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双女户招上门女婿,由于女儿婚外恋,宁愿出三十万与前任离婚另招婿,大家怎么看?

七星老农


问:农村双女户招上门郎,女儿不对做出格事,却愿拿出30万和前夫解除婚姻以另招女婿各位如何看呢?

拿钱走人,用这30万赔偿重新找一个适合的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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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女婿在有些地区称为上门郎,即男女结婚后由男方去女方家生活,与普通的女方到男方家刚好相反。在旧时某些地区,不仅儿女要随女方姓,就连上门郎自己也要改姓,而目前则多是儿女随母姓。


一、上门女婿不好当

在以前的农村,但凡日子过得去,大多数人都舍不得把儿子送出去当上门女婿,送儿子出去上门的一般也不止一个儿子,当然也不排除家境太差而不得把将唯一的儿子送去上门;而作为男子汉,也没多少太愿意去女方家上门,这主要受传统观念和父系社会影响。作为招女婿这方,主要是家里条件不错,但没儿子来延续香火,于是乎就招上门女婿,不管女儿几个一般都只招一个,其余的女儿就嫁出去,毕竟多个上门女婿多半情况下会比亲兄弟更难以相处。


作为入赘的女婿,由于是外来人,不仅在家里强硬不起来,就连在村里或许也要谨慎从事,因为是外姓,稍有不慎就可能被人揭短。那是不是就凡事都得逆来顺受,包括女方做出格的事情呢?

刺楸认为,婚后男女双方都是平等的,女方家境哪怕再殷实,也不能因男方是入赘的就不尊重对方,尤其在婚姻之外发展他情。当然,事已至此,错在女方,这或许是双方是按照传统的方式结合到一起,并没有深入了解培养感情。

二、要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刺楸确实能从其中分析一些事来。

1、女方家境不错,但男方不好争财产。女方愿拿出卅万来解除和男方的婚约而再招夫婿,可见其家庭十分富裕。众所周知,婚后财产应该属于双方的,但既然男方来上门,可见男方婚前财产不多,而女方婚前财产多,且双女户说明女方婚前财产有姊妹一部分,这些财产都是女方家的,男方不用打主意了。

至于婚后财产部分,刺楸认为,这有点不好计算,因为是农村上门,多半是和岳父岳母一起生活,而女方的姊妹有可能已外嫁,也可能还未出阁。对于这种情况,如果男方入赘后能力不强,家庭主要是妻子和岳父岳母当家,夫妻双方的财产还真不好计算。所以,女方的过错,男方也不可能让对方净身出户。



2、前夫颜面尽失。离婚不可怕,可怕的是作为上门女婿竟然「被离婚」,被戴了帽子后还被扫地出门,以后脸往哪搁啊?在农村,通常情况下女方离婚后很少有回娘家的,那现在上门女婿「被离婚」后回农村老家会面临着什么?别人的指指点点在所难免了。3、续招的上门女婿。与前夫离婚后,别看续招的是女方出墙找来的,按理说该是两情相悦,但果真如此?谁能保证不是为了女方家的家产?当然,或许是真爱,但续招后,双方的颜面何在?毕竟只听说过二婚,而没听说过二次招上门女婿,女方家的名声自然不会太好,而这个续招上门女婿也会被人笑话。
4、前夫可拿30万另觅良缘。30万对不少农村家庭来说是笔不少的钱,在农村可以修一栋两层的楼房来改善居住条件了。刺楸建议,回到父母身边后拿出十万修栋平房来报答父母,毕竟上门后离开了父母那么久。剩下的二十万左右先找个合适的人把婚结了,再一起做点小买卖。

以上就是刺楸对农村双女户招了上门女婿后女儿做出格事但愿拿30万补偿离婚另招婿的看法,如果觉得回答得还行就点个赞并顺便关注一下吧,谢谢。

刺楸


作为一个女子,无论是嫁到婆家,还是招婿入赘,在婚前必不可少的,就是恋爱培养感情这一关,双方有感情基础,婚后的生活才是幸福的。否则,人虽然在一起,心不在一起,就免不了红杏出墙这回事了。

就如楼主所说的情况, 农村双女户招女婿上门, 由于女儿婚外恋,宁愿出30万与前任离婚另招婿,大家还能怎么看,这肯定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造成的。硬要女儿心不甘情不愿的和一个不爱的人捆绑在一起,不是忘不了心仪的人,就是找到了一个更合适自己的男人,反正家里有钱,出30万解除一生在精神上的痛苦,没有将现任扫地出门,已经是讲良心的了。

婚姻应该是你情我愿的事情,把两个没有感情的人粘合在一起,就算入赘的女婿爱上了这个女人,女人不爱他,男人成了剃头挑子一头热,虽然在一个锅里吃饭,一个炕上睡觉,做的是同床异梦,形同僵尸一般,没有灵魂,也失去了婚姻的意义。

在农村女儿搞婚外恋,这对有严重封建思想残留的父母,肯定是一个致命的打击。他们要是思想开放的话,也不会因为要延续姓氏招上门女婿。 父母不尊重女儿的选择,造成这样的后果,在村里肯定会被人笑话,戳脊梁骨,抬不起头来,脸不知道往哪搁,这就是结局。

成年人的婚姻,不论男女必须要慎重,要是这对父母让女儿自己选择上门女婿的话,女人也不会干出这种没有道德丢人的事情。换一个角度看,在感情上不合拍就没有对错,做出重新选择,反而会使男女双方重获了新生。


老蒋闲言


个人建议好聚好散,不存在谁对谁错。

女方既是招的上门女婿,多半是父母包办的婚姻,男女之间感情基础薄弱,婚后生活不幸福,婚后勇于追求自己的爱情,没有错。三十万应当是对前任的弥补,毕竟自己出轨在先,对前任造成一定的伤害。

大家可能多半会同情男方,上门女婿本来就难做,又遭遇妻子背叛离婚一系列打击,可生而为人,谁的人生是一帆风顺,不经历风雨的人生也不完整。如果换个角度看,对男方不一定是坏事,自己可以拿30万去娶一个,经历这么多,也许会激发男方斗志,说不定日后会有所作为。

成年人的世界没有对错,只有选择,不同角度看问题,有不同结果,当遇到困惑时,不妨换个角度看。


情感修复老师


我觉得不可以,一日夫妻百日恩,百日夫妻似海深。我以前做上门女婿,苦于没有人介绍



闲庭信步182820644


提问者提出的问题很多人没搞懂,她与前夫离婚出30万的条件离掉。然后后重新招个上门女婿,不难看出女方的坚定信心。可是有一点必须明白,她这个30万同另一方离婚,没有说出后来找你当上门女婿,她能倒贴给你多少彩礼,这就不能不说重剪羊毛了。让你重新拿30万来补这个漏洞,你愿掏30万去上门吗?她这30万是给前夫开出的条件而不是给后面的上门,往往不是把问题看的那么简单,有的说我愿意,可等让你补这30万的话你可能又反悔了。


北极寒冰16


这女儿好啊,女婿还有什么说的。

首先,女儿主动提出离婚,是把不道德的事情道德化。把不合法的事情合法化,总比欺骗女婿好。

其次,女儿主动拿出30万,这是把共同财产分割出来一部分,该女婿的女婿拿,该女儿的女儿拿。总比女婿被空手撵出来好啊。

再次,过去女婿倒插门是迫于无奈,而今有钱,30万花10万再娶一个媳妇肯定能成,真正享受一次当儿子娶媳妇的荣耀不是没有可能。

最后,当女婿实在想说啥,可以再追加十万五万的,估计这不是原则问题,明理人会答应的。除了共同财产有一个说法外,另协议离婚还得考虑对子女的抚养问题有个说法。这样离婚会更完美一些。


原上麈


如果这个前任上门郎有头脑,乐呵吃顿散伙饭拿钱走人,另寻门户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生活,否则也是在人家做受气的夹板奴才。

如今的世界是五彩缤纷,如今的时代是花枝招展,如今的人生是浪漫多姿,如今的感情是随时变换。人生不断的追求完美本无错,人家的女儿拿出三十万抛前夫,择另偶,也是情理之中的自由。


舞歌畅想


这样解决蛮公平了。因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大部分都是婚前的。婚后财产要是多的话,男方可要求多点。一般情况我看赔三十万也差不多了。大家好聚好散。


山上人279


中国婚姻法规定男女婚姻自由,只要通过政府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就是合法。离婚一般是协议离婚或起诉离婚,你觉得不是给多少钱的事情,由于女方婚外情造成,你也可以选择收集证据起诉接受判决结果。


gaods20039祈福


这也没女婿可招:徐非看中你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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