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人獲刑 嘉禾法院審理一起惡勢力案件

湖南長安網3月9日訊(通訊員 曾亮 雷豐利)2017年以來,被告人胡某軍、胡某揚、廖某兵、雷某軍、葉某津、胡某飛、雷某雄、雷某成等涉惡人員經常糾集在一起,在嘉禾縣境內實施尋釁滋事、暴力討債等違法犯罪行為,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近日,湖南省嘉禾縣人民法院對胡某軍等八名惡勢力犯罪分子判處八個月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8年10月7日0時許,被告人胡某軍等人在嘉禾大市場阿杰烤雞店與店主雷某躍發生口角繼而引起肢體衝突。之後,胡某軍等人電話糾集了被告人雷某軍等人,對雷某躍及店員雷某某進行言語威脅、毆打、控制並要求兩人蹲下、跪下。廖某兵手持關公刀到現場。珠泉派出所民警到達現場後,胡某飛還當著民警的面對雷某躍、雷某某進行毆打。

2018年10月7日凌晨,雷某躍、雷某某在嘉禾縣新中醫院治療期間,被告人胡某揚等人阻攔醫護人員對雷某躍、雷某某診斷治療,並對兩人進行毆打和言語威脅,擾亂了醫院的正常秩序。

2016年4月18日,胡某軍逼迫欠其14400元的李某寫下一張43800元的欠條。2017年1月26日10時許,被告人胡某軍等人到李某家中討要債務並對李某的父親言語威脅。當天下午又與李某父子發生肢體衝突。廖某兵打電話喊人過來幫忙,李某華等人持關公刀、鋼管等來到李某家附近,之後被圍觀的村民阻攔並勸離。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胡某軍等八人在公共場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其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罪,依法應予懲處。被告人胡某軍、胡某揚、廖某兵經常糾集在一起,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擾亂社會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屬惡勢力人員,應予從重處罰。對於被告人雷某軍,糾集被告人雷某雄、雷某成等人參與尋釁滋事犯罪,且有前科,依法亦應予從嚴懲處;被告人胡某飛當著民警的面對雷某躍、雷某某進行毆打,目無法紀,且參與了第二起違法活動,應予嚴懲。最終,結合八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情節、悔罪表現等因素,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該案一審判決後,八名被告人提起上訴。近日,經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審理,維持原判。

自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以來,嘉禾縣法院始終對黑惡勢力犯罪保持高壓態勢,堅持重拳出擊、依法嚴懲,有力地打擊震懾了黑惡勢力犯罪,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幸福感和獲得感,為嘉禾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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