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起,临时离开商州须持出入证明

从2月10日起,商州区将进一步从严管控所有来商返商人员,细化商州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2020年2月8日印发的《关于对来商返商人员进行管控的通告》有关措施,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2月10日起,商州区所有村民(居民)临时离商,须持镇办临时出入证明;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临时离商,须持所在单位临时出入证明。商洛市各县干部因公来商出差,须持所在单位介绍信。否则,沿途所有交通管制检查站点不予放行。

2月10日起,临时离开商州须持出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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