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企業 6月前可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一次

6月前,長沙企業可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一次

華聲在線3月12日訊 疫情期間,企業是否可以申請緩繳公積金?可申請緩繳的時限有多久?今日,長沙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佈了2月公積金網絡熱點問題月報,集中對繳存職工關心的問題進行了解答。

長沙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根據有關規定,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企業可申請在6月30日前緩繳住房公積金,緩繳期間職工貸款和提取權益不受影響。

“可申請因疫情原因緩繳的時間是1月至6月,企業只可申請緩繳1次。”該負責人介紹,3月1日起,單位公積金專管員可登錄該中心網上業務大廳,選擇“疫情原因緩繳申請”入口進入緩繳申請頁面,按照提示內容填寫相關信息,即可提交緩繳申請。

長沙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同時提醒市民,6月30日前,因疫情原因市民無法按時正常還款的,可延遲還款。不過應特別注意,延遲還款並非免除貸款本息的還款責任,借款人應當儘量按合同約定每月按時還款。

■三湘都市報·華聲在線記者 卜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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