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您所在公司怎麼發放工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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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常發放,我們從2月初就開始在家遠程辦公,HR會登記遠程辦公的人員和日期,按照正常上班的薪資進行計算和發放。


沒有馬甲線的喵墩


疫情期間,你所在公司怎麼發放工資的。我的公司一月份工資分兩次發,第一次2月20日發的,第二次是3月8日發的,兩次加起來錢是一月份工資,工資金額沒有少。二月份的工資現在還沒有發,本來發工資時間是3月10日發的,聽說要延遲發,發基本工資。



溫州人李哥


座標北京

本人目前在一家餐飲公司工作,公司規模還行,在北京各區皆有分店,由於受疫情影響,昨天接到公司電話說疫情影響的這個月公司決定不放工資,而且從次月開始的工資只發70%(因為只接收外賣),疫情結束後正常發放(這裡的正常發放也沒說到底補不補之前扣除的30%,不用多想,肯定是不會補)

本人也沒多想,當下便答應了公司的決定,理由有兩點:其一:照目前的情況來看,這段時間也確實不好找其他工作,而且就算找到可能也不穩定;其二:像咱這些打工的反應的情況老闆也不會聽,聽了也不會做,現在的很多老闆只在乎錢,只在乎你這個人能幫他掙多少錢,壓榨完之後你就只有等著自生自滅吧!

疫情期像國企和一些大型企業應該是照常發工資的,行業的不景氣並不一定都在員工,有絕大部分在於管理運營模式和老闆,馬雲有句話說得好“員工離職無非就是受委屈了,要麼就是錢沒給到位”。老闆寧願花幾千塊招新也不願意給老員工漲幾百塊的工資,這種情況在一些中小型的民企是很常見的。

老話說“吃著公家的,拿著公家的,罵著公家的”當然,公家是值得敬重的,很多老闆可能從來沒有做過員工,員工在老闆眼中只是個賺錢的工具,老闆每天最關心的是營業額,而不是說哪個員工今天受了什麼委屈之類的,所以導致很多行業不長久,當然原因有很多,這只是其中一種吧。

前兩年看到一個新聞“順豐快遞公司的一位快遞員不小心刮到一名牌車,隨後被名牌車主扇了好幾個耳光,而作為順豐老闆的王衛也在朋友圈表態:“如果這事不追究到底,我不再配做順豐總裁!”最終打人者因涉嫌尋釁滋事被依法處以行政拘留10天處理。”且不說結局如何,但可見這總裁的思想格局不小。

說了這麼多,作為打工的我們遇到這種情況著實無力吐槽,不說了,還不如回家養豬,自己當老闆吧!


飛天小蝸牛


疫情期間,國家關於工資發剛的六個標準,具體發放以自己的公司為準。

我失業在家,你們看吧。

第一種:新冠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

(1)在隔離治療期間、醫學觀察期間:正常支付工資。

(2)病假期間:如果新冠肺炎患者解除隔離後,仍需遵醫囑病休的,則按照醫療期的相關規定,支付病假工資。

第二種: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者採取其他緊急措施

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

正常支付工資。

注意!是政府實施或者採取措施導致的情形,如果僅僅是員工自己要求居家隔離,或者覺得老家更安全不想回來,可不屬於此種情形。

另外,處於看護假期間的職工亦歸於此種情形。但看護假可是要還的,企業可以綜合調劑使用2020年的休息日,即現在休了看護假,2020年以後的休息日企業可以安排上班。

第三種:復工人員,包括在家辦公的職工:

企業要主動與職工溝通,有條件的企業可安排職工通過電話、網絡等靈活工作方式在家上班完成工作任務;對不具備遠程辦公條件的企業,可與職工協商優先使用帶薪年休假、企業自設福利假等各類假。

北京人社局明確,疫情期間,對企業要求職工通過網絡、電話等靈活方式在家上班的,按照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支付工資。“

第四種:自行居家隔離或者申請延期返崗的員工:

(1)企業可以安排員工在家辦公,正常發放工資。

(2)企業沒有條件安排員工在家辦公的,優先安排年休假,年休假期間正常發放工資;年休假安排完了,想要繼續延期返崗的,可採取的措施有:

A.協商一致待崗,並明確待崗期間的工資;

B.員工請事假,事假期間無薪;

C.單位綜合調劑使用2020年度內休息日,正常發放工資,在以後的休息日安排員工上班。“

第五種:企業停工停產安排員工待崗的:

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正常發薪,超出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發放基本生活費(北京的標準是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70%)。也就是說,單位安排員工停工待崗的,第一個月的工資仍然需要保障,正常支付;從第二個月開始,按照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70%支付。

第六種:企業沒有停工,但生產經營困難的可與職工協商一致後降低薪酬:

對受疫情影響導致企業生產經營困難的,鼓勵企業通過協商民主程序與職工協商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

對暫無工資支付能力的,要引導企業與工會或職工代表協商延期支付,各級工會組織要積極給予協助,幫助企業減輕資金週轉壓力。

作為失業在家的我,來回答疫情期間,公司如何發薪資的問題,

相當於太監看到美女,只能眼饞,所以,就把發放工資的六個建議打上去

你們看吧,反正我沒有,

疫情期間發工資的,哪怕是發了一分錢以上的

以後好抱大腿,






秦大仙兒


我所工作的地方是一個私人老闆開的小廠,一共就二十幾個人,而且都是從全國四面八方來的,且平均年齡偏大。廠裡實行的是八小時工作制,是以記時+記件制的薪資核算制度,按月發放工資,工資核算主要是以常州市最基本工資標準+全勤+個人級效+加班+午餐補貼等構成的實際工資,再從個人帳戶里扣除當月的保險,實際拿到手的工資也就兩千多塊錢。公司從去年底1月20號開始放的春節假期,按原計劃是要求我們2月8號返廠開工,由於受武漢疫情的影響,響應黨中央國務院的號召,全國各地民眾都要求隔離在家不隨意外出,老闆也通知我們延遲上班時間,一直到3月1號後,廠裡員工才基本到齊正常生產。廠裡每個月是1號發工資,算下來我們這個特殊的春節假期一共放了50天左右,等於2月份是一天班都沒上過,在3月1號發放2月份工資的時候,除了兩個銷售和採購人員領到了基本工資外,其它普通員工無一例外都沒有領到工資,也沒有任何經濟補貼或者物資補貼。有幾個平時比較喜歡發牢騷的大姐直接去辦公室找到老闆要說法,理由是:廠裡不能正常開工不是員工的原因,是老闆沒有提供可以正常上班的條件,而且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在員工沒有離職、礦工或者違反工廠規章制度,造成嚴重不良後果的情況下,公司應當給予員工最基本的薪資待遇,否則屬於違反國家勞動合同法。作為老闆哪裡聽得進去這些東西,只要是談到員工待遇這些問題的時候老闆都是辯論高手,什麼公司沒有產值啦,開消大啦,利潤低啦,資金回收不到位啦等等,然後再當著鬧事員工面承諾,如果2020年效益穩定不減去年,年底每人多發一個月工資作為獎勵,其實員工心理都清楚這種口頭承諾是很難兌現的,但是很多時候想到還想繼續在這裡幹下去,也就只能選擇妥協。關於勞動合同法老闆比普通員工應該懂得多的多,但是他不按明文規定執行落實,工人真的也是沒辦法!作為員工如果還想在公司裡繼續幹下去,不想以後被人穿小鞋,也就只能鬧騰一下發洩一下情緒就算了,回到工作崗位上還是要認認真真做好本職工作,積極進取。我們要相信努力的付出終有一天會有好的回報!加油💪


舒子兮揚


我所在的公司不發工資了!大批量的辭退員工。這誰能管的著嗎?國家也不支持,不給企業免除什麼,只是讓緩交,這怎麼讓企業得到支撐,每年的稅收還不斷提高,為什麼我們國是百姓養活上一輩人,在我國成了正常道理,這就是你的養老保險,國家一毛都不掏,你交錢10000估計你就到老只能拿100交的錢跑哪了!人權個什麼整天醜惡的維護人權!



堅持不懈的老年人


保底工資,一天60元



悵然123


給基本生活費



l19981211


因為是媒體公司,我們在疫情期間採用居家辦公方式。但也僅適用線上,線下的廣告部門每天主管安排培訓學習。在這樣的考慮情況下,公司決定,高管在經濟沒復甦前,一律只發一半底薪,員工發放基本工資。經濟復甦後,補發績效工資。嗯……感覺挺人性,互相體諒,先保證,公司正常運行~


趣說寧夏


單位不同,情況也不同,在中國這個大社會中,五花八門,行業繁多,公家單位都不一樣,私企更別提了,更復雜。同樣是國企,有的很有錢,待遇也很好,有的就很一般,僅夠維持溫飽。

我們單位是一家國企,正常來說應該不會愁沒有錢發工資,只是掙多掙少的問題,而且國企工資是受政府管控的,即便公司盈利多,也不會讓發,會上交。所以說,我們單位即便在疫情期間也沒有那麼苛刻,也是按照正常的工資發放的(雖然不多把,一般老百姓工資水平)。但是由於我們單位需要上三班的人員,24小時都是需要有人上班的,所以在疫情那段時間,上班的同事就不讓回家了,而過年回家的人也沒讓按時上班。最後為了平衡疫情期間上班的人的努力,疫情期間上班的人都按加班處理,一天多給了100塊錢的工資,而我們這些2月20多號才回單位上班的人就拿的正常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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