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单位不给交社保想申请劳动仲裁,劳动部门的人说胜诉后也不能补交社保,这是为什么?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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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题主的叔叔早应该在当年签约保安公司的时候,就开始就社保问题维权了,一拖就拖了11年,这等于给这家公司毫无保留的打工,一旦发生事故,题主的叔叔几乎是拿不到工伤赔偿的,生病也没用医保,等于这份工作,一点都没有保证。

不过问题已经发生了,只能尽快解决,针对这个问题,我将给出几点建议,希望能帮到题主!

一、公司不按法律规定帮员工缴纳社保,就是违法乱纪

按照国家规定,员工入职30天内,无论是否在试用期,都要依法按照工资的系数给予缴纳社保,如果不缴纳,就是违法乱纪的行为,这样的公司视劳动者为廉价劳动力,没有保障没有法律效益,这段劳务关系本身就存在不平等。

另外,公司也是欺负题主的叔叔法律意识浅薄,拖欠社保长达11年,都未缴纳,可以说是老赖了,这样的公司一旦社保局和劳务部门查下来,需要补缴的罚款想必也不在少数。

另外,一旦公司有了仲裁的案底,这家公司未来做什么事情,都会有所影响。

所以,题主开头进行劳动仲裁的选择是正确的,至于为什么劳动仲裁委回复其无法补缴欠缺的社保,原因在于劳动仲裁委没有强制要求公司补缴的权利。

二、劳动仲裁委只有仲裁权,没有强制权

按照法律规定,劳动仲裁委只有仲裁权,但是却没有强制补缴权,因为强制权的判定是归属于法院,而社保局又是在法院之前,需要出具相关处理意见给到法院,法院才能给予强制处理权。

所以整个政府部门办事具体是这样的: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社保费用缴纳方面产生纠纷时,由社保部门具体负责查处,并负责追缴、处理、处罚等事宜。

2.劳动者选择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涉及社保方面的问题,都要由社保部门负责处理,等社保部门查处并出具意见后,才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牵扯社保方面的案件,劳动仲裁部门负责认定劳动关系,社保部门负责社保费用补缴和责任划分,负责追究用人单位责任,包括利息、滞纳金和罚款的追缴,法院负责其他民事部分,和强制执行。

至于违法乱纪的公司,也不用担心他们拖欠或者不给钱,因为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责任,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费用。即使用人单位通过口头协议或者签订合同,与劳动者约定不缴纳社保费用,其协议也是无效的。

用人单位如果不缴、少缴、欠缴、迟缴社保费用的,不仅要足额补缴,而且还要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利息和滞纳金,情节严重的,还要处对一至二倍罚款。劳动者有过错时,只需要承担个人应缴纳部分,并负担因此而产生的利息和滞纳金,并不影响其社保费用的缴纳。

所以题主的叔叔不用担心是否只有补偿金,只要政府部门查清楚了,除了补偿金,用人方还要乖乖的帮你缴纳社保。

三、我们该如何维权呢?

1.先申请仲裁,根据仲裁的意见找社保局

2.社保局查清楚责任划分的问题,给予公司处罚的意见

3.法院拿到处罚意见,开始处理民事部分就是最后的强制执行。

并且还要提醒一句,题主的叔叔日后参加工作,一定要谨记,不依法缴纳社保的公司都是对劳动者耍流氓,另外有些公司说,试用期不缴纳,后面补缴都是不合法的,平时也要让叔叔了解法律问题,懂得出现问题,就能早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祝愿题主的叔叔能早日拿到社保欠款。

以上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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焱公子


首先这个事情不在劳动仲裁能够受理的范围之内,不知道为什么会给你们“这11年的社保也不能补交,最多有点经济补偿”这样的答复。

有关社保问题申请仲裁有两种问题是不会被受理的,第一种就是你这种公司未缴纳社保或者未足额缴纳社保要求补缴社保的。第二种是员工以公司未缴纳社保或者未足额缴纳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这两种情况是不会被受理的,也就是说想仲裁都不行。

像你这种情况可以通过劳动行政部门(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以及社保管理部门)解决,准备你与公司的劳动合同(证明你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社保缴费记录(像你这种情况连社保账户都不一定有)。


东友律师团


楼主您好,单位不给交社保,想申请劳动仲裁,但是劳动部门的人说胜诉后也不能补交社保,首先这个问题几乎是子虚乌有,是不存在的。作为企业单位来讲,如果说这个社保是没有正常的来进行补交,或者是根本没有建立基本养老保险账户,那么企业单位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就应当依法来缴纳这个社保,所以企业单位造成社保欠交的情况是完全可以由企业单位再进行补交的,并且承担相应滞纳金的一个费用。

那么这个劳动仲裁的结果是有法律效益的,如果说,企业单位明确拒绝劳动仲裁结果的执行,那么员工本人是可以申请法院诉讼来强制执行这个问题的。所以说对于企业来讲,实际上这样做法是得不偿失的,只要劳动仲裁的结果是要求企业单位来给员工补交社保,那么企业单位就要义不容辞的来为员工补交社保,不存在不补交的问题或者是补交不进去的问题,因为社保部门都会接收,企业单位补交的这个费用的。

所以说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很有必要的。但是在此之前可以和单位面谈协商来解决这个问题。 因为面谈协商出来的结果对于双方都是有利的,不至于搞得很尴尬,所以说,首先应该通过这样的一个途径在协商无果的一个前提下,那么我们可以考虑一个别的途径,比如说劳动仲裁的手段也是完全可以的。


懂社保


补缴社保不属于争议问题,仲裁和法院是不会管的。

不交社保,是企业违法。但也有一个问题:补缴的时候只能补缴养老,其它是补缴不起来的,比如生育险、医疗险、失业险等。

其实,也很郁结。明明是企业违法在先,为什么让企业补缴的时候却不能补缴除养老以外的部分!不是应该罚款,罚到企业以后不敢犯错嘛?


半笺骄恨幽怀月


楼主您好,单位不交社保申请劳动仲裁。那么劳动部门说胜诉以后也不能够补交社保,这是为什么?首先这种情况基本上是不存在的。因为劳动仲裁胜诉以后,那么除非能够确定所在的单位没有过错,才会允许不再补交这个社保。

因为我们都知道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只要单位和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就要依法购买社保,所以说购买社保是法定的责任和义务,任何企业和单位都不能拒绝为员工购买社保,这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的因素。所以对于劳动仲裁结果来讲,基本上是会向着员工本身来考虑这个合法权益的。

那么也就是说,只要是你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你所在的工作单位都有责任和义务来给你缴纳这个社保待遇,申请劳动仲裁以后,劳动仲裁结果也是具有法律效益的,只要是你能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你,曾经是这家单位的员工或者说,本身现在就属于这家当地员工,但是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的要求来交纳社保,那么这种情况下一般情况下都是会要求所在企业来进行补交的,不会存在你说的这种现象。


社保小达人


这题有点前后矛盾,既然企业不给缴社保,你想劳动仲裁,言下之意是现在还没有仲裁。怎么接下来又说劳动仲裁胜诉了却不能缴社保,既然胜诉了,肯定要缴社保。如果是不缴社保,怎么能叫胜诉呢?


康康的美好生活433


劳动部门解答很得当。

补缴社保费不属于劳动争议

公司未为你叔叔缴纳11年的社保,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你可以公司未为你叔叔缴纳社会保险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支付你叔叔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赔偿标准为,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满半年未满一年当一年算,即支付一个月工资;未满半年,支付半个月工资。

你叔叔是2007年7月入职,工作年限为12年4个月,即公司需要支付你叔叔12个半月工资。若你叔叔平均每月工资超过当地职工社平工资3倍,那最高得到12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所谓的封顶)。

补缴社保费应当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投诉处理

补缴社保费问题,很多地方处理方法不一致。有些地方一律不给补缴社保费,有些地方只要公司或员工能提供员工之前在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当时月工资数额,审核通过就给予补缴。

因此,你叔叔应向工作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投诉处理补缴社会保险费问题,以当地政策规定为准。

以上是 为您解答,希望能帮到你叔叔!

欢迎大家评论交流!


和谐劳动关系


公司不给员工缴纳社保或不足额缴纳社保,遇到这样的公司应该怎么办:

建议如下:

一、首先跟公司沟通,要求公司补缴社保或足额缴纳社保,如公司同意,则皆大欢喜。

二、公司不同意补缴之前未缴纳的社保,也不同意,从现在开始为员工缴纳社保,遇到这样的公司,建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具体方法如下:

1、以公司未缴纳社保违反法律规定为由,解除劳动关系,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满一年可以要求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以此类推。

2、公司从2007年7月开始,未缴纳的社保问题,可以向你们当地社保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

3、您描述的情况涉及劳务派遣,仲裁的时候或向社保部门投诉的用人单位是保安公司(签劳动合同的公司,是用人单位)。

三、建议提前搜集证据,如劳动合同、入职登记表、工资流水等。

以上建议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李伟胜律师


1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补缴社保不属于法院劳动争议受理范围。

(1)最高法院于2011年12月20日在其官网(www.court.gov.cn) 的答复:我国《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明确规定了征缴社会保险费用是社会管理部门的职责,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依法办理社会保险。如果用人单位已经为劳动者办理了社保手续,但用人单位不按规定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金,无论欠缴社保费或者拒缴社保费,社会管理部门均可依法强制征缴。这种争议并非单纯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社保争议,属于行政管理的范畴。

(2)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王某与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申请再审一案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法研[2011]31号)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2010)甘民申字第416号《关于王某与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申请再审一案适用法律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原则同意你院审委会的第一种意见,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征缴社会保险费属于社会保险费征缴部门的法定职责,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围。另,建议你院可结合本案向有关社会保险费征缴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其针对当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因社会保险引发争议所涉及的保险费征缴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妥善处理类似问题,依法保护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此复。

2但是不能通过仲裁或诉讼直接要求缴纳社保,不意味着无法实现补缴社保的目的。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补缴社保方式。

(1)第一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补缴社保,当然需要提供存在劳动关系证据。如果劳动关系已经解除,即便证据不足,也要要求劳动监察大队立案,防止超过两年行行政处罚时效。

(2)第二步,如果劳动关系证据不足,劳动监察大队会建议劳动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确认劳动关系。

(3)第三步,取得确认劳动关系生效裁判文书后,向劳动监察大队提供文书,重启社保征缴程序,劳动监察大队会向用人单位下达责令限期补缴社会保险通知书。

(4)第四步,单位持责令限期补缴社会保险通知书到社保征收部门便可补缴了。

(5)如果用人单位拒不不缴,社保部门会对单位处罚或申请强制执行。

通过以上途径,基本可以实现补缴社保


爱生活爱劳动


劳动部门的说法,对了一半。

1、单位不给你交社保,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

当企业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之后,企业就有义务帮助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这是国家法律强制要求的。如果企业不帮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那就是违法行为。

劳动合同法规定: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并申请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标准是:N+1

工作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

你可以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2、社保补缴一般只能交前2年

对于你叔叔来说,已经有11年的时间没有交社保,但是很遗憾,按照现在的规定,他这11年不能完全补缴了。

因为社保最多可以补交两年。也就是从他主张权利的那一刻起,往前倒算2年的时间。这段时间是可以补交的。再往前的时间就不能补交了。也就是说,有差不多9年的时间是不能补交的。

这是一件很遗憾的事情。因为9年的时间没有交社保,这本来是你应得的权利,结果却因为你叔叔自己不知道,而错失了这个权利。当然,保安公司也有错。

因此,建议你叔叔通过合法渠道来最大限度地维护他的权益。

3、面对这种情况,你该怎么做

此时,你也认识到了你叔叔的权益受到了侵犯。那这时你们要做的,就是马上行动,去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

在这种情况下,是没有办法做到完全补缴社保了,但是,你们可以最大限度地去维权,比如,拿到你们想要的经济补偿金和社保补缴年限等。

你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等仲裁结果出来后,如果遇到困难,比如公司不补偿或者不同意,那你可以继续向法院起诉,以通过法律保护你们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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