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草》:面对明与暗,生与死,过去与未来,懂得分辨,有所取舍

《野草》是鲁迅先生唯一的一本散文诗集。

鲁迅曾说过,自己一生的哲学都在《野草》里了。

我看的是果麦版本的《野草》,它是鲁迅诗文精选集,它除了《野草》外,还节选了鲁迅杂文的一部分内容,包括《华盖集》《华盖集续编》《坟》《伪自由书》,《准风月谈》《三闲集》《热风》,《集外集》《集外集拾遗》《集外集拾遗补编》《且介亭杂文附集》。

《野草》:面对明与暗,生与死,过去与未来,懂得分辨,有所取舍

《题辞》是鲁迅对“野草”意义的解释。

文章开头写道:“当我沉默着的时候,我觉得充实;我将开口,同时感到空虚。

这让我想到辛波斯卡的诗《三个最奇怪的词》:

“当我说出‘未来’这个词,

第一个音节就已属过去。

当我说出‘寂静’这个词,

我已破坏了它。

当我说出‘虚无’这个词,

我已创造了虚无自身所不能把握的事物。”

在我看来,辛波斯卡指出了语言表达与现实世界的悖论,词语跟不上意义的变化。

而鲁迅那句话也有这样的意味,沉默时,各种想法在脑海中出现,感到充实;一开口,随着表达而消失的想法,就让人空虚。

《野草》:面对明与暗,生与死,过去与未来,懂得分辨,有所取舍

野草,就是鲁迅面对“生命的死亡”和“死亡的生命”所产生的想法,是对存活与朽腐的思考。

野草,是怎样的存在,它根不深,叶不美,随处生长,随意生长,正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野草,是从死人的血和肉中,获得自己成长的营养。

鲁迅说他爱这野草,但憎恶以野草作装饰的地面。说是野草装饰地面,反过来就是地面滋养野草,才使其能随意生长。看到野草,须想到野草所依附的地面,那是有过死人的血和肉的地面。

野草,是鲁迅给“友与仇,人与兽,爱者与不爱者”的证明,也就是给世间万物的证明。他毫无保留的献出来,毫无差别地献出来,是为了让人面对明与暗,生与死,过去与未来,能懂得分辨,有所取舍。

不过,鲁迅倒希望野草快点死亡,其实还是希望以野草作装饰的地面不再存在。

在《英文译本序》上,鲁迅举个几个例子,介绍了他创作的缘由。“因为讽刺当时盛行的失恋诗,作《我的失恋》,因为憎恶社会上旁观者之多,作《复仇》第一篇,又因为惊异于青年之消沉,作《希望》。”可看出其创作与社会现实密切相关。

《野草》:面对明与暗,生与死,过去与未来,懂得分辨,有所取舍

书中文章甚多,我就挑其中一些来谈谈感受吧。

在我的后园,可以看见墙外有两株树,一株是枣树,还有一株也是枣树。

这句话听说过的人不少,多拿来调侃开玩笑,说鲁迅这样写就有深意,我们普通人写就要被老师批评有语病。

知道这句话的人,可知道它出自哪里呢?它是《秋夜》的开头第一段。

当然,这句话也没有多大的深意,不必过度阐释,也就是说,后园有两株枣树。

但要说它有语病吧,也可说没有,它只是没有直接说出来两株都是枣树,而是一株一株的说。我们一般认为你讲两株树,说一株是枣树了,那接下来应该说另一株是别的树了,结果你说还是枣树,这就让人 意外,觉得不好好说话。

看过一种说法,说墙外是有两株树,但这两株树并不是并排在一起的,而是一株在左,一株在右,所以就会分先后两次来说。

《野草》:面对明与暗,生与死,过去与未来,懂得分辨,有所取舍

其实,如果能在《秋夜》整篇文章中去理解,去感受,你就明白鲁迅为何这样写。

它写的就是在秋夜中,一个人的所见所闻。他看见奇怪而高的天空、不知名字的花草、落尽叶子的枣树,还听到夜半的笑声、小飞虫乱撞的声音。最后,这人打起呵欠,抽起烟来。

它写的就是一个人晚上睡不着觉的百无聊赖。他就从后园看出去,这里有一株枣树,那里也有一株枣树。接着,才抬起头,从树看向天空。

不直接说两株枣树,而是先说一株,再说一株,这种认知上的延后,行为上的迟缓,表现了人物的无聊。

《过客》是书中比较特别的一篇文章,它形式上不是散文,不是诗歌,而是戏剧。

先交代了时间地点——某一天的黄昏,在某个地方,再介绍了三个人物——七十岁老翁,十岁女孩,三四十岁过客。故事就发生在三人之间,主要是对话。

过客过来讨杯水喝,老翁让女孩去拿水。

老翁问了过客几个问题,过客则是一问三不知。老翁问他叫什么,从哪里来,到哪里去。过客都不知道,人们随便称呼他,称呼每一个相同,他一直走着,不曾停歇。

老翁劝他不如回去,过客则表示他只得走,不能回去,因为那里“就没一处没有名目,没一处没有地主,没一处没有驱逐和牢笼,没一处没有皮面和笑容,没一处没有眶外的眼泪”。

过客是很懂得感恩的。女孩递给他一杯水,一片裹上伤口的布,他都连连表示真是好意,无法感激。

过客和老翁互祝平安后,继续上路。

《野草》:面对明与暗,生与死,过去与未来,懂得分辨,有所取舍

说是戏剧吧,是有戏剧的形式,也讲了一个简单的故事,但戏剧性不强,没有看到什么冲突矛盾。

它更像是一个寓言故事吧。

一个一直在路上的人,从他记事起,他不知道自己的名字,不知道从哪里出发,不知道去往哪里,就知道要一直走,被一个声音叫着走。

他很卑微,别人的对他的一点点好,他都感到少有的好意,难以为报。

也许,他一直在走,也是一直在逃离,逃离地主、牢笼,逃离痛苦、眼泪。为了彻底逃离,也许是选择了遗忘自我,也许是过程中丢失了自我。他只顾着逃离,即使脚都走破了,还是要继续走。可是,他从没想过停下来。

老翁和过客一样,都听到某个声音的引导,不一样的是,老翁没有理他,没有跟随着去。

我想,这就是老翁与过客的区别,过客心中没有自我,只留有对过去不好回忆的恐惧,像行尸走肉般一直走。当他问前面是什么,老翁说是坟。这预示了,他最终走向灭亡。

《野草》:面对明与暗,生与死,过去与未来,懂得分辨,有所取舍

有几篇文章是与梦有关的,分别是《死火》《狗的驳诘》《失掉的好地狱》《墓碣文》《颓败线的颤动》《立论》《死后》。

其中,《狗的驳诘》和《立论》都很短,也很有趣。

《狗的驳诘》中,“我”像一个乞丐在巷子里走着,一条狗在背后叫起来,就有了人和狗的对话。

狗说自己“愧不如人”,因为不知道铜和银,布和绸,官和民,主和奴。

“我”听到狗的话,就一直逃走。

当我们骂人时,会说一个人猪狗不如,这是以人为中心,将人视为比猪狗高一等。而文中狗却因不能像人一样而惭愧,这是因为他也以人为中心,也看到了做人的好处与优越感。重点在于“官和民”“主和奴”也是狗所想了解的,也想要懂得分阶级,去统治,去管理。

“我”之所以逃离,是不愿从狗嘴里听到他所想知道的以为的人。

《野草》:面对明与暗,生与死,过去与未来,懂得分辨,有所取舍

《立论》这题目也许少有人知,但文中提到的故事也是经常被引用的,那就是一家人生了男孩,满月的时候,客人去祝愿。说要发财和要做官的客人,都得好报,唯有说要死的客人遭打。

意思是说好话说谎话容易让人喜欢,而说实话说不违心的话容易遭人厌恶。说大了,就是阿谀奉承,还是耿直老实,世人自由选择。

不过,我想说的是,许多人可能不知道文章的结尾是如何的,特别有意思,就像一个笑话。

“我”问老师怎样才能既不骗人也不被打,老师说:“这孩子呵!多么……哈哈!”哈哈哈,尴尬而不失礼貌的微笑。

阅读鲁迅的诗文精选集,你会发现他并不是那么难以靠近。诚然,他有着对国民性的深刻思考,这是有着历史与社会意义的。但他的文章绝不是严肃的高姿态,虽也有咄咄逼人之词,也能看到其拳拳赤子之心。

鲁迅的文笔也有浪漫的,优美的,有幽默的,有趣的,也有讽刺挖苦。鲁迅的文章多有金句,值得多次阅读与玩味。鲁迅也善于运用比喻,将道理寓于生动形象的事物中,让人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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