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一岁半想要离婚,女方想要孩子难吗?你怎么看?

用户68037215


首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规定:离婚与子女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而定。



由此可以看出,一岁半的孩子在父母离婚后,跟随母亲的可行性非常大。但是,如果母亲在离婚后,经济上没有抚养孩子的能力,法院也会根据具体情况,把孩子的抚养权判给父亲一方。因为,孩子年幼,在一个相对稳定健康的环境下,对孩子的成长,是很重要的。

说到这里,还是规劝一下各位父母,一个健全的家庭,是孩子健康成长的首要因素。离婚,看似简单的一件事,对孩子的影响和打击,有可能是终生的。所以,为儿身心想,离婚须谨慎!


微笑孺暖


最好不要离婚,离婚是对自己历史的背叛和否定,夫妻双方最好不要因为一己之欲走上离婚的不归路,原谅包容才是真的成熟,否则这对夫妻双方和孩子只能带来不可挽回的伤害。除非一切都已无法挽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离婚与子女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的子女抚养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的子女探望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云梦洞庭


可以协商一下,实在协商不了那就走司法程序法院会根据经济条件和孩子的成长环境来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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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心恺翊


为了孩子不要离婚,除非你们关系到万不得以的情况下。无论孩子归谁都是给了孩子一生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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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的情一世的爱554


这应该要看父母双方是不是有稳定工作、稳定收入的吧!毕竟小孩子生活需要人照顾、需要花钱!

再就是夫妻双方协商,孩子给谁!

最后,不管跟了谁,受伤的都是孩子!所以离婚需谨慎!


一个搬砖的东北汉子


两个路径:

第一:夫妻双方协商处理。

第二:在第一条无果的情况下,走司法程序。

这个时候法院会结合双方意愿,经济能力,孩子的自愿选择等做出法律判决。


山弢


看女方经济怎么样,再一个孩子跟谁更有利于成长,或双方还是沟通好


清澜澜


孩子在两周岁以内原则上随母亲生活


雨后彩虹一显荣


不难。但是还是把拖油瓶留给男方吧。


菜肉大馄饨705


经济实力允许还是不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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