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草》:面對明與暗,生與死,過去與未來,懂得分辨,有所取捨

《野草》是魯迅先生唯一的一本散文詩集。

魯迅曾說過,自己一生的哲學都在《野草》裡了。

我看的是果麥版本的《野草》,它是魯迅詩文精選集,它除了《野草》外,還節選了魯迅雜文的一部分內容,包括《華蓋集》《華蓋集續編》《墳》《偽自由書》,《準風月談》《三閒集》《熱風》,《集外集》《集外集拾遺》《集外集拾遺補編》《且介亭雜文附集》。

《野草》:面對明與暗,生與死,過去與未來,懂得分辨,有所取捨

《題辭》是魯迅對“野草”意義的解釋。

文章開頭寫道:“當我沉默著的時候,我覺得充實;我將開口,同時感到空虛。

這讓我想到辛波斯卡的詩《三個最奇怪的詞》:

“當我說出‘未來’這個詞,

第一個音節就已屬過去。

當我說出‘寂靜’這個詞,

我已破壞了它。

當我說出‘虛無’這個詞,

我已創造了虛無自身所不能把握的事物。”

在我看來,辛波斯卡指出了語言表達與現實世界的悖論,詞語跟不上意義的變化。

而魯迅那句話也有這樣的意味,沉默時,各種想法在腦海中出現,感到充實;一開口,隨著表達而消失的想法,就讓人空虛。

《野草》:面對明與暗,生與死,過去與未來,懂得分辨,有所取捨

野草,就是魯迅面對“生命的死亡”和“死亡的生命”所產生的想法,是對存活與朽腐的思考。

野草,是怎樣的存在,它根不深,葉不美,隨處生長,隨意生長,正是“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

野草,是從死人的血和肉中,獲得自己成長的營養。

魯迅說他愛這野草,但憎惡以野草作裝飾的地面。說是野草裝飾地面,反過來就是地面滋養野草,才使其能隨意生長。看到野草,須想到野草所依附的地面,那是有過死人的血和肉的地面。

野草,是魯迅給“友與仇,人與獸,愛者與不愛者”的證明,也就是給世間萬物的證明。他毫無保留的獻出來,毫無差別地獻出來,是為了讓人面對明與暗,生與死,過去與未來,能懂得分辨,有所取捨。

不過,魯迅倒希望野草快點死亡,其實還是希望以野草作裝飾的地面不再存在。

在《英文譯本序》上,魯迅舉個幾個例子,介紹了他創作的緣由。“因為諷刺當時盛行的失戀詩,作《我的失戀》,因為憎惡社會上旁觀者之多,作《復仇》第一篇,又因為驚異於青年之消沉,作《希望》。”可看出其創作與社會現實密切相關。

《野草》:面對明與暗,生與死,過去與未來,懂得分辨,有所取捨

書中文章甚多,我就挑其中一些來談談感受吧。

在我的後園,可以看見牆外有兩株樹,一株是棗樹,還有一株也是棗樹。

這句話聽說過的人不少,多拿來調侃開玩笑,說魯迅這樣寫就有深意,我們普通人寫就要被老師批評有語病。

知道這句話的人,可知道它出自哪裡呢?它是《秋夜》的開頭第一段。

當然,這句話也沒有多大的深意,不必過度闡釋,也就是說,後園有兩株棗樹。

但要說它有語病吧,也可說沒有,它只是沒有直接說出來兩株都是棗樹,而是一株一株的說。我們一般認為你講兩株樹,說一株是棗樹了,那接下來應該說另一株是別的樹了,結果你說還是棗樹,這就讓人 意外,覺得不好好說話。

看過一種說法,說牆外是有兩株樹,但這兩株樹並不是並排在一起的,而是一株在左,一株在右,所以就會分先後兩次來說。

《野草》:面對明與暗,生與死,過去與未來,懂得分辨,有所取捨

其實,如果能在《秋夜》整篇文章中去理解,去感受,你就明白魯迅為何這樣寫。

它寫的就是在秋夜中,一個人的所見所聞。他看見奇怪而高的天空、不知名字的花草、落盡葉子的棗樹,還聽到夜半的笑聲、小飛蟲亂撞的聲音。最後,這人打起呵欠,抽起煙來。

它寫的就是一個人晚上睡不著覺的百無聊賴。他就從後園看出去,這裡有一株棗樹,那裡也有一株棗樹。接著,才抬起頭,從樹看向天空。

不直接說兩株棗樹,而是先說一株,再說一株,這種認知上的延後,行為上的遲緩,表現了人物的無聊。

《過客》是書中比較特別的一篇文章,它形式上不是散文,不是詩歌,而是戲劇。

先交代了時間地點——某一天的黃昏,在某個地方,再介紹了三個人物——七十歲老翁,十歲女孩,三四十歲過客。故事就發生在三人之間,主要是對話。

過客過來討杯水喝,老翁讓女孩去拿水。

老翁問了過客幾個問題,過客則是一問三不知。老翁問他叫什麼,從哪裡來,到哪裡去。過客都不知道,人們隨便稱呼他,稱呼每一個相同,他一直走著,不曾停歇。

老翁勸他不如回去,過客則表示他只得走,不能回去,因為那裡“就沒一處沒有名目,沒一處沒有地主,沒一處沒有驅逐和牢籠,沒一處沒有皮面和笑容,沒一處沒有眶外的眼淚”。

過客是很懂得感恩的。女孩遞給他一杯水,一片裹上傷口的布,他都連連表示真是好意,無法感激。

過客和老翁互祝平安後,繼續上路。

《野草》:面對明與暗,生與死,過去與未來,懂得分辨,有所取捨

說是戲劇吧,是有戲劇的形式,也講了一個簡單的故事,但戲劇性不強,沒有看到什麼衝突矛盾。

它更像是一個寓言故事吧。

一個一直在路上的人,從他記事起,他不知道自己的名字,不知道從哪裡出發,不知道去往哪裡,就知道要一直走,被一個聲音叫著走。

他很卑微,別人的對他的一點點好,他都感到少有的好意,難以為報。

也許,他一直在走,也是一直在逃離,逃離地主、牢籠,逃離痛苦、眼淚。為了徹底逃離,也許是選擇了遺忘自我,也許是過程中丟失了自我。他只顧著逃離,即使腳都走破了,還是要繼續走。可是,他從沒想過停下來。

老翁和過客一樣,都聽到某個聲音的引導,不一樣的是,老翁沒有理他,沒有跟隨著去。

我想,這就是老翁與過客的區別,過客心中沒有自我,只留有對過去不好回憶的恐懼,像行屍走肉般一直走。當他問前面是什麼,老翁說是墳。這預示了,他最終走向滅亡。

《野草》:面對明與暗,生與死,過去與未來,懂得分辨,有所取捨

有幾篇文章是與夢有關的,分別是《死火》《狗的駁詰》《失掉的好地獄》《墓碣文》《頹敗線的顫動》《立論》《死後》。

其中,《狗的駁詰》和《立論》都很短,也很有趣。

《狗的駁詰》中,“我”像一個乞丐在巷子裡走著,一條狗在背後叫起來,就有了人和狗的對話。

狗說自己“愧不如人”,因為不知道銅和銀,布和綢,官和民,主和奴。

“我”聽到狗的話,就一直逃走。

當我們罵人時,會說一個人豬狗不如,這是以人為中心,將人視為比豬狗高一等。而文中狗卻因不能像人一樣而慚愧,這是因為他也以人為中心,也看到了做人的好處與優越感。重點在於“官和民”“主和奴”也是狗所想了解的,也想要懂得分階級,去統治,去管理。

“我”之所以逃離,是不願從狗嘴裡聽到他所想知道的以為的人。

《野草》:面對明與暗,生與死,過去與未來,懂得分辨,有所取捨

《立論》這題目也許少有人知,但文中提到的故事也是經常被引用的,那就是一家人生了男孩,滿月的時候,客人去祝願。說要發財和要做官的客人,都得好報,唯有說要死的客人遭打。

意思是說好話說謊話容易讓人喜歡,而說實話說不違心的話容易遭人厭惡。說大了,就是阿諛奉承,還是耿直老實,世人自由選擇。

不過,我想說的是,許多人可能不知道文章的結尾是如何的,特別有意思,就像一個笑話。

“我”問老師怎樣才能既不騙人也不被打,老師說:“這孩子呵!多麼……哈哈!”哈哈哈,尷尬而不失禮貌的微笑。

閱讀魯迅的詩文精選集,你會發現他並不是那麼難以靠近。誠然,他有著對國民性的深刻思考,這是有著歷史與社會意義的。但他的文章絕不是嚴肅的高姿態,雖也有咄咄逼人之詞,也能看到其拳拳赤子之心。

魯迅的文筆也有浪漫的,優美的,有幽默的,有趣的,也有諷刺挖苦。魯迅的文章多有金句,值得多次閱讀與玩味。魯迅也善於運用比喻,將道理寓於生動形象的事物中,讓人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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