠款,因損害賠償產生的欠款,最典型的就是生意來往中欠了對方貨款,這時候使用的是欠條,萬一發生質量問題最起碼不被動。

借條適用的範圍就比較窄,它只適用於特定的借款事實。也就是說,只有當雙方實際發生債權債務關係,並且錢款已經轉移到債務人一方,債務人給債權人出具的文字性憑證,就是借條。

適用範圍的不同也就導致了訴訟時效不同:

欠條與借條最大的區別是訴訟時效的區別。兩者還款期限明確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起算訴訟時效,一般是三年。但是對於還款期限沒有明確約定的,欠條與借條的訴訟時效明顯有區別:

(1)對於沒有履行期限的欠條,在債務人出具欠條時,債權人就應當知道自己的權利已經受到了侵害,因此,權利人應當在欠條出具之日起3年內向人民法院主張權利。

(2)對於沒有還款期限3的借條,債權人可以隨時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條的20年內一直不主張權利,則超過了訴訟時效。

看明白了吧?所以你先要明確你的是欠條還是借款,如果確實是欠條,而你在三年內也沒有主張自己的權利,視為放棄權利法院一般是不予立案的,如果你在訴訟前有證據能表明你一直在催要此筆欠款,而且沒有中斷過三年,那麼起訴他還是可以的,這裡面的證據就包含有:電話,短信、微信、信件、傳真、見面等能夠證明你一直在催要的可以展示出來的物證包括人證。

如果對方還認帳,那麼你在討債的過程中是可以提出利息的,當然利息不能超過國家規定的,超過了就違法了,除非你們協商有違約處罰!如果對方不認賬或推脫,那最好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


沉默中吶喊


借款到期日滿3年內你可以提起訴訟,如果你在此期間沒有主張權利,過了這麼久,對方有抗辯權,起訴的話大概率會敗訴。這種情況最好還是協商解決吧。


房產融資顧問


中間是否主張過欠款?這決定了是否超過訴訟時效,如果沒過訴訟時效可以主張一定的利息。


陸律師


首先,欠條是否約定利息?如有約定按約定,如沒有按無息借貸。

其次,你五丶六年期間,自在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你有否向債務人主就過債權,如有,訴訟時效中斷重新計算,如沒有,則3年訴訟時效經過,對方可主張時效抗辯權,你將敗訴。

最後,如約定利息明確,且沒有超過合法利息,按約定計算本息,如雖有約定利息,但沒有約定具體利息,討債時按銀行同期利息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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