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社會, 最強的手段“民事訴訟”。

法律規定人的權利是方方面面的,因此,尋求檢察機關的刑事訴訟幫助,雖然是最有力的,但不是最強的!

刑事訴訟的過程往往附加著民事訴訟, 但是民事訴訟往往受限於刑事訴訟。

刑事訴訟往往涵蓋著民事訴訟請求,但是,在這一過程中起主導作用的,往往是檢察機關。

檢察機關只能在刑事案件過程中才能夠介入。

現代社會, 最強的手段“民事訴訟”。

個人的權益在面對強大對手的侵犯時,作為公權力的檢察機關,在其中起的作用往往是十分有限的。

個人在社會生活中,不可能僅限於最低的社會保障, 法律給了每一個人、每一個權利受到侵犯強錢而有力的回應——— 那就是民事訴訟!

強東哥在美國已經面臨複雜的民事訴訟了!

現代社會, 最強的手段“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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